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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二鹏

作品数:75 被引量:556H指数:14
供职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71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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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2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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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篇司法
  • 6篇教义
  • 6篇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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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篇网络
  • 5篇构成要件
  • 5篇法定
  • 5篇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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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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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盗窃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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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篇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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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吉林大学
  • 2篇贵州财经大学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海南省人民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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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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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24
  • 3篇2023
  • 4篇2022
  • 3篇2021
  • 6篇2020
  • 2篇2019
  • 3篇2018
  • 3篇2017
  • 5篇2016
  • 3篇2015
  • 3篇2014
  • 9篇2013
  • 3篇2012
  • 4篇2011
  • 3篇2010
  • 3篇2009
  • 5篇2008
  • 8篇2007
  • 1篇2006
  • 2篇2005
7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从实体基础到教义展开
2023年
中国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践争议频发,需要理论予以解答。以《刑法》第64条为制度依据,其条文设置与德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均有重大区别,因而不能因循“德系”教义体系,需要跳出“刑罚-保安处分”的分析框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教义建构需要从实践争议出发,重点考察该制度在中国司法运作中的实际功能——刑事案件中附带处理对财物的民事法与行政法评价。这根源于中国司法程序所采取的“刑事中心主义”。基于此认识,《刑法》第64条的制度设计系“前置法衔接说”。根据“前置法衔接说”,《刑法》第64条内含三个优先级不等的规范目的:第一,修复被违法行为破坏的民事法益;第二,在行政处罚的意义上,维护行政秩序;第三,象征性地确证刑法规范。基于此,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在实践中的主要争议如部门法属性、实施主体、追缴的法律性质、违法所得的范围、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范围等,都能够在“前置法衔接说”的框架下予以说明,继而作出合乎中国条文与司法实践的解释方案。
阎二鹏马光远
关键词:保安处分
胁从犯体系定位之困惑与出路——一个中国问题的思索被引量:6
2012年
胁从犯的立法虽受到"胁从不问"政策的强烈影响,但对其从宽处罚的法理根据可以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说明;主流通说将胁从犯的认定着眼于"被胁迫参加犯罪"与"所起的作用较小(小于从犯)",并据此将其视为独立的共犯人种类的观点存在逻辑障碍,需要进行深入检讨;在解释论上否定胁从犯是独立的共犯人种类的理论观点,虽避免了逻辑冲突,但结合立法规定仍会导致罪刑失衡的难题;在既有解释路径无法妥善解决胁从犯的体系定位与合理处罚的前提下,必须直面现行立法的缺陷,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
阎二鹏
关键词:胁从犯立法论
目的犯立法研究被引量:2
2005年
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一种犯罪形态,特定的犯罪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中国刑法分则中存在规定目的犯的多种形式,目的犯中的目的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犯罪目的,它与直接故意之内的目的是不同的。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客观不一致的构成要件。研究目的犯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犯罪,更有助于反观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其更加完善。
阎二鹏
关键词:目的犯犯罪构成体系
论但书规制下的罪量要素的体系性定位——以扒窃型盗窃罪的规范解释为例被引量:14
2013年
罪量要素对于成立犯罪的限制是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逻辑延伸,此一关于犯罪概念的一般性规定应对所有犯罪成立一体适用;罪量要素的体系性定位影响但书之出罪路径选择,在维持犯罪构成作为认定犯罪的唯一性、终局性标准的前提下,应将其定位为犯罪构成要件,进而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扒窃入罪的根据除了"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之外,应附加"具有盗窃惯常性"的要素,如此解释才能与其他四种盗窃行为类型具有大体相当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阎二鹏
关键词:但书罪量要素扒窃多次盗窃
网络共犯中的罪量要素适用困境与教义学应对被引量:9
2020年
基于新型网络犯罪"积量构罪"的特性,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对网络共犯与正犯分别设置罪量要素的操作路径,此种实践理性需要进行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释明;学理上就罪量要素的体系性定位存在单一属性思维,然而在事实面向下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罪量要素却呈现出不法、责任、客观处罚条件、特殊刑事政策事由等多维规范属性;以最小从属性说作为立论前提,将共犯还原为"构成要件符合形态",确立"违法性判断的相对性",方可证立网络共犯与正犯分别设置罪量要素的实践理性。
阎二鹏
关键词:罪量要素共犯从属性
“数据安全法益”命题下虚拟财产犯罪的归责路径重构被引量:13
2022年
我国当下围绕虚拟财产犯罪形成的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认定路径,在前提认知上缺失了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的考量,进而造成对数据的形式化认识误区;既有关于“数据安全法益”内涵的技术属性解读,无法证成狭义数据犯罪的立法价值,亦无法与传统法益相区分,需要在规范意义上重塑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虚拟财产借助“财产性利益”的抽象表达已成为杂糅数据与财产的高度含混的范畴,应根据数据体现的利益属性进行类型化限缩解释;围绕典型的虚拟财产犯罪,应在承认数据安全法益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厘清其罪数形态,摒弃竞合论的主张,同时,在财产犯罪内部证成“转移占有”的行为要素。
阎二鹏
关键词:财产犯罪
海上犯罪的立法规制之模式构想被引量:14
2013年
海上犯罪是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领域内所发生之犯罪行为的总称;我国刑事立法关于海上犯罪的规制存在与陆上犯罪不加区分、与附属刑法规范不协调、未与国际条约衔接等诸多弊端;针对海上犯罪国内立法之不足,应在宏观层面上调整传统刑事立法思维,在微观层面上区分海上犯罪与陆上犯罪以及设置相应的海上罪名体系。
阎二鹏
关键词:刑事立法国际公约
抽象危险犯认定路径检思与谦抑认定机制重构被引量:16
2017年
作为刑法理论对风险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抽象危险犯在风险刑法观之下重焕理论活力。在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前置刑法触角、周延法益保护阈界的同时也应警惕其稀释法益概念、冲击罪责原则、泛化处罚范域的品格危险。面对《刑法修正案(九)》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增设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相关犯罪,应积极建构抽象危险犯的谦抑认定机制。二元认定体系立于实质违法性立场之上,通过建构正向缩限入罪路径与危险阙如出罪路径的双轨考察机制,矫正抽象危险犯扩张范域的品格危险,避免其沦为刑法过分打击的工具。
王霖阎二鹏
关键词:抽象危险犯
身份犯之共犯问题研究
阎二鹏
关键词:身份纯正身份犯共犯
文献传递
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被引量:1
2007年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封建社会"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以及"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具有本质区别,它是在新时期,面对刑事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就刑事法律如何保持社会良好运行状态所作的新思考、提出的新理念。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从刑事实体与刑事程序两方面考虑实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阎二鹏
关键词:宽严相济宽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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