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京
- 作品数:18 被引量:17H指数:2
- 供职机构: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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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瑕疵行政行为制度及其启示
- 2007年
- 依法行政是我国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七大再一次重申了这一主题。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违法性行政行为必将逐渐呈减弱势,这是法治结果之必然。但行政瑕疵行为将长期并大量地存在,而且是自始有效,其对公民权利的不良影响或制约也将是必然的。德国的瑕疵行政行为制度为我国相关行政行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启示。
- 许静唐京
- 关键词:无效行政行为
- 论民事诉讼风险被引量:3
- 2004年
- 在诉讼活动当中 ,往往会因为一些不规范的诉讼行为而影响诉讼进程 ,最终可能导致无法实现我们的权益主张 。
- 唐京
- 关键词:诉讼风险诉讼行为举证制度利害关系当事人权益诉讼时效
-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性处理机制研究被引量:1
- 2009年
- 近年来,在自然和社会领域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研究突发性事件的特征,并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机制,将出现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途径,抑制突发性事件的出现,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积极的意义。
- 李志栋唐京
- 浅析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践——以四川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例
- 2019年
- 文章叙述了四川省直机关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践,分析了四川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成效,提出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思考建议:深刻把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全面把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要求;准确把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核心要义。
- 唐京
- 关键词:机关党建党支部建设
- 解析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新构架、新理念被引量:1
- 2011年
- 历时12年,我国《行政强制法》终于出台。这部一波五折、艰难问世的法律,肩负着规范行政权力和保障民众利益的双重责任,以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特质倡导了新的行政执法理念。《行政强制法》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唐京
-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
- 关于构建成渝地区协同立法新模式的思考被引量:2
- 2022年
- 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区域协同立法是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在未来必将成为地方立法新常态。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明确了区域协同立法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地位,这是我国立法制度的重大创新发展。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已经成为新时代国家战略的条件下,梳理分析成渝地区协同立法成就与困惑的同时,研究提出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协同立法新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吴俊蓉刘伟崔霞崔霞唐京
- 关键词:区域经济巴蜀文化
- 从我国行政诉讼20年运行状况探其改革方向
- 2010年
- 行政诉讼制度已在我国运行了整整20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新型的社会关系,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有显著变动的情况。我国行政诉讼在法律规定和司法适用当中都存在急需改动的环节。行政诉讼具体规制的改革将促进我国行政诉讼司法适用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 唐京
- 关键词:行政诉讼
- 论我国税收立法权体制的完善被引量:2
- 2008年
-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分权、分税、分管。正确划分税收立法权是实行分税制的逻辑前提。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存在着明显的的弊端,典型表现为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的税收立法体系,降低了税收的立法级次,影响了税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及权威性;税收立法主体多元化及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导致税收法律法规不统一、不完善和过分原则化以及地方缺乏适度的税收立法权。尽快颁布税收基本法;逐步建立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的税收立法体制;合理划分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税收立法权限;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等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
- 李小华唐京
- 关键词:分税制分权税收立法权
- 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 2024年
- 现代化治理背景下公共法律服务日益成为公众必需。四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网络更为周密,全省法治惠民效应显著。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将契合高质量发展之要,持续提升专业性和规范化,弥足短板领域,提供更高能级的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更大程度的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 唐京
- 关键词: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网络
- 试论二重买卖——从物权变动模式角度被引量:2
- 2006年
- 一物二买或一物数卖已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现象,从而引发的关于二重买卖或多重买卖的纠纷时而有之。我国法律没有对二重买卖作出明确而系统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争议颇多。本文从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探究二重买卖制度的设计差异,通过对二重买卖合同效力以及二重买卖的救济手段的分析,进而对两种物权变动模式进行逻辑判断与选择。
- 梁莉唐京
- 关键词:二重买卖意思主义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