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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新

作品数:21 被引量:116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8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6篇刑法
  • 6篇刑事
  • 5篇犯罪
  • 3篇竞合
  • 3篇犯罪化
  • 2篇刑罚
  • 2篇刑事责任
  • 2篇刑事政策
  • 2篇数罪
  • 2篇数罪并罚
  • 2篇想象竞合
  • 2篇法定
  • 2篇法律
  • 2篇法实践
  • 2篇法性
  • 2篇法益
  • 2篇法益保护
  • 2篇犯罪化与非犯...
  • 2篇非犯罪化
  • 2篇并罚

机构

  • 19篇中南财经政法...
  • 2篇武汉长江工商...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作者

  • 19篇李正新
  • 2篇徐明
  • 1篇夏勇
  • 1篇程应需

传媒

  • 2篇中共山西省委...
  • 2篇刑法论丛
  • 1篇中国大学生就...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人民检察
  • 1篇政法论丛
  • 1篇中国高教研究
  • 1篇武汉体育学院...
  • 1篇政法学刊
  • 1篇中国刑警学院...
  • 1篇湖南公安高等...
  • 1篇江西科技师范...
  • 1篇广东外语外贸...
  • 1篇刑事法判解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3
  • 4篇2021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4
  • 4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2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侵犯著作权罪法定犯问题探微
2008年
著作权法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被刑事立法吸收为侵犯著作权罪。从渊源关系上看,著作权法是被吸收法,刑事立法是吸收法,吸收法应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尺度全面吸收被吸收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定,同时当被吸收法已经对相应的侵权行为作了较大的修正时,刑事立法也应通过修正案及解释的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正。
李正新
关键词:侵犯著作权罪法定犯吸收法
犯罪竞合罪名判定新原则:法益保护完整性——基于对“从一重处断”的反思被引量:7
2013年
犯罪竞合有包含竞合、交叉竞合和想象竞合三种类型。传统的犯罪竞合罪名判定奉行"从一重处断"原则,存在着法益保护、犯罪预防、罪刑关系上的误区。犯罪竞合的罪名认定应以法益保护完整性为新的原则,并辅以"从一重处刑"。当一犯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形成犯罪竞合时,哪一个罪名能完整地体现法益保护,就应定哪一个犯罪。一方面,以法益保护完整性原则判定犯罪竞合的罪名不仅可以解决刑事责任、刑罚与犯罪的罪质相适应,而且可以解决刑事责任、刑罚与犯罪的罪量相适应问题,从而全面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在恰当的判定犯罪竞合的罪名基础上,刑事责任与刑罚应当适用"从一重处刑"原则,即如果已经认定的罪名刑罚较重,按照"从一重处刑",处刑的依据就是该罪的刑罚;如果已经认定的罪名刑罚较轻,按照"从一重处刑",则处刑的依据是另一罪的刑罚。
夏勇李正新
关键词:犯罪竞合罪名法益
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立法的时代反思与制度调适被引量:1
2021年
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正式立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后经2007年修订,较好地推动了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进步发展。然而进入新时代,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及其带来的社会变迁,日益显现出严重缺陷,即高新科技规律认识的不足,权利义务规定的模糊,科技风险防范的单薄,市场激发机制的抽象,以及评价机制的不尽合理,等等。为此,其制度调适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尊重高新科学技术发展规律、防范高科技风险、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激发市场活力和合理科学技术评价的机制。
李正新徐明
关键词:制度调适
想象竞合的实践处断与理论审视——以706份裁判文书为研究中心被引量:3
2021年
实践中涉及想象竞合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长,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已成为犯罪分子减轻刑事责任的重要借口,但该原则忽视了被害人利益的全面保护,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审判部门的精力;这是理论与实践纠结于"一行为"、误解禁止重复评价内涵的结果;行为在罪数判断中的机能仅限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禁止重复评价的实质标准应当是不法—有责;在想象竞合处断问题上应坚持犯罪构成的罪数判断标准,同时以法益为指导,既要确保对侵害法益行为的充分评价,又要禁止重复评价。
李正新王杰
关键词:想象竞合禁止重复评价数罪并罚
论司法犯罪化的实践理性被引量:1
2016年
刑法中犯罪化是将原来不是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基于传统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逻辑限定,犯罪化仅仅是刑事立法中的问题.但立法犯罪化并不能代表全部的犯罪化,刑法的运行离不开具体的司法实践,且司法实践往往先于立法,刑法犯罪化应存在于刑事司法实践之中,司法上的犯罪化并不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在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犯罪化是实现刑法公正的重要方式之一.
李正新
关键词:犯罪化罪刑法定司法实践
风险社会中危险犯的改与造——以刑事立法与实践为视角被引量:2
2012年
在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这深刻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直接导致了"风险刑法"的产生。我国刑法应当借鉴和吸收风险社会理论的合理内涵,积极参与到国家对风险的管理之中,相对于传统的刑法,其主要表现为刑法干涉的普遍法和刑法介入的前置化。而由"风险刑法"所致的是"风险犯罪",理论上称之为"危险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刑法对危险犯应予以积极的改与造:刑事立法应当适当扩张以增设相应的风险犯罪,以造法为主;刑事司法应合理界定危险和认定危险犯的各种停止形态,以改法为主。
李正新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危险犯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根据思考被引量:8
2017年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科学体系,这三个方面构成了我们分析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基本维度。基于犯罪的有限价值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应全面衡量犯罪待定行为的社会边际效用。在刑事归责上,待定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应意识到任何一种行为都有从主观到客观不断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被予以犯罪化或非犯罪化的行为只是其中的某一或某几个阶段;并且,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应当坚持一项基本的原则:只有当行为由主观阶段转化为客观阶段时才能被犯罪化。在刑罚上,待定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离不开对是否值得运用刑罚的权衡,以刑制罪的思想在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三者之间,对犯罪的认识是行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开端;进而通过对刑事责任归责论的认识,具体确定行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在行为发生过程中的起点或终点;最后,通过对刑罚目的的考虑以纠偏具体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李正新
关键词:犯罪化非犯罪化犯罪功能刑事责任刑罚目的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刑法实践理性思考被引量:10
2021年
国家安全是随着这个国家所处历史时代而发展变化的,新时代因应复杂国际环境和我国国家安全面对的新情况,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成为了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在从总体上考量国家安全,强调系统整合的思维方法,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系统性和辩证性。同时,我国刑法历来重视国家安全立法,形成了从反革命罪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嬗变。当前,刑法实践之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嵌,应为刑事政策的法律化,关键是合理明确刑法中总体国家安全,在价值导向上应反映现实需要、体现系统整合和契合刑罚预防观念以证其正当性;同时在制度构建上,应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为核心,协调相关国家安全的立法,并完善条文以填补立法疏漏。
李正新
关键词:危害国家安全罪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研究
李正新
关键词:犯罪刑法刑事政策
试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的非法债务被引量:2
2023年
从立法渊源、立法体系及与传统犯罪的关系看,《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催收非法债务罪标志着,刑法对催收债务行为的规制中心从“催收行为”转向了“非法债务”。与之相应,刑事司法应以“非法债务”作为入罪的核心。在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非法债务的非法性根据在于创设行为的非法和债务本身的非法,但是,创设行为不法不能当然推定债务不法。“债务性”表现具有开放性,除高利放贷所生之债外,还包括违禁品流通所生之债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所生之债。在具体判断上须注意,导致债形成的事实中必须有真实的自由意思表示。否则,非合意而生“债务”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对其后续催收可依财产犯罪论处。
李正新田添昊
关键词:非法性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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