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章
- 作品数:7 被引量:12H指数:3
-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文化科学更多>>
-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 2008年
- 互联网虽然看似是"虚拟社会",但对于社会的影响与危害绝不是虚拟的,香港此次"艳照门"事件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点,不仅敲响了加强监管互联网、净化网络环境的警钟,更为我们提供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
- 李绍章
- 关键词:法律性权利界限艳照门身体权
- 法学期刊在法治建设中的“生机效应”
- 2006年
-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研习者和青年教师,从1996年进入法学院学习以来的10年间,法学学术期刊一直伴随着我不断成长。各种法学刊物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学术期刊,是我法学学习、法学教学与科研中不可缺少的好朋友、好老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让我拓展了专业知识、开阔了学术视野、提升了思维能力,而且我还认识到法学期刊在法治进程中承担了重要角色,越来越成为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李绍章
- 关键词:法治建设青年教师法学专业
- 信访权力配置及其对信访权利的规范功能被引量:3
- 2011年
- 我国现行信访权力的配置存在主体多元、权力分散、程序复杂的特点,客观上造成了信访者滥用信访权的可能性。应合理配置信访权力在正当信访以及瑕疵信访处理过程中的效力空间,以便为有效制约信访者滥用信访权提供信访公权环境下的最优保障。
- 李绍章
- 关键词:信访权利
-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剖析
- 2009年
- 《青年记者》2009年8月上旬刊刊登了汤啸天先生的文章《“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规定之新认识》。文章指出,为了使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落实,应当允许平心静气地就“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究竟有没有道理,该不该继续成为媒体工作的“铁律”展开讨论,并提出了理性讨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几条建议。文章发表后,引发了学界讨论。
- 李绍章
- 关键词:党委党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 中国律师:法治建设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被引量:3
- 2005年
- 法律共同体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等构成,法律共同体的兴亡,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兴亡。中国律师的本质属性在于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对律师本质属性的认识偏差和误解以及律师队伍自身的问题,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发展.文章对如何巩固和发展律师在法律共同体中的地位,提出了建议。
- 倪正茂陈颖健李绍章
- 关键词:法律共同体法治建设律师法律文化法治理念司法制度
- 拆迁博弈:要走出“双输”困境被引量:6
- 2007年
- 政府与拆迁户,任何一方都不要去激化矛盾和制造对立,因为这无助于事件的妥善解决。
- 李绍章
- 关键词:拆迁户博弈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