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川宁
- 作品数:19 被引量:44H指数:4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德国家政服务法律制度研究被引量:4
- 2011年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家政服务已然发展成为了一个蓬勃的产业。但是,调整家政服务的法律制度却凤毛麟角,法学理论界也少有对此问题的深入分析。德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国家之一,其在劳动法律制度方面享有盛誉,因此对于德国有关家政服务法律制度进行综合考察应该是能够为我国建立一套科学的家政服务法律制度提供借鉴经验的。
- 胡川宁
- 关键词:家政服务雇佣合同劳动合同
- 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研究
-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一套市场化的住房体制。但是市场化的住房体制在提供优质的住房商品的同时,也使得相当多的民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越发困难。可见深入的住房市场化并没有带来住房的社会公平,...
- 胡川宁
-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
- 文献传递
- 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进行,无疑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然而,市场化的住房制度本身是无法解决由其所造成的住房社会问题的。住房除了具有商品属性外,其本身也是国民参与社会交...
- 胡川宁
- 关键词: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财政资源交易安全
- 社会基本权利——肇因于魏玛,成就于统一后之德国!被引量:1
- 2017年
- 《魏玛帝国宪法》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诸如社会保险权、健康权、劳动权、教育权和住房权等社会权利作为宪法上的请求权予以规范。虽然《魏玛帝国宪法》的社会基本权利模式未能被后世的《德国基本法》所明文接受,但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国际化和社会权利的具体化已经要求《德国基本法》必须赶上社会基本权利这一潮流。而反对社会基本权利模式的观点,即社会基本权利的贯彻事实属于立法者的职权范围、社会基本权利的实现依赖于全民的支付能力和意愿,以及社会基本权利的内容具有模糊性,已经不足以成立了。为此,我们有必要完成社会国家原则的基本权利化,并将此作为以人权保障为基石的国家制度的当然组成内容。
- 艾伯哈尔特·艾希浩佛胡川宁
- 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之债的关系
- 2010年
- 损害赔偿是我国民法学中经常被使用的一个概念,然而在立法当中却难觅其踪迹。并且民事责任作为我国现行法的用语,其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似也有某种联系。因此,有必要从现行法规出发,并结合我国对于德国法系的继受历史,同时参考台湾地区和德国的有关法条和学说,重新审视损害赔偿之债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以求有助于法律适用。
- 胡川宁
- 关键词:民事责任侵权行为
- 论因判决而生的物权变动被引量:1
- 2011年
-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因判决而生的物权变动,然而该条所规定的判决究竟为何种判决、何种的法律效果并没有明确。本文旨在从民事诉讼法理论关于诉的分类(即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着手,对该条所规定的判决究为何种判决做一个分析,从而为该条的正确适用略尽绵薄之力。
- 胡川宁
- 关键词:给付之诉确认之诉物权变动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规制的重构——基于团结原则和补充性原则的视角被引量:7
- 2015年
-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律性质莫衷一是。通过揭示团结原则和补充性原则,我们发现社会保险在本质上应是由被保险人和用人单位(雇主)所组成的、以社会风险分担为目的的、并能自主管理的共同体。这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律性质只能是公法上的社团法人,而不应以其他形式组织。由此,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参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模式予以改进。
- 胡川宁
-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充性原则自治原则
- 基于法治国家视野下的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改革之思考被引量:1
- 2015年
- 法治国家要求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必须贯彻民主原则、依法行政、权利救济途径的保障、维护法的安定性以及比例原则。但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在上述原则的落实上仍存在现实问题。本文基于法治国家视野的理论进行了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在未来改革的要点提出建议。
- 胡川宁
- 关键词:住房保障
- 德国社会住房法律制度研究被引量:6
- 2013年
- 德国社会住房法律制度是德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贯彻德国《基本法》规定的社会国原则的重要体现。目前德国的社会住房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以联邦层级的《住房资助法》和《住房限定法》为主,并辅之以有关的条例。在法律关系上体现了主管机关、资助接受人和住房权利人的三方关系,并通过目的限定和价格限定制度予以保障资助目的的实现,在不取消私法自治和私有财产权的条件下完成必要的社会安全保障目的。
- 胡川宁
- 简论纯粹法学的法律观
- 2010年
- 介绍了汉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的基本理论,阐述了凯尔森的静态法律观和动态法律观。认为纯粹法学在法律本体论上的探讨成功引入了康德的认识论,并将法学相对成功地与非法学学科划清了界限。
- 胡川宁
- 关键词:纯粹法学法律观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