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学国
- 作品数:18 被引量:135H指数:7
- 供职机构: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病案终末质量控制统计软件的开发应用被引量:4
- 2009年
- 目的建立病案终末质量信息管理平台,使质量指标可测量化,使病案终末质控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以提高病案质控水平。方法采用模块化设计,在程序编写上,采用Power Builder8.0和SQL数据库。结果医院管理层和临床科室可及时掌握各项医疗质量指标,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纠正措施。
- 刘自宽武晓慧许学国
- 关键词:统计软件
- 肝小静脉闭塞症儿童型1例报告并文献复习被引量:1
- 2017年
- 近年来,肝小静脉闭塞症(hepatic veno-occlusive disease,HVOD)这种疾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临床表现多样化,无特异性,常表现为肝大、腹水、腹痛及肝功能异常。肝小静脉闭塞症又称肝小静脉阻塞综合征、肝窦阻塞综合征,是一种肝血管性疾病,多种原因导致其发生,病理过程主要为:首先导致肝小叶中央静脉和小叶下静脉等小静脉的内膜炎、纤维化,后导致非血栓性管腔狭窄、广泛闭塞.
- 陈燕许学国陈飞陈振华邵良田
- 关键词:肝小静脉闭塞症土三七
- 电子病历中患者隐私权保护被引量:11
- 2008年
- 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资料的网络共享等给电子病历中患者隐私权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严格电子病历形成、存储、利用的技术规范,减少程序漏洞和安全隐患,提高电子病历使用者维护患者隐私权的法律意识和患者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保护患者隐私权、推动电子病历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 马伟许学国杨平
- 关键词:电子病历隐私隐私权
- 考研竞争与就业压力对临床实习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被引量:15
- 2009年
- 通过定量分析研究,了解就业及考研对临床实习的影响程度,发现考研及找工作对临床实习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临床操作能力上,挖掘出矛盾的内在联系和根源,并提出相应对策。
- 李元民滕玉芳许学国肖强
- 关键词:考研医学生
- 血清胆红素水平与冠脉支架植入术后再狭窄的关系被引量:1
- 2006年
- 根据再次冠脉造影结果,将91例行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及冠脉支架植入术患者分为再狭窄组和非再狭窄组,对两组临床情况及生化指标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显示,再狭窄组胆固醇高于非再狭窄组,总胆红素低于非再狭窄组(P<0.05)。二分类log istic多因素回归分析显示,空腹血糖、胆固醇是再狭窄的危险因素,而总胆红素是再狭窄的保护因素。提示血清总胆红素与冠脉支架内再狭窄密切相关,高水平胆红素可降低冠脉支架内再狭窄的发生。
- 肖强李元民许学国
- 关键词:支架植入术再狭窄胆红素
- 关于学术论文一稿多投、一稿多发行为的法律思考被引量:9
- 2008年
- 在我国,一稿多投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这几乎已成了一条定论。然而,这种现象却普遍存在,屡禁不止。作者对这一现象从法律层面分析和探讨,认为应当取消这一条款。同时应当在著作权中明令禁止一稿多发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梳理,认为一稿多投是作者的一项合法权利,而一稿多发则是属于违法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实践中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措施。
- 马伟许学国
- 关键词:一稿多投一稿多发合同法期刊社
- 厅局级离休干部慢性病患病情况调查被引量:1
- 2009年
- 目的 了解厅局级离休干部慢性病患病特点,为离休干部慢性病防治和健康保健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方法 根据保健干部月报表,利用住院病案首页统计信息及ICD-10国际疾病分类进行统计.结果 所患主要慢性疾病依次为高血压病23.38%、冠心病21.54%、脑血管病11.08%、糖尿病8.92%、消化系统疾病7.69%.结论 积极开展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提早预防疾病的发生,是做好厅局级领导干部保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 陈海光付楠许学国
- 关键词:离休干部慢性病
- 医疗风险与医疗责任保险的推广被引量:1
- 2006年
- 医疗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给医疗机构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及时的赔付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及医疗纠纷的顺利解决。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将不确定的纠纷赔偿通过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加以确定,在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降低了医疗机构经营风险。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推广该险种还面临许多问题。
- 马伟许学国
-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险种
- 病案管理信息系统ICD-9到ICD-10编码成批转换方法被引量:2
- 2008年
- 刘自宽许学国
- 关键词:ICD-10编码ICD-9病案管理信息系统FOXPRO出院诊断
- 合同法视角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思考被引量:42
- 2015年
- 目前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存在签约率未达到预期目标、契约服务内容履行不能、服务质量未达到预想效果等问题,其根源在于契约双方的信任危机、权责不明及制度保障的缺失与落实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契约双方签署服务契约后理应具有法律效力。本文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成功经验,对"契约"关系的性质进行法律梳理,在合同法的视角下进一步明晰签约服务人群主体范围及契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以切实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使居民得到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 马伟许学国
- 关键词:家庭医生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