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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双喜

作品数:9 被引量:22H指数:3
供职机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3篇会议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民事
  • 3篇民事习惯
  • 3篇民族
  • 2篇少数民族
  • 2篇物权
  • 2篇交易
  • 2篇交易习惯
  • 2篇法律
  • 1篇等价物
  • 1篇制定法
  • 1篇秩序
  • 1篇少数民族权利
  • 1篇少数民族习惯
  • 1篇少数民族习惯...
  • 1篇退房
  • 1篇权利
  • 1篇自治地方
  • 1篇自治地方立法
  • 1篇族权
  • 1篇物权变动

机构

  • 9篇内蒙古大学
  • 3篇中央民族大学
  • 1篇青海民族大学

作者

  • 9篇戴双喜
  • 2篇王瑛
  • 1篇陈其斌
  • 1篇包英华

传媒

  • 1篇内蒙古社会科...
  • 1篇内蒙古大学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贵州民族研究
  • 1篇政法论丛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年份

  • 2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3篇2009
  • 1篇2007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三不两利”政策对民族立法的启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制度资源创新研究
<正>一、"三不两利"政策"三不两利"政策是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初期由内蒙古自治政府经中共中央批准推行的,解决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民主改革问题的具体措施。内蒙古自治政府建立初期,根据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精神,结合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在...
戴双喜
文献传递
物权变动视角下的蒙古族游牧烙印文化被引量:2
2009年
蒙古族畜群烙印习惯法与财产占有制度相结合,形成独特的财产所有权宣示方式。烙印习惯法在畜群之上设定他物权时可以演变为物权变动的公示制度。牲畜烙印习惯法对维护游牧社会稳定的财产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戴双喜
关键词:蒙古族财产权公示制度
法律视域中的苏鲁克制度被引量:3
2007年
苏鲁克制度是蒙古族畜牧经济中产生的一项畜牧经营方式。从法律角度而言是一种物权制度,也是延续至今的重要的民事习惯。苏鲁克制度在以畜牧经济为主要特点的游牧文化中创造了新的契约模式,改变了原有的单一所有权物权体系,创造了新的用益物权模式,解决了游牧社会中最主要财产——牲畜的用益问题。转型时期苏鲁克制度的发展和变化需要倾注必要的法学关注,这将有助于维护苏鲁克双方的合法权益,给司法机关解决苏鲁克纠纷提供必要的法理分析知识,对完善物权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戴双喜包英华
关键词:物权
论民事习惯与民法方法——以《日本民法典》的制定经验为例被引量:5
2013年
中国未来民法典与其传统伦理、传统法文化的重要渊源———民事习惯之关系问题在民法学界基本没有深入展开讨论。日本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民事习惯所采取的从排斥到吸纳甚至给予极高地位的反复经验对中国未来民法典如何体现中国特色可能具有重要的启示。日本民法典有关民事习惯的制度安排及其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模式对中国未来民法典民事习惯位置的讨论提供了生动的个案。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以及经济发展程度需要将来的民法典必需慎重对待中国固有民事习惯,以便保障民法典的伦理基础和惯行定式。
戴双喜
关键词:民事习惯民法典
论牧区以“羊”为“等价物”的交易习惯——兼论民事习惯与交易习惯之结构层次关系被引量:9
2010年
在中国内蒙古牧区,由于传统交易习惯、从事牧业生产、市场经济欠发达等原因,"羊"在一些特殊的交易行为当中无形的发挥着等价物的作用,引发了现行的法律规范还未涉及的、值得研究的一些问题。通过以"羊"为"等价物"的交易习惯个案的研究和分析发现,民事习惯与交易习惯之间存在一个结构层次关系,这种关系的辨别有助于准确理解交易习惯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规则,有助于司法机关援用交易习惯处理纠纷。
戴双喜巴音诺尔
关键词:交易习惯
国家制定法与民事习惯之秩序——以酒店12时退房法律问题为个案被引量:1
2009年
酒店12点退房是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业习惯,也是交易习惯,属于广义上的民事习惯范畴。酒店12点退房习惯引起的争议说明国家法律对民事习惯有必要留有一定空间,民法典或者立法法中承认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并对制定法和民事习惯的援用秩序作出一般性规定,以便法院审理涉及民事习惯的案件,也给未来的民法典的社会适应性提供必要的张力。
王瑛戴双喜
关键词:交易习惯
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权利——以拉祜族“卡些”为例被引量:2
2009年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民间"的法,对民族社区社会关系调整、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拉祜族的"卡些"组织是依据拉祜族传统习惯法组织的与村民委员会并行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村民依据习惯法享有完整的选举、被选举、罢免"卡些"组织成员的权利。"卡些"制度在当今拉祜族村寨社区内可以补充依据国家法律建立的村民委员会组织等自治组织对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空白,在公共事务管理以及解决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王瑛戴双喜
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少数民族权利
少数民族法学教育的机遇与挑战——以内蒙古大学蒙授法学本科生就业现状为个案
近几年,随着各地"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现象的出现,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渐成为学校、家长、社会、政府以及学者关注的话题,并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内蒙古大学等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培养的大学生就业同样面临这样的难题。笔者认为,其中少数...
戴双喜
文献传递
第六章 关于民族法制的监督
<正>民族法制的监督也称民族法制实施的监督,它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民族法制实施活动的合宪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的监察和督导的活动的总称。②有法可依为民族法制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必备条件,民族立法要想达到立法者最...
戴双喜陈其斌
文献传递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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