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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溯

作品数:74 被引量:834H指数:16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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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71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3篇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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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19篇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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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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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73篇江溯
  • 1篇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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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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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7篇2024
  • 3篇2023
  • 5篇2022
  • 5篇2021
  • 7篇2020
  • 3篇2019
  • 4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6
  • 3篇2015
  • 2篇2014
  • 3篇2013
  • 6篇2012
  • 5篇2011
  • 6篇2009
  • 2篇2008
  • 4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4
7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权力技术与刑罚:福柯刑罚社会学研究被引量:6
2009年
与以往刑罚社会学思想家不同的是,福柯并不关注刑罚的社会语境或道德基础,而是直接引领我们进入刑罚机制的内部运作,将焦点集中在实际的刑罚权力技术及其运作模式之上。这种"权力的微观物理学"集中体现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之中。在福柯看来,权力运作于完全"物质化"的技术、机制和机构等重要层次上,因此只有对运作中的技术进行仔细考察才能获得最佳的理解。正是在这种视角之下,福柯最终对刑罚制度的核心内容发表了极具洞察力且发人深省的观点。但是,应当注意到福柯的观点也存在某些缺陷。
江溯
关键词:权力规训惩罚
关于单一正犯体系的若干辩驳被引量:18
2011年
刑事立法上存在区分制与单一制(单一正犯体系)两种犯罪参与体系。由于对单一正犯体系存在偏见和缺乏了解,德国学者对之进行了广泛的批判,认为该体系是行为人刑法,并存在破坏了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处罚范围过大、违反法治国家原则、量刑粗糙化以及特别犯的处罚障碍等问题。但是,这些批判都无法成立。单一正犯体系正确地揭示了犯罪参与的归责结构,即区分构成要件层面与量刑层面,前者解决可罚的外部界限问题,后者解决可罚的内部界限问题,因此是值得采用的体系。
江溯
关键词:单一制
论网络犯罪治理的公私合作模式被引量:60
2020年
网络犯罪治理模式包括公力模式、私力模式和公私合作模式。由于网络犯罪的复杂性,无论是对于公共部门还是私营机构而言,都具有充分的动力参与公私合作。无论是在域外还是在我国,公私合作模式已具有一定的立法和现实基础。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犯罪治理公私合作模式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如何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将会对公私合作模式的前景产生重要影响。我国当前的网络犯罪治理模式可归入公力模式,该模式的缺陷在于,过于强调执法机构在网络犯罪治理中的能动性,容易造成网络犯罪治理过于追求监管有效性而忽视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克服这种缺陷,我国有必要借鉴公私合作模式,将包容性与多元化的价值理念融入网络犯罪治理的各个环节。公私合作模式能合理解决公私部门在应对网络犯罪危机中的紧张关系,使网络犯罪治理模式不再固守传统的一元治理机制,而是通过对话和合作来消除信息和资源的不对称性。有必要将公私合作模式落实到我国当前网络犯罪治理过程中,提升网络犯罪治理的实际效益,实现多元共赢的治理目标。
江溯
关键词:公私合作模式
德国保安监禁制度的晚近发展被引量:6
2018年
保安监禁是现行德国刑法中最具争议的制度,对该刑事制裁措施的争论可追溯到李斯特和宾丁、贝林的“学派之争”。战后以及晚近以来,保安监禁的适用范围被频繁修改,改革使该制度获得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合法性依据。但是有关保安监禁这项刑事制裁措施是否为“刑罚”的问题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由于其基本立场不同,因此仍然存在分歧。
江溯唐志威
关键词:德国刑法保安处分欧洲人权法院
从形式主义的刑罚概念到实质主义的刑罚概念——评欧洲人权法院2009年M诉德国案判决被引量:7
2012年
欧洲人权法院2009年M诉德国案判决的主要争议在于德国刑法上的保安监督是否为一种刑罚以及保安监督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对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政府坚持形式主义的刑罚概念,认为保安监督只是德国刑法上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而不是一种刑罚;与此不同,欧洲人权法院则主张实质主义的刑罚概念,认为德国刑法上的保安监督无异于一种刑罚。这两种不同的刑罚概念背后是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对立。从实质主义的刑罚概念出发,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就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行政措施而是一种刑罚,因此有必要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之中。
江溯
关键词:双轨制刑罚形式主义实质主义劳动教养
论刑事司法中的危险评估被引量:4
2021年
评估罪犯未来犯罪活动的风险一直是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任务。随着循证司法活动的开展,危险评估工具被引入刑事司法系统中。在美国,危险评估工具经过四代更迭,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技术。与临床判断相比,危险评估在预测准确性、降低司法成本和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优势,因而被广泛应用于从警务到刑罚执行的各个阶段。当然,危险评估工具在透明性、准确性等方面仍存在疑问,甚至存在违反宪法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等基本原则的危险。通过建立问责机制,提升危险评估工具的透明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才能确保危险评估得到良性发展。
江溯
理解中国的终身监禁
2017年
2015年,中国针对贪污贿赂犯罪这一单一非暴力犯罪推出了终身监禁的刑罚执行措施。尽管从20世纪末起,终身监禁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已经越来越普遍,但这却是首次在中国推出此类规定。中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的死刑执行国,虽然对贪污贿赂犯罪采取了这一新行刑方式,但依然保留着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制度。本文将探究中国采用终身监禁的原因以及中国在全球对惩罚性转向和死刑之争论中的定位。此外,本文还对终身监禁如何适用于更广泛的刑罚实践提出见解。
高飞江溯崔智浩
关键词:死刑终身监禁刑罚改革
刑法教义学的现状与展望
2024年
最近十多年,我国刑法教义学经历了深刻的知识转型,德日刑法教义学知识逐步取代苏联刑法学知识,成为刑法学界的主流话语。与此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刑法教义学方法论日益完备,使我国刑法教义学不再满足于“输血”,而是逐渐获得了“造血”功能。在借鉴德日刑法教义学知识的基础上,在刑法教义学方法论的指引之下,我国刑法学者对刑法教义学中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解释方案。刑法教义学知识体系的转型、刑法教义学方法论的确立以及刑法解释论上的创新,为构建中国刑法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未来我国应加强国际平等对话,为“共同刑法学”的创立作出贡献。
江溯
关键词:知识转型方法论解释论
医生的说明义务与患者的假定同意被引量:5
2015年
有效的患者同意以医生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为前提,在能够通过充分说明进而获得患者有效同意之时不予说明的情形中,德国民事判例率先提出了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20世纪90年代之后,假定同意逐渐被移植到德国刑事判例之中,并且成为德国刑法学上被广泛探讨的一个问题。虽然假定同意已经在德国判例中确立了稳固的地位,但其无法在现有的德国刑法教义学体系中觅得一个妥当的体系性位置,无论是试图将其定位于构成要件层面还是违法性层面,抑或是将其定位于犯罪论体系之外的其他可罚性条件的努力,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假定同意与现有的德国刑法理论的诸多原理存在冲突。因此,在当前德国的法律框架下,应当彻底否定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由于假定同意的根本问题在于患者利益与医生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解决冲突的可能途径是创设专门的“专断性医疗罪”。
江溯
关键词:刑法原理
从互斥到并行: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关系再反思
2024年
以往尝试界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讨论,其本质上是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视为互斥的两组构成要件。然而,当以是否契合于逐一检验构成要件及构成要素的犯罪审查思路作为考察标准时,则能够发觉,在犯罪审查过程中,需要对行为人可能该当的构成要件以及具体的构成要素逐一加以检验,用以界分二者的互斥构成要素并不具有被额外标识的必要,相关界分讨论反而偏离了构成要件的功能所在,并致使限缩诈骗犯罪可罚性的任务过度依赖于少数构成要素。在基于“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所展开的犯罪审查思路下,无需讨论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相应地,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判断也应当被视为两套并行的审查程序。
江溯
关键词: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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