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根 作品数:25 被引量:52 H指数:4 供职机构: 泉州师范学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经济管理 语言文字 更多>>
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评介 被引量:4 2007年 基于法典化、自由化及协调化之目的,德国于2004年制定了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吸收了判例法与欧共体指令的积极成果,从而在立法内容、立法技术等方面都实现了突破。 王金根中美有限公司立法比较及借鉴 被引量:1 2007年 美国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ULLCA)融合了公司与合伙的优点,具有公司设立自由化、公司治理自治化、利益分配弹性化、法律条款任意化的特征。本文将其与我国新公司法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我国新公司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王金根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债务人补救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3 2016年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鼓励交易、合同维持目的,欧盟各国国内法、UCC、CISG、PICC、DCFR等均直接或间接肯定债务人享有补救其违约行为之权利。为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规范、统一裁判标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并有效衔接债权人违约救济权利,在未来民法典中我们有必要借鉴前述立法例而明文规定债务人补救权制度。具体条款设计上,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但其在消费者合同下债务人补救权与债权人解除权关系上存在"商化过度"问题,在补救权行使条件设定上也有可斟酌之处。对此在未来民法典起草中应予注意。 王金根关键词:消费者保护 欧洲民法典草案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5 2010年 欧盟经济一体化导致在私法领域需要实现交易规则的一体化。为此,欧洲民法典研究所与欧盟现行私法研究所共同起草了一部"欧洲民法典草案(共同框架建议草案)"。该草案无论是在结构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颇有特色。我国应从该法典民商合一的方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融合的方法等多个方面借鉴其有益经验。 王金根CISG第65条卖方确定货物规格权利研究 2013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第65条明确规定,卖方在买方不确定货物规格时,有自行确定货物规格之权利。该权利所蕴含的精神在于鼓励交易,这也正是CISG明确赋予卖方确定货物规格权利的重要理由之一。但第65条在赋予卖方确定货物规格权利之同时,也对该权利设定了严格条件,以期平衡买卖双方权益。在法律效果上,卖方一旦行使确定货物规格权利,即不得同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利。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该条规定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王金根关键词:鼓励交易 行使条件 如何翻译Termination——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为考察对象 2009年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两个翻译版本就"Termination"制度均将其翻译为"合同终止"。然而,无论是从"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制度内涵来看,还是从Termination的词义内涵、法律语言实践以及比较法的角度而言,该词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中均应翻译为"合同解除"。 王金根关键词:TERMINATION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欧洲民法典草案交货不符通知制度研究及借鉴 被引量:6 2011年 不符通知的作用在于给予善意卖方保护,以便于其及时作出应对与补救,同时也便于保存证据。不符通知制度对买卖双方利益影响甚巨。有鉴于此,欧洲民法典草案从不符通知之具体要求到通知例外,都作了详尽规定。与之相比,我国不符通知制度无论是从立法理念还是具体制度上都存在不足,有必要在未来民法典立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王金根卖方对买方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表现及其防范 被引量:1 2009年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由于信用证固有缺陷等原因,信用证欺诈日益兴盛,世界各地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看到信用证诈骗最挣钱、风险最小,比走私毒品等要安全得多,也大规模地进入了这个圈子。据统计,每年因信用证诈骗而给国际贸易造成的损失多达300多亿美元。 王金根关键词: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诈骗 买方 卖方 国际贸易 信用证交单期限研究 2016年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与融资工具。信用证下受益人取得款项需严格按照信用证有效期与交单日期(或21个日历日)交付单据。除按照UCP600第29条顺延之外,在有效期届满后交单的,银行有权拒收单据,而在交单日期届满后有效期届满前交单的,银行有义务接收单据,并有权以迟延交单为由拒付。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后交单与交单日期届满后有效期限届满前交单两者在法律效果上并不相同。 王金根关键词:有效期 顺延 法律效果 CISG第79条下的履行不能与艰难情形:语境与解释 被引量:2 2015年 本文将探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所规定的免责条款,并研究适用CISG第79条履行障碍的有关案例。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是否第79条'履行障碍'一词涵盖情事变更、履行不实际以及艰难情形?抑或,其仅限于履行不能、不可抗力等'绝对'免责?文章在简要阐述德国法、美国法以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欧洲合同法通则》(PECL)的免责规定基础上,详尽分析了一系列适用CISG的案例,借以明晰第79条所提及和未提及的概念和问题,例如,'控制范围'和'风险分配'的重要性,利用'意外事件'来判定是否构成履行障碍,是否交付不符货物也构成履行障碍免责事由,以及基于给予免责目的,某一事件是否可以是可预见但却未预见(foreseeable and yet not foreseen)的。 (美)Larry A.DiMatteo 王金根关键词: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