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许玫

作品数:4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定罪
  • 1篇信用
  • 1篇信用风险
  • 1篇信用卡
  • 1篇行刑
  • 1篇行刑社会化
  • 1篇凶器
  • 1篇银行
  • 1篇银行信用
  • 1篇银行信用卡
  • 1篇支付
  • 1篇支付工具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化
  • 1篇税法
  • 1篇抢夺
  • 1篇抢劫
  • 1篇抢劫罪
  • 1篇抢占

机构

  • 4篇华南理工大学

作者

  • 4篇许玫
  • 1篇杨静
  • 1篇曹秀娟
  • 1篇张富强
  • 1篇胡学相

传媒

  • 1篇广东法学
  • 1篇华南理工大学...

年份

  • 1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5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我国信用卡法律问题研究
自从20世纪70年代,作为国际流行的信用支付工具进入中国以来,信用卡业务在国内得到较快发展,信用卡以安全快捷的优势逐步取代现金,成为集存款、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支付工具,体现了传统金融业务与现代信息技...
许玫
关键词:银行信用卡法律体系支付工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用风险抢占市场
文献传递
定罪的根基: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贯彻——兼评“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
2006年
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四条就“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罪处罚,并对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一种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另一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唯一一种带器械抢夺不定为抢劫的情况是:“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这一司法解释在法学界和社会有关方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鸣,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争议。例如发生在今年6月黑龙江首例没有使用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仍按抢劫处罚的案例。
胡学相许玫
关键词: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抢劫罪定罪根基法律若干问题
我国行刑社会化的现实思考
刑罚执行社会化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注重社会因素在行刑中的作用,使罪犯易于复归社会,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传统监狱行刑环境存在诸多不利于罪犯再社会化的弊端,实施监禁刑的行刑改造效能是极为有限的。本文通过对行刑...
许玫周支军
关键词:行刑监狱社会化
文献传递
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综述被引量:1
2005年
“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于2004年12月6日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全国包括台湾地区高校在内的80多家院(系)的180多名著名财税法专家学者和财政税收专家学者聚首这里,围绕“新时期中国财税法教学改革与财税法发展的问题与前瞻”的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从而在某些重要的学术问题上达成了一些共识。
张富强曹秀娟杨静许玫
关键词: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