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智欣
- 作品数:13 被引量:17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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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论苏格拉底教学法在证据法学教学中的应用被引量:1
- 2009年
- 证据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一门必修的专业课,当前证据法学的教学方法主要采取讲授法和案例讨论法。现行的教学方法制约教学效果的提高,窒碍了学生思维的成长。苏格拉底教学法的特点和优点,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在证据法学教学当中应当引入苏格拉底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苏格拉底法的有效实施。
- 范智欣
- 关键词:苏格拉底教学法证据法学教学应用
- 网络证据的证据能力认证规则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是审查判断证据能力的三个基本点,由于网络证据是在网络条件下存在的证据,对于网络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判断标准,应当通过证据法学理论的形式存在和发展;网络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应遵循拟制真实性规则、推定真实性规则、鉴定真实性规则;网络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判断则应主要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
- 夏蔚范智欣
- 关键词:网络证据
- 我国民商事仲裁事业发展的对策思路初探——以广州委员会及其仲裁实践为基础被引量:2
- 2007年
- 我国民商事仲裁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仲裁委员会性质模糊、受案数量普遍不足等问题,并已影响了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用的提高。对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应措施,包括:在立法上明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逐步推进仲裁的机构改革;国家应当加大对仲裁机制的宣传和支持力度;调整仲裁员队伍的成分构成,提高仲裁员的整体素质;在重塑当事人意思自治理念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成立中国仲裁协会,规范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行业管理。
- 张晋红范智欣
- 关键词:仲裁事业
- 论我国建立民事诉讼快速审判程序的立法选择被引量:2
- 2009年
- 我国的民商事纠纷的不断增加,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也快速增长。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诉讼潮,关键在于健全我国的民事审判程序体系,增设一个独立于现有审判程序的,全新而又高效的审判程序就是重中之重。根据现代民事诉讼法理,综合考量我国历史文化因素和现实状况。在民事诉讼中,建立快速审判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应然选择。
- 范智欣
- 关键词:民事诉讼
-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被引量:3
- 2011年
- 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监督职能之一,但如果只将我国特有的宪政结构作为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体系上则显得不够完整。就我国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而言,其理论依据应当存在着权力制约、司法权威生成的合力以及权力对权利的救济等多维度的关系。
- 夏蔚范智欣
-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 单位提供证据的种类与定位被引量:1
- 2006年
- 单位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不应当定位为“证人作证”的行为,但单位有提供证据的资格,其所提供的证明文书是书证的证据来源之一。如此定位,有助于解决单位提供证据与证人概念的冲突问题,同时能够发挥单位作为提供证据者扩大证据来源的现实作用。对待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书证据,应当区别情况分为公文书与私文书,并在认证规则上予以区别对待。
- 徐进静范智欣
- 关键词:证人证言书证私文书
- 证据认证模式刍议
- 2014年
- 证据的认证亦即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目前,立法上对证据的认证规则缺乏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认证模式也比较混乱。规范证据的认证模式,明确二步认证的证据认证模式无疑有利于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
- 范智欣夏蔚
- 关键词:证明力
- 我国审判人员信息披露制度的建构被引量:6
- 2006年
- 我国诉讼回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转不甚畅顺的原因,主要是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权保障不够完善,当事人与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之间对回避信息的占有极不对称,当事人几乎无从得知审判人员应否回避的信息,更谈不上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国有必要参照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建立审判人员信息披露制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范智欣郭艺
- 关键词:审判人员回避制度信息披露
- 论我国民事诉讼快速审判程序的建构
- 2009年
- 为缓和审判力量不足与庞大案件数量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应当完善现有的民事审判程序体系。立足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审判实践,我国应当建立快速审判程序而不是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判程序作为独立的诉讼程序,有其独特的程序原则,而且其起诉讼制度、裁判文书等各个具体的程序和制度方面均要体现快速简便的特点,以区别于其它审判程序,从而实现其设计目的。
- 范智欣
- 关键词:民事诉讼
- 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目的再探——兼评《民事诉讼法》第156条
- 2014年
- 2012年修正后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案件当事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保护等问题存在争议,影响了该条的适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目前采取利益法学的立场来设定和理解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进行再次理解和评价。
- 范智欣
- 关键词:利益法学功利主义社会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