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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莎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2
供职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历史地理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吐鲁番文书
  • 1篇地租
  • 1篇唐朝
  • 1篇唐风
  • 1篇吐鲁番出土
  • 1篇租佃
  • 1篇瓦解
  • 1篇文书
  • 1篇留学
  • 1篇留学生
  • 1篇户籍
  • 1篇户主
  • 1篇出土

机构

  • 3篇陕西师范大学

作者

  • 3篇赵莎
  • 1篇刘戈

传媒

  • 1篇敦煌学辑刊
  • 1篇怀化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也谈“大女”被引量:2
2012年
在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经常可见"大女"一词,有些学者认为:它指"作为户主的寡妇或者单身女性,可能也有一些是替代外出服役的丈夫或儿子而临时作为户主的。她们承担着一定的赋税责任,同时也有一定的机会与外界进行交往。"笔者认为,"大女"主要指家庭子女辈份中排行为长的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可以是幼女、成年女性、已婚妇女,也可以是寡妇。称成年女子为"大女",这是当地社会上对这类女性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不是什么能做"户主"的寡妇或"单身女性"的代名词。在唐代社会里,家中若有男夫,不管在役、在任,注册户籍时必须登记著录,不得隐瞒漏写,反之,将获"脱户"之罪,从"漏口法"治罪。所以,"大女"也不是什么"替代外出服役的丈夫或儿子而临时作为户主的"女性的代名词。依照唐律,对于没有男夫的家庭,让寡妇充当户主,这是国家从征派赋税的角度赋予女性的社会责任和地位。吐鲁番出土的"大女"材料表现出当地在这方面的乡规民约与唐朝的律法完全一致。
刘戈赵莎
关键词:吐鲁番文书户主户籍
吐鲁番出土租佃文书中的地租形态探究
近些年来,随着吐鲁番出土资料的陆续刊布,特别是《吐鲁番出土文书》的录文本、图录本和《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的相继出版,吐鲁番学广受中外学者的关注。前辈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土地租佃关系和货币史的发展方面,其中对租佃关系研究的焦点...
赵莎
关键词:吐鲁番文书
“唐风东渐”与新罗“骨品制”的瓦解——以新罗的遣唐留学生为中心被引量:1
2014年
新罗善德女王时期,出于与唐政治结交的目的,开始派遣贵族子弟入唐留学,彼时的留学生被称为"宿卫学生"。唐穆宗长庆年间,唐政府正式针对外国人设立"宾贡科"开科取士。受此影响,新罗社会掀起了一股"留学热",其代表人物便是新罗名士崔致远。归国后,他们利用文职和地方官的身份,为新罗社会培养了一批具有儒家思想的反骨品制的新兴阶层势力。这一阶层与地方豪族势力结合,对瓦解新罗骨品制度、建立儒家思想体系的高丽王朝起到了关键作用。
王建宏赵莎
关键词:留学生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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