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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桦

作品数:93 被引量:229H指数:8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军事更多>>

文献类型

  • 81篇期刊文章
  • 1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51篇历史地理
  • 47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2篇军事
  • 1篇建筑科学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1篇明代
  • 21篇明清
  • 16篇清代
  • 16篇律例
  • 13篇政治
  • 9篇县官
  • 7篇清代律例
  • 7篇法律
  • 6篇司法
  • 6篇监狱
  • 5篇陋规
  • 5篇官吏
  • 4篇刑罚
  • 4篇政治观
  • 4篇明律
  • 4篇大明律
  • 3篇行政
  • 3篇英雄悲剧
  • 3篇职官
  • 3篇中国古代刑罚

机构

  • 93篇南开大学
  • 7篇中国人民大学
  • 3篇青海民族大学
  • 1篇山东大学
  • 1篇云南师范大学
  • 1篇天津科技大学
  • 1篇天津公安警官...
  • 1篇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

  • 93篇柏桦
  • 7篇吴爱明
  • 4篇周囿杉
  • 3篇杨虎得
  • 3篇冯志伟
  • 3篇葛荃
  • 2篇常杰
  • 2篇刘立松
  • 2篇卢红妍
  • 2篇苏嘉靖
  • 2篇李瑶
  • 1篇余同怀
  • 1篇李倩
  • 1篇刘更光
  • 1篇齐惠
  • 1篇崔永生
  • 1篇刘志勇
  • 1篇赵宁芳
  • 1篇袁红丽
  • 1篇金潇

传媒

  • 11篇西南大学学报...
  • 5篇史学集刊
  • 4篇贵州社会科学
  • 4篇古代文明
  • 4篇故宫学刊
  • 3篇政治与法律
  • 3篇社会科学辑刊
  • 3篇北京行政学院...
  • 3篇北方法学
  • 2篇学习与探索
  • 2篇河北学刊
  • 2篇政法论丛
  • 2篇江苏警官学院...
  • 2篇四川行政学院...
  • 2篇青海民族大学...
  • 2篇明史研究
  • 1篇新华文摘
  • 1篇学术交流
  • 1篇河北师范大学...
  • 1篇晋阳学刊

年份

  • 4篇2018
  • 7篇2017
  • 11篇2016
  • 1篇2015
  • 4篇2014
  • 8篇2013
  • 2篇2012
  • 5篇2011
  • 9篇2010
  • 10篇2009
  • 5篇2008
  • 7篇2007
  • 2篇2006
  • 5篇2005
  • 2篇2004
  • 5篇2003
  • 4篇2002
  • 2篇2001
9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公罪与私罪——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被引量:8
2005年
中国古代在法律中规定公罪和私罪,是以维护正常吏治为目的的。吏治如何,关系到王朝的兴衰。明代的统治者在吸取前代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增加了公罪与私罪的律条,而在一些诰、令、例等条文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于条文的复杂繁多,彼此之间还有相互矛盾之处,更由于公罪与私罪的界限不清,使公罪与私罪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有了千变万化的状态。公事犯罪虽有检举之条,但遇有重大事故,连坐总是难免的;私事犯罪则不然,私罪是个人之事,不会牵连到其他人。正因为公罪与私罪的差别,许多案件本应该定性为公罪,却被定性为私罪,使本来还有公正可言的公罪与私罪的法律变得不公正,不但失去其应有的效能,而且还给官吏“黜陟用舍”的弄权带来了莫大方便,败坏了社会和官场风气。
柏桦葛荃
关键词:政治观刑罚吏治公事连坐私事
论中国古代官设救助机构的得与失
2016年
从中国历代官府设置救助机构的情况来看,官府参与社会救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一种道德和文化现象,与经济发展及社会变迁并无必然的联系,但经济发展寓财于民,社会变迁改变人们的意识。在官府社会救助能力有限、设施与经费难以满足需要的时候,社会各阶层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与社会救助,既可以满足社会救助的需求,又可以弥补官府社会救助的缺失,还能够折射出社会成员为改善人类生活品质、增进社会福利的可贵努力,但也不能够忽略官府在社会救助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柏桦吴爱明
关键词:社会救助慈善
从“老英雄悲剧”谈起——论西方法资源系统化与中华法资源深入化问题
“老英雄悲剧”是胡适于1932年发表的《中国历史的一个看法》 文中提出的。胡适所处的时代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处于危机的时代,这一时代的中国人面对的是亡国灭种的危险,救亡图存也就成为当时知识分子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
柏桦
关键词:中国法制史法律文化法制思想
明清州县的狱具及凌虐罪囚被引量:4
2010年
明清州县存在正规和非正规的监狱,虽然都纳入正规管理的范畴,但在设置、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明清王朝对狱具的种类、材质、形制、适用条件、使用方法都有规定。狱具可分为合法狱具和非法狱具,非法狱具是禁止使用的,但是统治者非但无法杜绝非法狱具的使用,而且还在条例中增加新狱具,使非法狱具合法化。合法狱具也存在许多不合法使用的现象,甚至还有新的发明创造,千方百计地凌虐罪囚,使狱囚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即使惨死狱中也无处伸冤。
柏桦
关键词:脚闸
明清州县的狱囚衣粮被引量:1
2011年
明代将"狱囚衣粮"纳入《大明律》,弘治以后增加2条例;清代因循,又陆续增删修订16条例;给囚犯以基本的生活条件,成为法律规定的内容。明清州县有正规和非正规的监狱,多数人犯的衣粮不在法律规定提供的范围,因此给人犯提供衣粮便成为州县官的"善政"体现,而法律规定提供的部分人犯衣粮,又存在管狱官吏克扣冒销等问题,再加上狱卒的勒索凌虐,就使狱囚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柏桦
关键词:狱政
明清州县衙门陋规的存留与裁革
一明清两代对于陋规问题并不是漠视不管,但"陋规已久,孰不能知之;清革当早,又孰不能言之;卒未有实力行者,或谓积重难返,势不可为已然"。不是王朝不禁止,而是不能够根除。因为明清王朝的州县官吏薪俸基本上是有名无实,衙门行政办...
柏桦
文献传递
论明代府县之关系被引量:1
2016年
明代的府县都是亲民之官,在行政隶属上,县统于府,按理说县之事都是府之事,但在具体政务运行过程中,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从设官来看,除主官知府、知县之外,府县都设有佐贰官、首领官、教职、杂职,各自拥有吏胥,既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也有统属关系。权责上看,府的责任在督察,县的责任在施政。无论是从统属关系,还是从政治运作,抑或是彼此之间的政治经济利益,将府与县连接在一起,既关系到地方吏治是否清明,也关系到地方社会的发展。
柏桦李瑶
关键词:陋规
清王朝罪犯发遣新疆制度被引量:7
2017年
清代乾隆中叶统一新疆以后,清政府开始向新疆发遣罪犯,并且相继出台发遣例,在法律上确定了罪犯发遣新疆的制度。与明代及清前期向边疆发遣罪犯不同,只有条例规定的一些罪名才能够发遣。最初定例,发遣新疆的罪名是20种,后增加为22种,再减少至8种,最终确定为16种。被发遣的罪犯都是情罪重大、"凶狡异常"之"猾匪积贼",以及邪教惑众的重犯。将获罪的文武官员发往新疆军台效力赎罪,则是针对职官的处罚。遣犯与这些官员的素质不可相提并论,在谈论罪犯发遣对新疆开发的贡献时,两者也不能等同。罪犯发遣新疆是为奴、种地、承担各种艰苦的劳役,官员发往新疆是效力、当差。遣犯种地的"遣屯""犯屯"规模并不大,在严加管制、期满回籍的情况下,很难与当地各民族交流,而低素质的罪犯也给新疆的发展带来困扰。同时,清代发往新疆的遣犯至多为10—16万人,永久移民于新疆者不足7万人,故其对新疆的开发与发展的作用甚微,不宜高估。
柏桦
关键词:大清律例
论明代宣慰与宣抚司
<正>宣慰使和宣抚使自唐代就已经出现了,最初只是代表朝廷到地方解决某些突发问题,或者是完成特定任务的临时官员。元代在江南、西南、西北设置的宣慰司和宣抚司,在西北、西南实行"土流参用",也就具有土司性质。明代宣慰、宣抚成为...
柏桦
文献传递
榜谕与榜示——明代榜文的法律效力被引量:9
2012年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在明初立法中,榜文是基于朝政的急需,以皇帝名义或部院衙门及地方奉旨发布的文告。在众多榜文中,有"榜谕天下"者,也有"榜示天下"者,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与当时政务及法律实施又有什么关系呢?因此考证榜文的内容,探寻其发展变化,不但会对明代法规体系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而且能够看到不同时期的法治情况,也是深入了解有明一代法制情况的必由之路。
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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