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平
- 作品数:31 被引量:15H指数:2
- 供职机构:浙江省财政厅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 论理性采用公开招标被引量:2
- 2022年
- 本文分别从制度与实践的角度对公开招标进行了介绍和分析,阐述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坚持理性的观点,认为采购人应当坚持优质优价的改革导向,坚持以规范提升绩效的改革精神,进一步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依法准确选择采购方式以及供应商邀请方式,依法合理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我国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 何一平
- 关键词:公开招标方式供应商优质优价
- 政府采购基本功能为什么必须优先于政策功能被引量:1
- 2014年
- 政府采购基本功能与政策功能关系问题是关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价值取向的重大理论问题。对两者关系的认识,目前主要有两者地位平等和政策功能优先两种观点。从政治哲学、经济哲学的角度看,这两种观点是存在重大缺陷的。而基本功能优先是符合政治哲学、经济哲学的理论逻辑的,也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当坚持的原则。正确处理两者关系对我国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何一平
-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两者关系政治哲学经济哲学市场化改革理论逻辑
- 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法律特征(上)
- 2024年
- 本文讨论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法律特征,介绍了框架协采购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式、框架协议采购程序包括相对独立的两个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等内容。因文章篇幅较长,将分为上下两部分刊登。框架协议采购是财政部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授权认定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 何一平王武汪佳丽关欣
- 关键词:框架协议采购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
- 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法律特征(下)
- 2024年
- 本文讨论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法律特征,介绍了框架协采购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式、框架协议采购程序包括相对独立的两个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等内容。因文章篇幅较长,分为上下两部分刊登,上部分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4年第9期。
- 何一平王武汪佳丽关欣
- 关键词:框架协议采购政府采购特定性法律
- 论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下)
- 2023年
- 本文对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展开讨论,具体分析了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选择采购方式等问题。由于文章篇幅较长,分为两部分刊登,本期刊登文章第三、四、五部分。
- 何一平陆景平王思忆李喜林
-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凭样品采购规则的适用及修改建议
- 2021年
- 本文分析了凭样品采购规则的具体适用,并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一、凭样品采购规则凭样品采购规则是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规则。第一款规定凭样品采购的适用原则、适用情形。
- 何一平魏海峰
- 关键词: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须提供样品”,为实质性条件抑或非实质性条件?
- 2017年
- 本文认为,在凭样品的货物采购项目中,必须依法对样品进行评审或比较、审查;而不论是提供样品作为实质性条件抑或非实质性条件。同时提出了应如何界定实质性条件和非实质性条件的思考。
一、案例详述某报微信公众号2016年5月29日“以案说法”栏目发布记者采访文章《一封律师函引发的三个“语焉不详”》。
- 何一平
- 关键词:货物采购采购代理投标文件评标方法投标管理办法评标标准
- 采购人可以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被引量:1
- 2020年
- 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仅仅由或者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采购程序法定的规定,但并不导致评标结果无效。
- 何一平李瓯雪
-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程序法定评标结果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与供应商邀请方式(二)
- 2021年
- 本文试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制度化的采购方式展开讨论分析,廓清歧义,为采购单位从采购需求管理维度,合法合理选择和适用采购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为财政、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参考。因本文篇幅较长,将分为三部分连续发表在《中国政府采购》三期杂志上,本期刊登的是第二部分。
- 何一平汪佳丽章燕丽方灵丽
- 关键词:供应商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审计财政
- 单一来源采购制度及其体系化建构(上)
- 2024年
- 单一来源采购制度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专门规范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行为(包括采用行为和实施行为)的规则的总称。现行单一来源采购制度并不完善,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采用非竞争性方式缔约的特点,区分不同采购规则类型,对以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行为为直接规范对象的采购规则进行扩充、优化,或者对统一的采购规则中得准予单一来源采购不适用的规则作出排除适用的规定,或者两者兼而为之,体系化建构具有合理控制适用范围功能、良好平衡规范与效率、减损合同自由最小化的完善的单一来源采购制度。
- 何一平周菁楠吴勇
-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非竞争性合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