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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军军

作品数:6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1篇动车
  • 1篇人权
  • 1篇入罪
  • 1篇收受
  • 1篇收受财物
  • 1篇受贿
  • 1篇受贿罪
  • 1篇醉酒
  • 1篇醉酒驾驶
  • 1篇醉酒驾驶机动...
  • 1篇尊重和保障人...
  • 1篇离职
  • 1篇警察
  • 1篇酒驾
  • 1篇机动车
  • 1篇驾驶
  • 1篇保障人权
  • 1篇财物

机构

  • 3篇江苏省海门市...

作者

  • 3篇管军军
  • 1篇曹丹

传媒

  • 3篇法商论坛

年份

  • 2篇2012
  • 1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收受财物如何认定存在“事先约定”
2011年
本文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对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收受财物如何认定存在事先约定进行分析,指出相关的认定标准。
管军军倪林炜
关键词:受贿罪
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入罪的思考
2012年
本文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入手,从不利于刑法理论与刑法实践的和谐统一、重刑主义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警察可能因此滥用权力、增加警察执法风险、使刑法的公信力下降、醉酒驾驶机动车入刑将使刑法威慑力减弱等角度论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不应当由刑法加以规范,并从多个角度,论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由行政法加以规范。
曹丹管军军
关键词:醉酒驾驶机动车警察
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考
2012年
新刑诉法把已在2004年修宪时写入了宪法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再一次囊入怀中,这是简单重复还是锦上添花,华丽的条款再次写进新刑诉法如何操作。这引法发了笔者的怀疑。用善意的批判来唤醒立法者对“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足够重视。希望将其贯彻到新刑诉适用的全过程,处处体现这一原则,而不是只以它作为粉饰而流于形式,借它之名行非它之实。
曹丹管军军
关键词:人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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