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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书文

作品数:14 被引量:235H指数:9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刑法
  • 5篇犯罪
  • 4篇罪过
  • 3篇罪过形式
  • 2篇刑事
  • 2篇客观主义
  • 2篇间接故意
  • 2篇故意
  • 2篇复合罪过
  • 1篇单纯受贿行为
  • 1篇刑罚
  • 1篇刑法功能
  • 1篇刑法规范
  • 1篇刑法理论
  • 1篇刑事古典学派
  • 1篇刑事责任
  • 1篇形式论
  • 1篇学说
  • 1篇意志因素
  • 1篇意志自由

机构

  • 14篇北京大学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14篇杨书文
  • 3篇储槐植
  • 1篇关福金
  • 1篇杨春洗

传媒

  • 2篇国家检察官学...
  • 2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法学杂志
  • 1篇中国法学
  • 1篇中央政法管理...
  • 1篇福州大学学报...
  • 1篇人民检察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江苏警官学院...

年份

  • 1篇2005
  • 1篇2002
  • 7篇2001
  • 3篇2000
  • 2篇1999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英国刑法中的“轻率”被引量:12
2000年
储槐植杨书文
关键词:英美刑法罪过形式法官司法实践法院
复合罪过形式概念的提出-"一个具体罪名,两种罪过形式"的理论解读
杨书文
关键词:复合罪过间接故意
论刑法的功能被引量:16
2001年
针对长期以来学界将刑法功能仅仅定义为“刑法的积极影响与作用”的片面观点 ,本文提出应将刑法的功能划分为正功能、负功能与零功能三种 ,并详细阐析了各种功能的主要表现形式 ,绘制了一幅完整的刑法功能系统图 ;为正确而全面地评价刑法的功能 ,树立科学的刑法功能观、破除“刑法万能论”的迷信思想奠定了基础。
关福金杨书文
关键词:刑法功能
复合罪过形式论纲
根据我国通行的罪过形式理论,一种犯罪只能有绝对排它的一种罪过形式:或是故意,或是过失,非此即彼,而不可能跨种越类、亦此亦彼。同时,现行刑法明文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现行刑法颁布后,人们发...
杨书文
关键词:间接故意过失
文献传递
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贪污罪处理——兼论刑法第394条之适用及修改被引量:32
1999年
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
储槐植杨书文
关键词:单纯受贿行为公务活动贪污罪
刑法规范的模糊性与明确性及其整合机制被引量:85
2001年
针对当前刑法学界对于“刑法规范之模糊性”的系统研究相对欠缺的状况 ,本文以自然科学中的模糊论与语言学理论中的模糊语义学为基础 ,着重论证了“模糊性是刑法规范的又一基本属性”、“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等观点 ;指出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平衡是刑事立法的理想追求 ;而实现这种平衡的基本途径就是“明确性与模糊性的整合机制”
杨书文
关键词:刑法规范明确性刑法
刑事责任评价基点的客观主义及其功能评价被引量:5
2001年
所谓刑事责任评价基点的客观主义 ,是指以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作为刑事责任之评价基点的理论主张 ,是刑事古典学派犯罪论的别称。客观主义既具有防止司法腐败、保障被告人人权等积极功能 ,同时又具有不利于实现个案公正等消极功能。
杨书文
关键词:客观主义意志自由
试论持有行为的性质及持有型犯罪构成的立法论意义──以持有假币罪为理论起点被引量:26
2001年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出台,使我国刑法理 论中犯罪行为方式的划分方法实现了从“二分法”到“三分法”的演变,持有,以其鲜明的 特征而区别和独立于作为及不作为这两种犯罪行为方式。这种演进在犯罪构成上具有重要的 立法论意义,合乎刑事规范精确性与模糊性之平衡需要,是模糊犯罪构成的一种具体表现形 式。
杨春洗杨书文
关键词:持有不作为犯罪构成
质疑“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被引量:13
2002年
我国著名刑法学者张明楷教授提倡的“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 ,不仅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而且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及现行刑法理论体系存在若干“不兼容”现象 ;此外 ,在价值趋向角度 ,该概念有客观归罪之嫌 。
杨书文
关键词:犯罪结果客观归罪
客观主义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映像被引量:3
2001年
刑法学中的客观主义 ,是人们以刑法评价基点为视角 ,对刑事古典学派犯罪论的别称。本文在概括介绍“客观主义”之基本内涵、理论特征及其立法实践的基础上 ,着重分析了其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的具体体现 ,指出客观主义既具有防止司法腐败、保障被告人人权等积极功能 ,同时又具有不利于实现个案公正等消极功能。
杨书文
关键词:客观主义罪刑法定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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