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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

作品数:14 被引量:187H指数:6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7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6篇法律
  • 5篇环境健康
  • 4篇生态
  • 4篇诉讼
  • 4篇文明视野
  • 4篇规制
  • 4篇法律监管
  • 3篇生态文明
  • 3篇护法
  • 3篇环境保护法
  • 3篇环境规制
  • 2篇噪声污染
  • 2篇司法
  • 2篇侵权
  • 2篇污染
  • 2篇纠纷
  • 2篇纠纷案
  • 2篇举证
  • 2篇举证责任
  • 2篇环境保护

机构

  • 14篇中南大学
  • 4篇湖北经济学院

作者

  • 14篇张宝
  • 4篇吕忠梅
  • 1篇刘叶玲

传媒

  • 3篇环境保护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法学论坛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 1篇2013年全...
  • 1篇中国环境科学...
  • 1篇2013中国...
  • 1篇中国环境资源...
  • 1篇“环境司法与...

年份

  • 1篇2017
  • 4篇2015
  • 4篇2014
  • 5篇2013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关于噪声污染是否满足公益诉讼提起条件的探讨——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宁沪高速公司噪声污染案为例被引量:7
2015年
沪宁高速无锡段沿途村民饱受交通噪声困扰,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举报后向无锡中院环保审判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经双方同意后依照法院的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本文认为公益诉讼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大利器,但类似噪声污染这类并未对生态环境本身造成直接损害、仅仅是影响到特定人的安宁利益,动用"公器"来维护"私益",是否满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有待进一步思考。
张宝
关键词:噪声污染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公共利益
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健康的法律监管转型论纲
我国现行环境监管制度以损害预防为核心,强调以排污标准和总量控制为核心对单一介质进行事后控制,无法有效应对环境污染复杂与不确定性引发的健康风险。有鉴于此,我国以十八大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应对现行监管制度进...
吕忠梅张宝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健康法律监管
文献传递
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建构路径被引量:42
2014年
当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正如火如荼,但也饱受争议:质疑者或主张其存在脱法嫌疑,或认为可沿用传统司法框架而无甚必要,或以案源稀缺否定其可行性;赞同者则以环境纠纷增多与环境案件复杂作为正当性依据。这些论争不同程度上忽略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功能和内涵,即通过审判机构的专门化、诉讼程序的特别化与审判人员的专业化,以应对环境侵害的交互性、扩散性与不确定性对环境诉讼的影响。条件成熟时应制度《环境诉讼特别程序法》,对环境诉讼的管辖、审理、执行和公益诉讼等特殊规则进行规定。
张宝
关键词:功能主义
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健康的法律监管转型论纲
我国现行环境监管制度以损害预防为核心,强调以排污标准和总量控制为核心对单一介质进行事后控制,无法有效应对环境污染复杂与不确定性引发的健康风险。有鉴于此,以十八大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应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改...
吕忠梅张宝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健康法律监管
文献传递
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健康的法律监管转型论纲
中国现行环境监管制度以损害预防为核心,强调以排污标准和总量控制为核心对单一介质进行事后控制,无法有效应对环境污染复杂与不确定性引发的健康风险。有鉴于此,以十八大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应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改...
吕忠梅张宝
关键词:环境健康法律监管
文献传递
基于健康保障的环境规制--《环境保护法第》39条的理解与适用
新《环境保护法》第39条初步体现了健康优先、风险转向与整合取向的特点,标志着我国由基于污染防治的环境规制向基于健康保护的环境规制过渡.但由于该条仅是环境健康规制的纲领性条款,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具体化;在未进行专门立法...
张宝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法律解释立法规制
文献传递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与监管权的适用关系辨析被引量:89
2017年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旨在解决环境保护"公地悲剧"引发的"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但也与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消除、修复环境并适用代履行的规定发生矛盾,故政府索赔应限缩到生态环境无法修复、因而无法适用上述规定的情形。从法律的体系性和逻辑的一致性来看,宜在未来修改法律时进一步增加不能修复时责令赔偿的规定,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张宝
环境侵权诉讼中受害人举证义务研究——对《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解释被引量:35
2015年
权威机关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解读持一种形式解释的观点,认为受害人在因果关系上无需承担任何举证义务,以保护弱者。该意见过于注重价值排序而忽视利益衡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弱化、规避乃至否认。经利益衡量并参酌比较法经验,宜采取一种实质解释观,将第66条视为对法官降低受害者说服责任的提示性规定,将环境致害过程分解为排污事实、传播事实、污染事实、暴露事实以及损害事实;受害人除证明排污事实和损害事实外,尚需证明传播事实、暴露事实以及科学层面的致害可能性,才能推定因果关系成立,由加害人反证因果关系不存在,反证标准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张宝
关键词: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倒置
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健康的法律监管转型论纲
我国现行环境监管制度以损害预防为核心,强调以排污标准和总量控制为核心对单一介质进行事后控制,无法有效应对环境污染复杂与不确定性引发的健康风险。有鉴于此,我国以十八大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应对现行监管制度进...
吕忠梅张宝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健康法律监管
文献传递
论环境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以贵阳市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为例被引量:8
2013年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案例点评人】张宝【案例类型】环境民事案件【案例名称】曾某诉贵阳双辉钢铁公司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争点】环境污染责任的因果关系认定【污染类型】水污染【裁判情况】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
张宝
关键词:举证责任环境侵权水污染纠纷案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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