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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革明

作品数:4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刑事
  • 1篇毒品
  • 1篇毒品交易
  • 1篇刑事附带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职务侵占
  • 1篇人身
  • 1篇人身权
  • 1篇人身权利
  • 1篇社会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认定
  • 1篇诉讼
  • 1篇贪污
  • 1篇赔偿
  • 1篇赔偿范围
  • 1篇侵害
  • 1篇侵占
  • 1篇权利

机构

  • 4篇安徽省人民检...
  • 1篇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

  • 4篇李革明
  • 3篇李强

传媒

  • 3篇人民检察
  • 1篇安徽警官职业...

年份

  • 2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0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承包经营中占有型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
2016年
贪污、职务侵占、侵占三种占有型犯罪中,形式多样的承包经营均有不同程度存在,使承包主体的性质、身份、产权等都蒙上了复杂的色彩,同时亦给三种占有型犯罪的司法认定带来许多困惑。结合办案实际,对承包的本质属性、承包案件的判断标准、特殊承包形式中相关案件的认定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可为界定承包经营中占有型财产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问题,提供有益的路径和方法。
李革明
关键词:贪污职务侵占侵占
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改革完善被引量:3
2010年
刑事辨认制度在发现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方向、确定疑犯、固定证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辨认这一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仅对此作了简单规定,辨认程序不完善,辨认笔录证据地位模糊不清。建议利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加快推进辨认程序的法定化。在具体制度的规范上,应构建我国辨认程序中的权利救济机制,确立违法辨认证据排除规则;完善辨认笔录,全面客观反映辨认过程;尝试建立辨认时效制度;明确辨认笔录的证据属性;规范辨认证据的采信规则;确立辨认证据的补强规则。
李革明李强
关键词:辨认笔录
“毒品未流入社会”不宜作为酌定从轻量刑情节被引量:2
2015年
"毒品未流入社会"作为酌定从轻量刑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值得检讨与商榷。实践中将毒品未流入社会作为酌定从轻情节的做法,不利于打击毒品犯罪,也违背相关禁毒方针,存在着方法论上的根本缺陷。相对于肯定说和区别对待说,否定说观点更为可取。由于未体现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低和人身危险性逐步减弱、积极认罪悔罪的特征,故毒品尚未流入社会不宜作为从轻情节来考虑。
李强李革明
关键词:毒品交易量刑情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改造——以人身权利被侵害为视角被引量:5
2016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断限缩,凸显了刑事司法传统,却背离了恢复性司法转型发展趋势。建议统一法律相关规定,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全面赔偿原则及其具体范围,适当限制重刑案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将履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作为减刑、假释裁量条件并明确其范围;完善被害人救助制度,并将困难被害人救济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补充。
李强李革明
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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