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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

作品数:14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1篇经济管理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6篇登记
  • 6篇企业
  • 3篇登记管理
  • 3篇商事登记
  • 3篇外资
  • 3篇法律
  • 2篇信用
  • 2篇信用体系
  • 2篇信用体系建设
  • 2篇行政
  • 2篇政府
  • 2篇商事登记法
  • 2篇司法
  • 2篇司法救济
  • 2篇企业登记
  • 2篇企业信用
  • 2篇企业信用体系
  • 2篇企业信用体系...
  • 2篇注册
  • 2篇注册资本

机构

  • 14篇北京市工商行...

作者

  • 14篇刘清
  • 7篇郭岳
  • 2篇姚晟
  • 1篇左京生
  • 1篇王栋

传媒

  • 10篇工商行政管理
  • 3篇中国工商管理...
  • 1篇2012年市...

年份

  • 3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09
  • 2篇2007
  • 1篇2005
  • 1篇2003
  • 1篇2000
  • 1篇1997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美加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上)
2012年
美国、加拿大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企业信用体系,本文旨在结合赴美加考察的见闻,介绍和分析两国信用体系的现状和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工商部门的职责,就积极构建完备企业信用体系上的经济秩序,提出意见建议。
刘清郭岳
关键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秩序
从异地经营探讨对企业住所的管理被引量:1
2005年
加强企业住所的管理,首先要正视异地经营现象存在的客观条件,其次在与地方政府充分协调的基础上,通过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引导企业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利用规范集中商务区经营行为等途径。
刘清姚晟
关键词:企业登记住所商务区地方政府企业法人
商事登记法中商事主体监管制度设计的若干思考被引量:3
2009年
商事主体登记后的监管一直是工商部门的“软肋”.由于长期形成的登记管理思路陈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手段极其有限、商事主体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不断增强.“重登记轻监管”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商事登记法》立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将商事主体监管工作系统化、
刘清郭岳
关键词: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
美加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下)
2012年
(接第7期) 三、美国、加拿大信用体系与我国信用建设的对比和启示 目前北京市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信用立法滞后,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特别是对政务公开信息和国家秘密如何界定,对企业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如何界定,对消费者公开信息和个人隐私如何界定,都没有法律规定,征信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十分困难。
刘清郭岳
关键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公开信息信用建设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厂店联营 重在规范——对北京市部分外资商业零售企业“引厂进店”情况的调查被引量:2
2011年
近年来,商业零售企业的经营方式逐渐多元化。"引厂进店"作为厂家、经销商与零售企业的合作形式,目前已成为我市外资商业零售企业的重要经营模式。从工商监管职责来看,如何规范进店企业的主体资格和行为,
刘清王栋
关键词:引厂进店外资
试论商事登记改革的制度设计
2013年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先照后证"的商事登记思路;二是将实缴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笔者结合工商登记工作实际,特别是外资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商事登记改革的制度设计,
刘清郭岳
关键词:国务院机构改革商事登记转变政府职能登记管理工作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行政监管制度的思考被引量:1
2000年
刘清
关键词:股权转让审批制行政监管
关于对我国注册资本制度问题的探讨被引量:2
2003年
刘清
关键词:注册资本制度现代市场经济法定资本制评估中介机构
从一次清查行动看外商代表机构管理中的法规缺失问题
2007年
近来,我局接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反映一些国家的常驻代表机构,为外籍人员来华居留提供虚假的代表证明。经过初步调查。
刘清姚晟
关键词: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人员管理现状代表处登记管理管理建议
对商事虚假登记应当确立司法救济优先原则
2013年
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属于行政法范畴,保障商事登记活动有序进行。行政法设定并赋予商事登记机关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惩戒方式。对于行政惩戒手段而言,着力点应放在对虚假记申请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督促。责令改正和罚款这两种手段已经足以在行政法领域内对虚假登记行为做出惩戒。不应使用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这两种对实体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手段。
刘清郭岳
关键词:司法救济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吊销营业执照惩戒方式责令改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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