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勋
- 作品数:62 被引量:97H指数:5
-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艺术更多>>
- 高校学生干部例会的内容设计
- 2011年
- 学生干部来源于学生,是学生推选出的代言人、带头人,具有充分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在管理教育中容易引起广大学生共鸣和拥护的优势,同时学生干部又是校院管理理念的传承者、管理工作实施的推动者以及活动开展的组织者,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管理双方的相互沟通起着关键的作用。
- 李会勋徐明磊
- 关键词:学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例会高校管理教育管理理念
- “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22年
- 目前,学界对于土地经营权的权属性质存在“债权说”“物权说”“二元属性说”之争。基于立法论、解释论角度分析,将土地经营权定义为物权属性较为符合立法原意。因此,建议结合直接担保、反担保、入股担保和未来收益担保四种担保模式的特性,通过明确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客体范围、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设立条件、引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强制管理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制度,从而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困境、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 李会勋徐傲
-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担保模式
- 从主体间性理论看执政党与人大的关系被引量:1
- 2017年
- 主体间性理论考察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即一个主体怎样与完整的作为主体运作的另一个主体互相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执政党在提升党内政治民主,以党内法治推动依法治国和实现人民民主的同时,逐步重视人大在政治和制度上的资源效应,以有效应对和破解执政党与国家发展面临的诸多难题。基于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应明晰执政党和人大关系,构筑执政党和人大在主体间性意识、交互关系内容、议决事项规程和耦合机制生成等方面的关系,以促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治国,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融共生。
- 李会勋肖金明
- 关键词:主体间性理论执政党人大
- 应收账款“不适格”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
- 2023年
- 近年来,商业保理的规范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有关保理合同效力认定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其核心原因在于应收账款“不适格”。通过分析司法实务界的相关裁判,应收账款“不适格”主要包括虚构的应收账款、不具有合理期待可能性的未来应收账款以及未实际转让的应收账款。司法实务在认定此类合同效力时也存在“有效说”“无效说”以及构成“名保实贷”等截然不同的观点。为规范应收账款“不适格”效力认定标准,应根据应收账款“不适格”不同表现形式,做到具体情形具体分析。虚构的应收账款应基于保理人是否知情判断合同效力;未来应收账款应以其是否具有转让性作为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未实际转让的应收账款,若实际构成质押借贷法律关系的则应认定为“名保实贷”,若仅是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则不影响保理合同的效力。
- 李会勋戚安娟
- 关键词:应收账款合同效力民法典
- 行使权利与财产犯罪的阶层去罪路径研究被引量:3
- 2021年
- 实践中对行使权利与财产犯罪的去罪化是主流,但通过怎样的路径去罪化却是理论研究的难点。实现有效去罪,必须依托行使权利与财产犯罪的不同类型,根据其特征有的放矢。学界一般将行使权利与财产犯罪分为两类,一是“所有权实现型”,二是“债权实现型”,其中第二类是争议的焦点。准确定位财产犯罪所保护之法益,厘清刑民关系是前提,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手段行为的评价则是关键。债权实现型财产犯罪所保护之法益是所有权、其他本权以及占有状态,其手段行为应从必要性与相当性两个方面评析,鉴于非法占有目的带有主观色彩,可依据客观上债权实现的表现形式来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
- 李会勋李兆玉
- 关键词:行使权利财产犯罪
- 弘扬齐鲁文化与文化强省战略
- 一、弘扬齐鲁文化的重大意义和历史机遇(一)弘扬齐鲁文化是响应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向全党发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十七大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刘元法王宝德李会勋
- 文献传递
- 论居住权处分权能的适用价值与立法探析被引量:1
- 2024年
- 我国《民法典》对于居住权的处分权能采取绝对禁止适用原则。承袭于罗马法的我国居住权制度以人役性的社会保障为其制度功能起点,旨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政策目标。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居住权出现的新模式以及域外典型国家居住权制度的发展演进过程,可以发现居住权处分权能在我国有着破除限制条件的现实价值。应在居住权类型化的基础之上,从居住权的多重制度功能角度出发,采取“三编协同”——即物权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衔接之立法体例,对居住权处分权能的扩张进行针对性规范。在保证原有立法目的得以实现的前提下发挥居住权制度经济效益,为投资性居住权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凸显居住权用益物权之本质。
- 李会勋张琳
- 关键词:居住权
- 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建设研究被引量:3
- 2012年
- 蓝色经济区以海洋意识和海洋文化为其鲜明特色,蓝色经济区是国家海洋经济最集中的区域。蓝色文化是人类发展到21世纪,强调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蓝天碧水、经济文化、科技人文等有机结合的、立体的、全方位的经济文化发展模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海洋生态文明为基本要求,以海陆统筹为基本途径。在蓝色经济区建设中,以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蓝色经济区建设,形成经济、文化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关系。
- 王宝德李会勋
- 关键词:文化产业
- 采取补救措施判决适用研究——基于《行政诉讼法》第76条的分析
- 2022年
- 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作为法定的判决形式,其性质属于补充性判决.该判决有着明确的适用前提,即人民法院确认某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行政行为的多样化导致法院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的形式多样化,因该判决的保护强度弱于给付判决和形成判决,加之法院裁判基准不统一、判决内容不明确、不能回应诉求,导致行政机关在判决执行中不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问题频发,严重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法院在确认判决中适用采取补救措施判决时,既要克服确认类判决较之于形成类和给付类判决的补充性和替代性的不足,又要发挥法院在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和判决可执行性的裁量权优势,真正提升采取补救措施判决适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 李会勋
- 论行政诉讼中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被引量:1
- 2020年
- 为制约二审法院以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由任意将案件发回重审,有必要明确何为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解释,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分为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与普通参加诉讼第三人。把握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判断标准可借助类型化分析的方法,将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区分为原告型与被告型。原告型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判断标准为保护规范理论,被告型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原则上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二者均不能转化为第三人,只能以共同被告身份参加诉讼。
- 李会勋魏彩丽
- 关键词:行政诉讼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