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宇
- 作品数:5 被引量:53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建筑科学更多>>
- 芬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被引量:1
- 2017年
- 芬兰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部,土地总面积为33.81万平方公里。全国森林覆盖率高达75.3%,农地仅占8%。到2016年,芬兰总人口约550万,人均GDP 4.31万美元,城市化水平为84.4%。从规划的角度看,芬兰更像是一个面积较大的都市区。截至2011年,芬兰有19个区、416个市镇(含114个镇和302个乡)。与此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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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空间规划体系土地使用规划环境规划规划论
- 地役权还是登记为宜被引量:1
- 2009年
- 地役权登记的原则
《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地役权的设立采用了“登记对抗主义”。这与《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体现的“登记生效主义”不同。
- 肖宇
- 关键词: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善意第三人不动产物权合同生效
- 对中国“公共地役权”制度的探讨和立法建议被引量:11
- 2009年
- 研究目的:针对公共服务企业建设用地利用中存在的公共服务企业与农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的问题,提出建立"公共地役权"制度的解决方案,并对"公共地役权"制度提出立法建议。研究方法:运用文献资料并结合实际分析公共地役权问题。研究结果:油气、电力等公共服务企业临时用地后,与农民之间形成的后续权利义务关系在目前法律体系中存在空白。以地役权制度为基础的公共地役权制度可以解决公共服务企业与农民之间形成的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研究结论:公共地役权制度有利于分清权义,解决纷争,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 肖宇
- 关键词:土地法学地役权公共地役权
-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控政策——“我国城镇化中土地宏观调控方向研讨会”综述被引量:11
- 2013年
- 研究目的:针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探讨土地宏观调控在我国城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选择调控的方向。研究方法:专家咨询法,归纳分析法。研究结果:(1)新型城镇化中的路径选择决定着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和质量;(2)当前城镇化中存在着土地利用不节约等问题;(3)新型城镇化目标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张;(4)人多地少的土地国情要求我们必须发挥土地宏观调控的作用。研究结论: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土地宏观调控重点包括:(1)完善土地规划的调控机制;(2)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4)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5)土地调控应有保有压,在保护耕地红线的前提下,调控重点要转到对城市存量用地的高效利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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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土地管理宏观调控新型城镇化
- 土地利用规划要引导和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研讨会”综述被引量:30
- 2013年
-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利用规划如何保障和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研究方法:专家咨询法,归纳分析法。研究结果:(1)土地利用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不仅决定城镇的增长边界,而且也影响城镇化发展的质量;(2)土地利用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面临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城市发展用地的两难挑战;(3)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还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研究结论:(1)土地利用规划应当主动地服务城镇化发展,统筹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城镇化同步发展的需要,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修改的主体、目标、任务、实施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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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