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涛
- 作品数:6 被引量:12H指数:2
- 供职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法治中国建设与私法自治
- 2015年
- 法治中国建设与私法自治有着内在关联和外在契合,两者的主体都是"人",核心都是"人"的权益。私法自治面临着的主要难题是公和私的界限问题以及公权和私权之间的冲突问题。法治中国建设通过尊重和实现人民权益可在根本上化解私法自治的难题。人民权益是法治实践中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衔接点,私法自治的推进也必将实现人民权益、有助法治中国的建设。
- 郑志涛
- 关键词:法治中国私法自治人民权益
- 从身份到职业:我国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的重构被引量:6
- 2015年
- 我国长期以"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农民的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改革,其弊端也已逐渐显现。当前,我国可以参考德、日两国先进立法经验,明确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以强化农民职业性,淡化农民身份性,维护农民独立、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以期克服当前认定标准过于单一的消极影响及解决实践中其他相关群体资格认定难的问题,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
- 郑志涛
- 关键词:农民主体资格
- 我国建筑物抛物、坠物侵权责任强制保险构建被引量:1
- 2020年
-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密集是导致建筑物抛物、坠物侵害愈加严重的社会外因,而受害人只能在《侵权责任法》框架下寻求赔偿救济是导致这一"高空顽疾"久治不愈的制度内因①。司法实践中,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形成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即建筑物使用人按份补偿责任,并未实现对受害人的及时和充分救济,亦未最大化实现预防和惩戒的制度功能,反而造成新的道德风险和社会纠纷。救济方式上,侵权责任承担并非是对受害人救济的唯一途径。基于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分摊机制,构建建筑物抛物、坠物侵权责任强制保险,能够兼顾可能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的权利救济,提升社会风险防控效率,在制度上改变侵权法独木难支的僵局。
- 郑志涛王崇敏
- 关键词:侵权责任强制责任保险
- 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探析被引量:3
- 2013年
- 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展会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是对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展会品牌从单纯的名称到品牌,其中融入了大量的人类智慧和心血,具有了无形财产权的价值属性,具备知识产权属性。其次,展会标志作为一个整体,具有知识产权属性,是权利人重要的财产。第三,网页及域名同样具有知识产权属性。本文在分析展会的知识产权侵权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论述目前保护体系,提出完善建议。
- 郑志涛
- 关键词:知识产权展会展会品牌
- 商誉私法保护研究
- 商誉,是法治经济中珍贵的无形财产。但是学界对于商誉的法律性质认识莫衷一是。学理上,尽管商誉作为新型民事权利的客体已为我国学界普遍认可,但我国仅通过个别民事特别法对于商誉利益予以一定程度的承认和保护,仅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侵...
- 郑志涛
- 关键词:商誉商誉权无形财产私权私法
- 文献传递
- 我国商誉私法保护的实证分析与启示被引量:2
- 2016年
- 我国商誉私法保护缺少对商誉权法律属性的确认。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商誉权属于经营性资信权,是新型无形财产权,具有非物质性、独立的财产性,以及非严格的依附性和地域性,其客体是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商誉,属于精神产品。从私法和私权的角度,我国应在《民法通则》第75条增设第2款确认"商誉权",以及于第118条增设第2款规定"商誉侵权的民事责任",并修改《侵权责任法》第2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和第14条,确保法律条文的规范性和裁判性。在未来《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权益中应对商誉权作一般性规定,确定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并调整相应规定以相互协调。
- 郑志涛王崇敏
- 关键词:商誉商誉权私法无形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