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韶峰
- 作品数:5 被引量:9H指数:2
- 供职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若干问题及完善被引量:1
- 2022年
- 目前由于相关教育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仅针对普通本科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要求,职业本科只能借鉴普通本科的做法来筹备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因此该学位授予工作在授权标准、授予标准以及授予形式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完善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国家要为职业本科专门确定统一的学士学位授权申请标准;对专业技能的考核应纳入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采用“专业大类+技术学士”相结合的学士学位授予形式。
- 李志森陈韶峰
- 关键词:学士学位
- 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行为的行政处罚被引量:3
- 2016年
- 依照修改后的《教育法》,对于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处罚有三种:取消相关教育考试资格、取消相关教育考试成绩、停止考生参加相关教育考试。为正确合法地实施这些处罚,法律、法规需进一步明确考试处罚的行政主体,合理设置其级别管辖权;直接列举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注意考生是否为未成年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发挥复核制度在提供有效救济方面的特有价值。
- 陈韶峰
- 关键词:国家教育考试作弊行为行政处罚
- 论国家教育考试舞弊行为的行政处理被引量:4
- 2013年
- 对于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舞弊行为,现有11种行政处理方式。这些行政处理方式可以分别归结为行政制裁、行政许可的拒绝或撤销、行政确认及其拒绝和撤销,开除学籍则是独特的行政行为。为解决某些行政处理方式设定的合法性问题,国家对高校招生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舞弊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理,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陈韶峰朱卫国
- 关键词:国家教育考试舞弊行政处理
- 试论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的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被引量:2
- 2022年
- “国家教育考试法”调整范围的确定以及对调整对象必要的稳定性与实际不稳定性的处理是影响国家教育考试立法成败的两大疑难问题。国家教育考试的治理还存在若干核心问题亟待法律规制,国家必须立法;国家教育考试的部分改革并不影响考试立法的时机,目前即可立法。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务必要严格限定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与范围;合理设定国家教育考试行政主体的管辖权;完成国家教育考试资格条件的法定化;建立国家教育考试争议的专门处理机制。
- 陈韶峰
- 关键词:国家教育考试
- 事业部型与矩阵型:中小学组织结构演变的两大趋势
- 2013年
- 当前,中小学的组织结构有向事业部型结构和矩阵型结构演变的趋势,这两种结构有利于解决学校内部的分权和有效协调问题。采用事业部型和矩阵型组织结构的中小学,有可能面临学校事业部忽视整体利益、事业部之间相互支援困难、机构重叠、破坏命令统一原则、项目组织与职能组织负责人存在职权差距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中小学需要谨慎决定是否采用事业部型和矩阵型组织结构,区分职能把握好分权和集权的程度,从内外采取措施破除事业部之间的隔离以加强其协作,注意控制总部和事业部的职能机构膨胀,确保项目组织的活动定时、定点、定内容,让具备较强个人领导力的人担任项目组织负责人。
- 陈韶峰
- 关键词:矩阵型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