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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徽

作品数:23 被引量:68H指数:4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期刊文章
  • 4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7篇仲裁
  • 5篇CISG
  • 4篇国际商事
  • 3篇商事仲裁
  • 3篇国际商事仲裁
  • 3篇法律
  • 2篇软法
  • 2篇司法
  • 2篇诉讼
  • 2篇进路
  • 2篇合同
  • 2篇法律障碍
  • 1篇导盲犬
  • 1篇调解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法
  • 1篇选择性
  • 1篇药品
  • 1篇药品生产

机构

  • 20篇华东政法大学
  • 2篇斯德哥尔摩大...
  • 2篇加利福尼亚大...
  • 1篇福建医科大学
  • 1篇山东大学
  • 1篇上海财经大学
  • 1篇上海政法学院
  • 1篇耶鲁大学
  • 1篇哥伦比亚大学

作者

  • 20篇王徽
  • 1篇李晓郛
  • 1篇刘晓红
  • 1篇李晓帆
  • 1篇沈伟
  • 1篇刘晓红
  • 1篇张阳

传媒

  • 2篇北京仲裁
  • 2篇海关与经贸研...
  • 2篇2014卫生...
  • 1篇上海大学学报...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国际商务(对...
  • 1篇国际商务研究
  • 1篇世界贸易组织...
  • 1篇河北科技大学...
  • 1篇海峡法学
  • 1篇仲裁研究
  • 1篇苏州大学学报...
  • 1篇上海对外经贸...
  • 1篇国际法研究
  • 1篇国际经济法学...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0
  • 3篇2018
  • 3篇2016
  • 3篇2015
  • 9篇2014
2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选择性上诉审查机制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兼评第21届WILLEM C.VIS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之程序问题被引量:1
2014年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它不仅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前提,也会对生效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和撤销产生影响。结合第21届WILLEMC.VIS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案例争议,其涉及的“选择性上诉审查机制”值得研究。理论和实践中,除对“选择性上诉审查机制”本身的有效性存在不同观点之外,在该机制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方面亦做法不一。前者主要围绕“仲裁准据法”特定条款的解释,而后者则针对“可分性”而展开。通过梳理与比较,一方面有助于为我国仲裁实践和理论提供相应参照,另一方面,也可为法律工作者提供相应的实践路径。
王徽
关键词:仲裁协议可分性
CISG格式合同纳入问题研究
2014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是国际商法领域的重要成果。鉴于国际货物销售领域中大量存在格式合同,CISG下格式合同的纳入问题值得研究。CISG本身对格式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不同法域所采取的标准亦有所不同。这导致公约在适用上存在一定模糊性,特别是在格式合同的"要约成立"、"格式合同语言"、"承诺时间"等要件方面。于CISG诸多实践之中,依德国案例而形成的"有效获取"标准最具代表性。各法域的实践背后体现了不同的政策考量。我国在适用CISG以解决相似问题时,亦有必要选择特定的规则,从而把握好"缔约效率"和"缔约公正"之间的平衡。
王徽
关键词:CISG国际商事仲裁政策考量
完善上海自贸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思考被引量:9
2016年
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是上海自贸区的亮点之一。该试点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购车选择,并助力于打破因"总经销商模式"而导致的进口车市场垄断。试点以来,尽管上海自贸区已有平行进口车的具体实践,但其规模却仍有待提高。它的市场关注度和实际购买量也不如预期。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与平行进口汽车在知识产权、车辆3C认证与商检、海关通关、消费者保护以及竞争法规制等方面尚存在模糊因素有关。有鉴于此,欲完善并推广自贸区的平行进口汽车制度,需考虑在法律制度层面采取下列措施,具体包括"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的顶层法律设计"、"进一步推进海关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平行进口车辆质量认证和商检制度"、"构建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辆保税留购制度"、"强化平行进口车辆消费者保护体系"、"落实平行进口车竞争法规制机制"和"给予平行进口车在知识产权方面以明确认可"等。需指出的是,平行进口汽车制度的妥善运行离不开跨部门的统筹合作与多重措施的并举。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将良好的国家政策转化并落实到实践之中。值得展望的是,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一旦成熟,相关制度还有推广至其它平行进口商品的潜力。
王徽
关键词:法律建议
浅析CISG对于“混合合同”的适用
2014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称"CISG")是国际商法领域的重要成就。就CISG的适用而言,离不开对其适用范围的研究。文章以CISG第3条2款为研究对象,以其"立法目的"和"立法历史"为切入点,结合要件分析,着重研究了CISG对于"混合合同"的适用。最后,笔者将就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开展探讨,以期更好地结合理论和实践。
王徽
关键词:要件分析混合合同
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及完善——以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为切入点被引量:4
2018年
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是指由国际组织、仲裁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非国家主体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商事仲裁证据事宜,自身虽不具有外部强制力保障,但却具有某种规范性的文本。由于仲裁证据"软法"响应了实践需求并填补了制度空缺,协调了两大法系在仲裁证据领域的差异,并契合了仲裁的核心价值与特质,它们在国际仲裁界享有广泛的影响力。但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全然归结于《仲裁法》的观点值得商榷。一方面,仲裁证据制度的升级并不以"硬法"的完善为必须。另一方面,目前已有域内外仲裁证据"软法"可供使用。我国当前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在于部分仲裁人士的理念和实践做法尚未与国际接轨,以及我国仲裁规则缺乏对仲裁庭证据裁量权的积极引导。本文呼吁切实提高仲裁主体运用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的能力,并在仲裁规则中增设涉外仲裁证据规定。
王徽
关键词:软法仲裁规则
论WTO规则在调整国际经贸关系中的作用与不足——以《巴厘岛一揽子协议》为切入视角
2015年
《巴厘岛一揽子协议》在"贸易便利化"、"粮食安全问题"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透过该协定,我们可以看到WTO规则在调整国际经贸关系中的作用与不足。WTO规则的积极作用体现在"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构建有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评审机制"以及"为发展中成员方和最不发达成员方提供了优惠政策和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的机会";其不足则反映为"机构治理与决策机制僵硬"、"规则设计较为模糊"、"面对国际经贸新规则方面较为被动"。WTO规则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在担当WTO规则积极参与者和维护者的同时,我国还应把握"从区域到全球"的发展趋势和契机,继续提出和营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贸新规则。
王徽
关键词:WTO
有关津巴布韦医疗药物情况的报告
文章介绍了津巴布韦医疗服务制度,阐述了津巴布韦基础药物项目情况,探讨了津巴布韦药品生产情况。津巴布韦没有正式的国家医疗服务体制,当地的医药行业仅仅能够自产20%的药物,而余下的80%则依赖于成品进口。津巴布韦当局正在采取...
王徽李晓帆李晓郛刘卓妍
关键词:药物管理药品生产
文献传递
国际仲裁早期驳回程序研究
2022年
早期驳回程序是国际仲裁领域的热门议题。早期驳回程序旨在提升仲裁效率,巩固仲裁相对于诉讼的效率优势。作为仲裁实践和程序管理技巧,早期驳回程序虽然存续于仲裁庭广义的程序管理裁量权之中,但为了提升仲裁程序的可预期性,早期驳回程序正朝类型化的方向演进。这体现为包括ICSID、SIAC、SCC、ICC及HKIAC在内的主流国际仲裁机构均选择通过仲裁规则等“软法”确立仲裁早期驳回程序。早期驳回程序适用的核心问题包括:申请范围、适用标准,以及同仲裁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关系。仲裁早期驳回程序的引入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国际仲裁制度的发展趋势,即国际仲裁制度仍会不断丰富仲裁程序工具,并会不断强化仲裁的效率价值。我国仲裁界应当从理念、操作,乃至制度设计层面认知仲裁早期驳回程序,并对仲裁发展趋势加以研判,以期助力我国仲裁制度的升级与完善。
王徽
关键词:仲裁正当程序软法
CISG视角下违约获益追缴制度探析
2018年
CISG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公约。为了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的纠纷,CISG构建了一套以违约损害赔偿为基础,以返还和具体履行为补充的违约救济体系。尽管这套救济体系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均颇为有效,但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却显得有所不足,尤其是当守约方遭受的损害难以证明,且违约方又通过恶意违约而获益时。违约获益追缴制度的引入有助于弥补公约的相应不足。尽管两大法系就违约获益追缴制度尚存在不同认识,但这并不妨碍公约的解释与适用。CISG视角下违约获益追缴制度有两种潜在的实施路径:其一,将违约获益作为损害计算的基准和考虑因素;其二,基于诚信原则引入违约获益追缴,并视之为独立的违约救济方式。
张阳王徽
关键词:CISG比较法诚信原则
论中国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障碍与突破进路——基于中国自贸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构建的几点思考被引量:23
2016年
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已颁布一年多,如何落实好该方案中关于"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的条款,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鉴于我国现行仲裁法律规范的滞后性,无论是在入驻前,亦或是在入驻后,国际仲裁机构在我国开展仲裁服务均存在障碍和诸多不确定因素。具体涉及约定外国仲裁机构在华仲裁的协议效力、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国际仲裁机构的市场准入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化改革方案》,需以自贸区为试验平台,加快构建相关配套制度,如明确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准入条件、摸索国际仲裁机构入驻区内的多元模式、调整《仲裁法》部分条款在区内的适用、明确"仲裁地标准",以及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等。
刘晓红王徽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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