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邓冰宁

作品数:11 被引量:71H指数:3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4篇学位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7篇赔偿
  • 5篇侵权
  • 4篇赔偿制度
  • 4篇惩罚
  • 4篇惩罚性
  • 4篇惩罚性赔偿
  • 4篇惩罚性赔偿制...
  • 3篇侵权责任
  • 3篇救济
  • 2篇要件
  • 2篇社会
  • 2篇社会性
  • 2篇诉讼
  • 2篇赔偿责任
  • 2篇侵权法
  • 2篇侵权责任法
  • 2篇权法
  • 2篇路易斯安那
  • 2篇路易斯安那州
  • 2篇美国侵权法

机构

  • 11篇吉林大学

作者

  • 11篇邓冰宁
  • 3篇马新彦

传媒

  • 2篇商情
  • 1篇行政与法
  • 1篇吉林大学社会...
  • 1篇求是学刊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年份

  • 3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2
  • 4篇2011
  • 1篇2007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不动产占有的公示效力被引量:15
2014年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以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为公示方式的公示原则。在不动产多重买卖的情形下,仅依据登记作为确定不动产权属关系,将导致未登记但已实际占有不动产的先买人的权利得不到优先保护的不公平结果。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承认并明确不动产占有的公示效力,构建适合我国物权法体系的不动产公示效力制度,加强对实际占有不动产的先买人权益的保护,维护物权法效率与正义的基本理念。
马新彦邓冰宁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以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研究为启示
《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在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中,仅能得知如何确定责任承担主体的特殊规则,而交通事故责任形式依然参照原有规定。由于民事责任复原功能的代表性和填补损害的基本机能性,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定并不区分...
邓冰宁
关键词: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
论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以美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制度为启示的研究被引量:46
2012年
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关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证成,这是大多数美国学者不遗余力对其进行论证的主要原因。惩罚性赔偿高于受害人可见的实际损害部分,填补的是受害人私人可见损害背后的无形损害。该无形损害通常难以用金钱衡量,这就是惩罚性赔偿通常以可见损害的倍数计算赔偿数额的原因。无形损害可以是受害人私人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精神损害,也可以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于侵权行为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害场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借助于受害人个人利益损失的赔偿填补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令被告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马新彦邓冰宁
关键词:美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
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被引量:6
2013年
现代化通信工具在带给人们无限便利的同时,也为侵权者的侵权带来了效率。但面对以损害波及面大、个体侵权数额小、侵权主体隐蔽为特点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颇感力不从心。美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产生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历经几十年的审判实践验证具有极为显著的制度优势。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可以填补侵权行为造成的一般侵权责任无法填补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而且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且以最小的成本遏制恶性的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需要设立开放性和指导性的一般条款,明确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认定标准,并应赋予现代化通信工具运营商不真正连带责任。
马新彦邓冰宁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
美国侵权法中针对共同侵权人的权利放弃制度研究
2011年
本文以美国法上Cox诉PearlInvestmentCo案为例,针对共同侵权人权利放弃制度的研究线索,为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提供有益参照。
邓冰宁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
《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在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中,仅能得知如何确定责任承担主体的特殊规则,而交通事故责任形式依然参照原有规定。由于民事责任复原功能的代表性和填补损害的基本机能性,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定并不区分...
邓冰宁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
文献传递
小区停车位制度焦点问题研究
2011年
目前人口和土地的矛盾体现在住房和停车场的紧张。《物权法》)第74条规定了建筑区内车位、车库的所有和使用的取得方式。本文对此规定进行分析、评价其作用和影响,提出合理的设计。
邓冰宁
关键词:停车位
美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美国法语境下,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bystander liability)指的是,与受到严重身体损害的直接受害人具有密切亲属关系的第三人(原告),可以就因知悉事故的发生而蒙受的严重精神损害,向有过失的侵权行为人(被告...
邓冰宁
美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研究——兼论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美国法语境下,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bystander liability)指的是,与受到严重身体损害的直接受害人具有密切亲属关系的第三人(原告),可以就因知悉事故的发生而蒙受的严重精神损害,向有过失的侵权行为人(被告...
邓冰宁
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中适格原告的认定被引量:2
2013年
我国司法实践承认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司法解释对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适格原告的范围过于宽泛,有鉴于中国传统社会复杂的亲属关系和庞大的人口基数,被告将被迫对一个连直接受害人自己都很难确定的潜在原告群体承担近似无限的侵权责任。美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明确的亲属关系为基本判断标准,近年来又以实质性情感联系为标准进行更加深入的评价,以确保在完善救济受害人的同时有效兼顾对行为人自由的维护。参照美国法的成功经验,构建一种明确的亲属关系和实质性情感联系两大标准统一的全新机制,有助于为我国司法实践中适格原告的认定提供有效参照。
邓冰宁
关键词:适格原告近亲属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