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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克波

作品数:9 被引量:37H指数:4
供职机构: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诉讼
  • 2篇刑事
  • 2篇人民法院
  • 2篇审级
  • 2篇审级制度
  • 2篇审判
  • 2篇司法
  • 2篇终审
  • 2篇两审终审
  • 2篇两审终审制
  • 2篇民法
  • 2篇民事
  • 2篇民事诉讼
  • 2篇法院
  • 1篇逮捕
  • 1篇逮捕制度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司法程序
  • 1篇刑事司法准则
  • 1篇刑事诉讼

机构

  • 5篇汕头大学
  • 4篇广东工业大学
  • 1篇中山大学

作者

  • 9篇邢克波
  • 1篇房锦东
  • 1篇邱新
  • 1篇周伟

传媒

  • 2篇当代法学
  • 2篇广东工业大学...
  • 1篇广东社会科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汕头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太平洋学报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0
  • 1篇2007
  • 1篇2006
  • 3篇2002
  • 2篇2001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010年
我国现行的民事审级制度是四级两审终审制。它的存在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呈现出种种问题,在立法上存在诸多弊端,必须加以改革。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途径是建立有限的三审终审制。
邢克波
关键词:民事诉讼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三审终审制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人权约法与我国法律的视角被引量:12
2002年
侦查阶段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权利最容易受到侵害的诉讼阶段。因此,国际人权约法对侦查阶段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提出了“及时获得律师帮助”、“有效辩护”等“最低刑事司法准则”。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预示着我国应当参照人权约法,改革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
邢克波周伟
关键词:侦查阶段律师诉讼阶段刑事司法程序刑事司法准则
大陆与台湾、澳门地区逮捕制度之比较被引量:2
2002年
本文介绍了大陆与台湾、澳门地区关于逮捕制度的立法规定 ,并通过三地相关规定的比较 ,提出了借鉴台湾、澳门地区的合理做法 ,完善我国逮捕制度的具体意见。
邢克波
关键词:逮捕制度
论对我国两审终审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兼论司法体制改革被引量:3
2002年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宣告终结的一种审级制度。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首次正式确立了两审终审制度。随后,该项审级制度作为诉讼基本制度一直沿用至今。近年来,不少学者对两审终审制度提出质疑,
邢克波房锦东
关键词:两审终审制度审级制度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组织法判决
被告人权利保障现状及对策被引量:6
2001年
本文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立法、司法现状进行了客观评价,并着重从立法的角度对完善被告人权利保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邢克波
关键词:被告人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刑讯逼供执法
法学专业大班授课与创新人才培养的矛盾及其对策建议被引量:2
2006年
大班授课是大众化教育背景下高校常用的一种授课方式。与这种授课方式在法学教育中的适用直接相悖的就是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文章从分析创新与兴趣,进而形成创新自主性、创新与个性化培养、创新与教师引导等方面与大班授课的矛盾冲突入手,进而提出如何让这种授课方式与创新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调和,在二者对立的关系中寻求统一,找到解决办法,来缓解这一矛盾。
邢克波
关键词:法学专业大班授课
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4
2007年
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三者结合的划分标准,在所有四级法院之间分配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层次,以及管辖权向下转移三个方面。我们应当在对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这些弊端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级别管辖的层次、重新确定级别管辖的划分标准,并取消管辖权向下转移,以便构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
邢克波
关键词: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管辖权转移
试论“审执分家”的必要性被引量:6
2001年
邢克波
关键词:人民法院审判仲裁裁决
精神病患者强制送诊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12年
基于病人自决权的有限性和社会危险防控的必要性,对精神病患者强制送诊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但由于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滞后,强制送诊不仅缺乏合法性依据,甚至沦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工具。通过考察域外强制送诊的立法经验,我们认为应当以正当法律程序为中心来建构我国的强制送诊制度,从而实现保障医疗人权和社会危险控制二者之间的平衡。
邢克波邱新
关键词:精神卫生法人身自由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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