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长富
- 作品数:5 被引量:3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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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的思考
- 1996年
-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已在各地蓬勃开展,而要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必须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我认为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还应把已经成熟的经验不适时机地上升为法律、法规.
- 杨长富
- 关键词:人大代表常委会
- 人大代表质询权的法律思考
- 2001年
- 人大代表的质询权,是指由人大代表就某一问题向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并由受质询机关负责答复的权利。一、人大代表提出质询的法定时间《代表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地方组织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 杨长富
- 关键词:人大代表质询案质询权主席团代表团
- 依法查处违法选举案件 保障公民民主选举权利
- 1996年
- 民主选举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活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选举进展顺利与否,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大局。为了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地、充分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不受他人干扰和支配,体现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必须坚决查处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为此,《选举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一)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伪造选举文件。
- 张建新杨长富
- 关键词:选举权利被选举权民主选举
- 选举后的思考——对9起破坏选举案件的剖析被引量:1
- 1999年
- 杨长富
- 关键词:村委会换届选举乡镇人大地方组织法破坏选举罪村委会选举
- 人民代表行使质询权的探讨被引量:2
- 1994年
-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正在逐步重视行使质询权,它对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对人大代表行使质询权的规定不具体,缺乏一些程序性和实质性的规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行使质询权。为此,本文对此作一些初步探讨。
- 杨长富
- 关键词:人大代表质询权质询案法律后果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