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健
- 作品数:27 被引量:312H指数:9
-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9
- 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36号《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已于2008年5月11日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现就《公司法解释(二)》涉及的主要问题作一介绍。
- 宋晓明张勇健刘敏
- 关键词: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会议通
- 《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和适用被引量:20
- 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人民法院及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适用《规定》,现将《规定》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 张勇健沈红雨
- 关键词:纠纷案件保函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审议
-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12
- 2014年
- 为正确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现就如何理解和适用《规定》中的重要问题谈谈我们的认识,以飨读者。
- 张勇健程新文张进先王毓莹
- 关键词:法律若干问题纠纷案件药品审理最高人民法院
- 商事审判中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范围探讨 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条文对照被引量:50
- 2011年
- 关于商事审判中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必要性,不仅已为广大司法审判者所认同,且已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共识。然而,笔者在有关专项调研中发现。
- 张勇健
- 关键词:外观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名册最高人民法院条文
- 缺陷产品的进口销售商可直接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境外生产商主张权利
- 2020年
- 【裁判要旨】缺陷产品的境外生产商是召回缺陷产品的最终责任主体,在其不履行召回义务的情形下,境内销售商即使与境外生产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仍有权依据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直接向境外生产商主张权利。境外生产商怠于履行召回义务造成损失的,境内销售商可主张赔偿,其范围应限于境外生产商怠于履行产品召回义务这一不作为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境内销售商库存的及其已在中国境内召回的缺陷产品的损失、其为实施产品召回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境外生产商未及时召回导致缺陷产品过期报废而产生的处置费用等。
- 张勇健王智锋
- 关键词:产品召回缺陷产品产品质量法境外
-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研究《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之理解和适用被引量:2
- 2005年
- 股份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征,但《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例外情形。其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于发起人转让股份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如何适用上述条款,业界与学者颇有争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例有关发起人转让股份的案件,
- 张勇健
- 关键词:自由转让《公司法》不得转让股份转让发起人
- “一带一路”的司法保障问题
- 2017年
- 在“一带一路”建设欣欣向荣的同时,涉“一带一路”法律纠纷的解决以及良好法治环境的构建,已经成为参与主体的最大利益关切和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
- 张勇健
- 关键词:司法服务司法保障法治环境一带一路最高人民法院行动纲领
- 破产重整程序中股权调减与股权负担协调问题刍议被引量:7
- 2012年
- 产重整程序是对陷入困境的债务人企业进行拯救的法定程序。通过破产重整.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债务人企业、债权人、企业投资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破产重整中,债权调整和出资人权益(股权)调整往往是重整计划的核心。从我国目前公司破产重整实践看.调整股东股权几乎均是重整计划的重要内容。《企业破产法》第85条第2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第87条第2款第4项规定,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
- 张勇健杜军
- 关键词:破产重整股东股权重整程序企业投资人调整事项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的若干问题——对《公司法》第35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理解被引量:16
- 2003年
- 《公司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3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股东对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两款规定构成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的限制。对该条款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认为,这种限制是严格的,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外转让首先必须经过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该项转让,则拟转让股权的股东不能转让——无论是将股权转让给股东还是非股东;第二个阶段是。
- 张勇健
- 关键词:非股东股东利益优先购买权《公司法》
-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3
- 2014年
- 为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的顺畅对接,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的可操作性,统一裁判尺度,
- 张勇健程新文辛正郁王丹
-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