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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良

作品数:11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赠与
  • 2篇赠与人
  • 2篇任意撤销权
  • 2篇受赠
  • 2篇受赠人
  • 2篇赔偿
  • 2篇侵权
  • 2篇合同
  • 2篇合同解除
  • 2篇法律后果
  • 2篇撤销权
  • 1篇当事
  • 1篇当事人
  • 1篇登记
  • 1篇登记机关
  • 1篇登记制
  • 1篇登记制度
  • 1篇动产
  • 1篇动产登记

机构

  • 9篇漳州师范学院
  • 1篇闽南师范大学

作者

  • 10篇蔡清良

传媒

  • 5篇漳州师范学院...
  • 2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宁夏大学学报...
  • 1篇人民政坛
  • 1篇闽南师范大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3
  • 4篇2002
  • 1篇2001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与限制
2002年
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赠与合同的核心问题是在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指导下,妥当地安排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此,我国合同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本文拟通过对任意撤销权之法律规定的分析,指出任意撤销权之法律规范存在的漏洞,并提出运用法的解释来修正,从而使法律得到正确适用.
蔡清良
关键词:任意撤销权受赠人赠与人
试论劳动教养制度的内在缺陷及其改造被引量:2
2002年
劳动教养制度存在许多内在缺陷,我国法学界对该制度的存废问题持不同看法,主要存在废除论、保留论、保安处分化三种意见,这三种意见尽管各陈其见,且多以实例佐证,但细究起来不难发现其理论及实践意义之偏颇。实际上,劳动教养制度不能简单地废除或保留,也不能笼统归入保安处分,应吸收学术界的理论成果来改造劳动教养制度。可采用如下思路:(1)适用条件法定化,(2)劳教处分轻缓化,(3)执行手段多样化,(4)劳教程序司法化,以期改进劳动教养制度,使其趋于合理和完善。
蔡清良
关键词:劳动教养制度废除论
试论医疗侵权诉讼原告证明责任减轻制度
2010年
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了维护诉讼的公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分配举证的风险,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既应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也应构建原告证明责任减轻制度,让原告的证明责任得到有效的减轻,也将被告的证明责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实现原被告的证明责任科学、公平地分担。
蔡清良
关键词:医疗侵权纠纷
试论合同解除权
2002年
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解除合同从而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合同解除权是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内容。一、合同解除权产生的事由合同解除权产生的具体事由有协议解除。
蔡清良
关键词:合同解除权双方当事人合同解除制度合同成立合同关系合同当事人
律师法修改的宪法学思考
2009年
新律师法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方面作出较大修改,其中几条新规定引起争议,尤其是律师法超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引起大争议;从宪法学的角度看,律师法的修改是合宪的,是有效的,是应该遵守的。
蔡清良
关键词:律师法宪法学应然
论法律事实的确定性及相对性
2015年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是不同的,法律事实是依据证据规则再现的事实。不能以"法律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就抛弃"法律事实",拒绝以"法律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属于已知的事实,是确定的事实,而不是可能的事实,法院并不能以"可能的事实"进行裁判。法律事实是可以推翻的事实,但不能因为其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可能被推翻就拒绝裁判或裁判将该事项另案处理。客观上,任何判决都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法院不能因此判决另案处理,而应根据证据规则、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进行裁判。
蔡清良
关键词:法律事实证据裁判
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被引量:4
2003年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重点内容,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法律依据不统一、登记机关不统一、登记的权利和地域范围过于狭窄、登记是否具有公信力不明确、登记只是形式的审查以及未建立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等弊端,必须在法制统一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即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扩大登记的权利和地域范围、赋予登记以公信力、建立实质审查制度和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
蔡清良
关键词: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权利登记机关责任赔偿制度
试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被引量:2
2002年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和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合同解除可以具有溯及力,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具体到某一特殊合同时,要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具体合同具体分析。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包括恢复原状、不当得利返还和损害赔偿等。
蔡清良
关键词:合同解除溯及力恢复原状损害赔偿
构建准无因管理制度的正当性及必要性分析
2011年
准无因管理制度作为法定之债,有其存在的正当性,有其构建的必要性。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没有规定准无因管理,但在特别法上,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准无因管理,实现了对不法侵害人的特殊制裁及对权利人的充分救济。准无因管理制度有其独特的旨趣,包含鼓励客观上帮助他人的利他主义,包含制裁恶意侵权人以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并赋予善意管理人可以请求返还"有益之费用"来鼓励当事人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增加社会财富,具有积极的社会引导作用,是侵权法及不当得利所无法替代的。因此,构建准无因管理制度是我国目前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
蔡清良
赠与合同若干问题探析被引量:1
2001年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及与之相关联的撤销赠与的条件和法律后果、受赠人范围等问题,必须依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得到准确解释。赠与合同采诺成合同说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而且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的同时,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与实践合同说殊途同归。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纳入受赠人范围。
蔡清良
关键词:法定撤销权受赠人赠与人法律后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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