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张素华

作品数:67 被引量:649H指数:13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1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59篇政治法律
  • 5篇经济管理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7篇民法
  • 16篇民法典
  • 16篇法典
  • 12篇法律
  • 6篇侵权
  • 6篇人格权
  • 6篇产权
  • 5篇个人信息
  • 5篇规制
  • 5篇合同
  • 5篇《民法典》
  • 4篇担保
  • 4篇三权
  • 4篇司法
  • 4篇物权
  • 3篇地经
  • 3篇债权
  • 3篇正当
  • 3篇数据安全
  • 3篇土地经营权

机构

  • 65篇武汉大学

作者

  • 65篇张素华
  • 3篇李雅男
  • 1篇孟勤国
  • 1篇吴维维
  • 1篇张鑫

传媒

  • 8篇河北法学
  • 4篇法学评论
  • 4篇东方法学
  • 3篇江海学刊
  • 2篇江汉论坛
  • 2篇中国法学
  • 2篇学术界
  • 2篇社会科学
  • 2篇高等学校文科...
  • 2篇中南大学学报...
  • 2篇湖北警官学院...
  • 2篇私法
  • 2篇甘肃政法大学...
  • 1篇广东社会科学
  • 1篇经济论坛
  • 1篇法学杂志
  • 1篇苏州大学学报...
  • 1篇求索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四川大学学报...

年份

  • 4篇2024
  • 7篇2023
  • 6篇2022
  • 2篇2021
  • 9篇2020
  • 6篇2019
  • 6篇2018
  • 5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2
  • 1篇2010
  • 2篇2009
  • 2篇2007
  • 1篇2006
  • 2篇2005
  • 2篇2004
  • 1篇2001
  • 2篇2000
6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意定监护制度实施中的困境与破解被引量:17
2020年
《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协商书面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但对于意定监护协议的主体范围、具体形式、生效节点、可否任意解除等问题缺乏细化规定,势必在实务运行中引发系列困惑。从意定监护协议的规范意旨出发,"组织"作为监护人不应局限于《民法总则》第24条所列举的非营利性组织,还应包括营利性组织,但对于从事监护业务的营利性组织应设定严格准入条件并限制其经营范围,同时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职责。意定监护协议仅要求采取书面形式不足以防范纠纷,当下中国应辅以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较为妥当。意定监护协议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被监护人是否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综合采用实质性损害和功能性损害标准,同时区分医学鉴定要件和法律要件。意定监护协议在生效以前双方都可以解除监护协议,但在其生效以后则不得任意行使解除权。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可以转委托,除非转委托行为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或者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提出了合理的反对理由。
张素华
关键词:意定监护
代孕协议中私法自治的边界——以对代孕母人身权利的限制为中心
2018年
当前代孕不能合法化的最大原因就在于开放代孕可能对公序良俗造成冲击,代孕可能对女性造成剥削甚至贬损其人格。如果代孕存在剥削的嫌疑,问题不是出于代孕本身,而是由于代孕母在怀孕期间所受到的规范。代孕者身体权受合同约束的范围和程度,必须限于履行代孕协议的承诺,实现代孕协议目的的客观标准。代孕协议中的私法自治并不是最高准则,其不可以凌驾于个人自由之上。如果能够明确实现代孕协议目的的客观标准,明确代孕母在代孕中的权利能够被限制的范围和程度,其权利不仅受到了充足的保护,不会受到剥削,而且代孕也不会对公序良俗造成冲击,从而使得开放代孕、造福不孕夫妻变为可能。具体而言,对代孕母的基本权利不可限制;对代孕母一般人格权的限制可以区分为一般行为和自损行为,后者可以受到合同限制;接受医疗行为的自主权和医疗信息披露权不能通过代孕协议限制,代孕母仅限于与该合同履约相关的医疗行为与医疗信息有报告的义务;对代孕母性自主权的限制应当根据怀孕时间进行区分;代孕母对胚胎的决定权和终止妊娠权不可受到限制。同时,为了保护委托父母的权利,根据缔约自由原则,如果代孕母违约,其除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张素华李雅男
关键词:人格权
论人格权禁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被引量:31
2021年
人格权禁令源自行为保全制度。我国民法典第997条规定的人格权禁令属于人格权请求权的具体表现形式,人格权禁令的双重功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和非诉程序分别实现,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如此既符合人格权禁令的制度目的,也可以分别依托现有的制度资源,达到填补漏洞的目的。对于申请人格权禁令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于非涉人身安全的人格权禁令,以提供担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不提供担保为例外;而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人格权禁令,则以不提供担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提供担保为例外。人格权禁令应扩大适用到人格权益,无需考虑申请人的胜诉率,也无需设置通知删除等为前置条件,需重点考虑人格权益是否遭受或者即将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张素华
关键词:人格权请求权担保行为保全
生成式人工智能虚假信息风险与治理研究
2024年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改变了人机交互、信息获取、信息传播的方式,但大语言模型的“幻视”问题也给虚假信息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训练数据瑕疵、算法黑箱以及大语言模型的“涌现能力”等因素致使虚假信息风险呈扩大趋势,对个人权益保护、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虚假信息,但在虚假信息的监管主体、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不足以有效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下的虚假信息风险。为破解当下困局,应当秉持包容审慎的治理态度,立足我国法治实践现状,从规范体系、治理主体、责任承担和制度环境等维度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虚假信息的治理框架。
张素华李凯
债与责任——兼论中国民法典债法的存废
债与责任的关系是事关债法立法体例的关键问题,该文将围绕债法的存废这一主题来论述债与责任在法学昌明的今天所应具有的状态以及债法所应选择的立法模式.全文除导论以外,共分为四章,约17万字.导论部分论述了该文的选题理由以及全文...
张素华
关键词: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文献传递
中国应有一部现代化的民法典
民法典的现代化不能等同于德国化、民法典的现代化不应体系封闭,应有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的空间、民法典的现代化不是标新立异,而是与时俱进,民法典现代化面临的困境,对此民法典现代化的路径与选择:松散式、汇编式——现实主义思路,体系...
张素华
关键词:民法典人格权法财产法
论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物上代位的实现被引量:10
2022年
《民法典》第406条第2款中“价款”应目的性扩张为“收益”,其上可发生物上代位。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可拓展至多代,类型上涵括孳息、转让所得以及毁损灭失后的“三金”请求权等。在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的适格标准是具有可辨认性:一方面,在收益与原始抵押物的关系上,“可辨认性”体现为收益之产生须与原物耗损存在直接关联;另一方面,在收益与抵押人其他财产的关系上,“可辨认性”宜作“观念上可区分”之宽松解释。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须公示:货币现金收益适用永久自动完善,其余收益适用临时自动完善;临时自动完善的宽限期为10日,起算点为“收益产生”之时。收益物上代位权的优先顺序因原始抵押权有无办理登记而异,其实现程序应适用收益上相应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张素华李鸣捷
关键词:物上代位
论数据利益的保护路径——以数据利益的解构为视角被引量:13
2019年
数据利益的产生机制决定了动态多样的数据利益难以被统筹于固化的数据权利之下。在以小数据为中心的数据实践中,数据利益从属于个人信息利益,不存在独立的积极权能;在以大数据为中心的数据实践中,数据集合具有独立于个人信息的形态和价值,其承载的数据利益具有独立的积极权能。数据权不仅存在难以攻克的理论障碍,同时也难以满足数据利益的动态保护需求。相反,行为规制模式不受权利构成理论的桎梏,可以启动多种保护路径,契合数据利益保护的动态性。因此,应当搁置数据赋权模式,改采行为规制模式,充分利用契约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模式等。
张素华宁园
关键词:契约模式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张素华
关键词:要约收购创业板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同意能力的理论证成及判定
2023年
基于未成年人独立发展以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自决权行使之需要,未成年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应具备独立的同意能力。同意能力具有不同于行为能力的独立价值,其仅涉及对信息主体自身权益的防御性处分与让渡,不涉及交易安全价值的维护,对意思能力的要求更低。同意的性质并不影响同意能力的独立价值。实践中同意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混同源于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与基础的服务合同关系的混淆。在同意能力的判定上,应突破年龄标准的局限性,结合个人信息类型、处理目的及处理方式等因素综合判定。8周岁至14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接受符合其认知的在线学习、网络社交、在线影音等基本功能服务,个人信息处理者以非共享方式处理满足最小化原则的非敏感个人信息时,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独立同意;在个性化服务场景以及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场景下,即使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仍不具备相应的同意能力。
张素华尹晓坤
共7页<1234567>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