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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刚

作品数:137 被引量:903H指数:16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29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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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132篇政治法律
  • 1篇社会学

主题

  • 76篇诉讼
  • 66篇民事
  • 46篇民事诉讼
  • 15篇当事
  • 15篇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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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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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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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6篇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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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篇2020
  • 9篇2019
  • 8篇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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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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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篇2007
  • 2篇2006
  • 2篇2005
  • 2篇2004
13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被引量:10
2014年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78条明定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是:鉴定意见不得作为事实认定的根据、鉴定人返还鉴定费用。该规定忽视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公法义务性质和鉴定的证据法构造。在民事诉讼中,出庭作证系鉴定人对代表国家行使裁判权的法院承担的诉讼法上的义务。基于该义务的公法性质,鉴定人不出庭作证应遭受罚款、拘留等公法上的制裁。考虑到鉴定人与证人诉讼地位的相似性,立法上应将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一体适用于证人,这样才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
占善刚
关键词:鉴定人出庭作证形式正义
我国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为分析对象被引量:5
2009年
刑事诉讼采行证据裁判主义,原则上所有的案件事实均须由法院根据证据调查之结果认定之。但众所周知的事实与法院职务上应当知晓的事实构成证据裁判主义之例外,二者均属于法院可直接认定的免证事实。《刑诉规则》第334条错误地界定了免证事实的范围。一者,其误认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其适用、不存在异议的事实、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等为免证事实;另者,其未将法院职务上应当知晓的事实纳入免证事实之范畴。
占善刚
关键词:刑事诉讼免证事实职权探知主义
当事人缺席的基本性质与科学规制——基于比较法上的分析被引量:1
2023年
在民事诉讼中,为加快诉讼程序的推进,保障出席的当事人的诉讼利益,《民事诉讼法》应对当事人的缺席进行规制。厘定当事人缺席的基本性质乃科学规制当事人缺席的逻辑起点。出席庭审不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不是当事人的诉讼义务,而是当事人应尽的诉讼法上的负担。缺席即为当事人对其应尽的诉讼法上的负担的不履行。为因应缺席的基本性质,《民事诉讼法》应区分对待一方当事人缺席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缺席,进而作不同的规制。一方当事人缺席时,基于平等原则的内在要求,应对缺席的当事人课以相同的诉讼上的不利益。双方当事人同时缺席时,除裁判成熟可以裁判外,受诉法院通常只能裁定延展期日甚至中止诉讼程序。
占善刚
关键词:缺席
《民法典》实施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定位研究被引量:10
2021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所构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乃是以国家所有权为请求权基础的私益诉讼。省级、市地级政府基于《改革方案》以国家所有权为请求权依据提起私益诉讼在法理上存在障碍,只能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救济的权宜之计。《民法典》生效后,《改革方案》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不宜再作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规范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究其本质乃为维护公益而展开的公益诉讼。《民法典》将作为特殊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起诉主体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扩大至国家规定的机关,体现了绿色原则。《民法典》为《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提供了实体法依据,实现了该畛域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结合。
占善刚占善刚
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
论民事诉讼中之自由证明
民事诉讼中为保障事实认定之公正及当事人之程序参与权,对于要证事实一般应践行严格证明程序予以证明,但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民诉法理论与实务中,自由证明亦被普遍承认。本文探讨了自由证明究竟有何目的,其特质及适用对象为何,与外...
占善刚
关键词:民事诉讼
民事二审审理范围扩张之反思——以“一审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分析对象
2023年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为二审法院突破上诉请求拘束原则设置了四种例外情形,其中包括“一审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抽象的概念给法院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务中法官对此理解不一,不可避免地导致适用泛化问题的产生。为防止条款适用泛化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合理限制,有必要对《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一审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限缩解释。在判决既判力只及于特定主体的诉讼中,二审法院不必对舆情风险大的偶发性案件、牵涉公有单位利益的案件、当事人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案件这三类作一审判决公益侵害性考量。根据实务现状尚无法看出“一审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空间。从长远来看,增设附带上诉制度、逐步限缩解释直至删除例外条款,方是化解二审程序当事人救济与裁判纠错二者矛盾的正本清源之法。
占善刚苏靖雯
关键词:处分原则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规范中“视为”的正确表达--兼对《民法总则》“视为”表达之初步检讨被引量:14
2018年
"视为"作为立法技术之一,在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中,通常具有法律拟制的功能。某些特殊情形下,"视为"却具有法律推定与注意规定之特质。近年来业已颁布的民事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视为"频频以法律拟制之形态出现,不仅有滥用之讥,更有动摇立法目的价值选择与法的安定性之虞。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第16、18条关于"视为"的表达规范存在超越前提即假定条件之逻辑结构冲突,行为模式涵摄路径亦有误读之嫌,应予重新审视。
占善刚王译
关键词:拟制推定法律价值
部分请求容许性的“同案不同判”及其规制——基于107份裁判文书的文本分析被引量:9
2019年
部分请求的核心争议在于后诉的容许性。数据统计与个案分析表明,我国民事司法实务中当事人分割诉讼请求的原因多样,法院囿于诉讼标的与既判力的不同解释论,对部分请求容许性做不同之处理,"同案不同判"现象突出。合理规制部分请求容许性,应以当事人分割诉讼请求是否具备正当理由作为标识。仅当原告分割诉讼请求具备正当理由时方允许再诉。与此同时,为追求纠纷一次性解决,法院应进行必要的阐明并宽待请求的追加与合并。
占善刚刘洋
关键词:部分请求诉讼标的一事不再理
论民诉法“涉外诉讼程序”一编的废除被引量:1
2015年
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具有进步意义。但新《民诉法》修改后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第四编"涉外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就是问题之一。从新《民诉法》对涉外财产保全和协议管辖的废除着手,探讨涉外程序中的送达、期间、管辖等制度设置的非科学性,建议删除涉外程序整编,其中需要保留的条款分别归置在其他章节中。
占善刚宋庭辉
关键词:涉外民事诉讼立法体例
“省统管”背景下地方人大监督同级司法机关问题研究被引量:7
2015年
"省统管"包括"实质的省统管"和"变通的省统管"两种情形。在"变通的省统管"背景下,由于相关的法律没有修改,与实行"省统管"之前相比,地方人大与同级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两者仍然是一种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地方人大对同级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会有所削弱。在"实质的省统管"背景下,地方司法机关不再由同级人大产生,也不再对同级人大负责,但同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其依然可以监督同级司法机关,当然其监督方式则受到一定限制,行使人事任免权、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质询等监督方式将不能使用。
占善刚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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