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威
- 作品数:14 被引量:35H指数:3
-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上海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制度的变革及其引发的思考——兼论引发行政争议的可能性及其解决被引量:1
- 2014年
- 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两项核心议题是"外资准入"与"国民待遇"。近年,随着国家问资本流动的日益频繁,一部分国家和区域经济组织已经率先在外资准入领域实施"负面清单"模式。在此潮流推动之下,我国亦于2013年建立"自贸试验区",并且突破了现有外资立法的规定,在准入的实体监管上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在程序监管上实行"备案"制。然而,这些重大的变革亦会引发诸多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对外资准入法规的解释、准入争议的解决等方面。要想借助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验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国投资法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本文在借鉴国际投资条约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自贸区外资准入制度的内涵进行了解读,同时,亦分析了可能产生的准入争议及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 肖威
- 关键词:外资准入司法审查
- 论上市公司敌意收购的法律规制被引量:12
- 2002年
- 公司敌意收购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是经过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而引起股权变更的一种法律事实。由于每一起敌意收购都涉及多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因此世界各国都对敌意收购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制。本文对信息披露、最高价原则、强制要约、反垄断等几个方面的规制作了分析 ,同时亦对我国《证券法》
- 陈自忠肖威
- 关键词:敌意收购信息披露反垄断
- 论“WTO争端裁决履行措施的合法性”争议的解决——“W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应用情况及新近发展趋势被引量:1
- 2007年
- WTO争端解决规则和GATT争端解决程序相比,最为明显的进步就是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裁决执行监督体制,使WTO争端裁决能更为有效地履行。其中,"WTO争端解决谅解"第21.5条"争端裁决履行措施合法性审查程序"即是WTO执行监督制度的砥柱规则之一,是争端裁决能够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但是,"谅解"中关于此项程序的细节性规定并不明确,因而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综合世贸组织以往的案例,结合争端解决机构在案件中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此项程序的应用情况予以分析,并且前瞻性地讨论了此项程序未来的发展与完善趋势。
- 肖威
- 关键词:赔偿报复
- WTO争端胜诉方“申请授权报复”的程序问题研究——“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和第22.6条之间的顺序问题被引量:2
- 2008年
- WTO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个重要成果,而WTO争端解决机制比起GATT时代的争端解决程序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它对执行裁决的监督上。体现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DSU)中,就在于第21条"履行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第22条"申请授权报复"的规定。这两条规定在WTO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WTO法执行的砥柱规则,使多边贸易体系解决纠纷的法律体系功能更为强大。但是,WTO的立法和任何立法一样,在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滞后性,甚至在立法的当时受各种利益因素的制约,在立法上留有一些空白。针对DSU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的内在冲突,从分析WTO以往发生的案例入手,综合WTO专家小组对此问题的解释,结合各国提出的建议,对此问题进行论述。
- 肖威
- 关键词: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构
- 对冲基金的法律问题及规制
- 2012年
- 对冲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的一种,运作方式与传统的公募基金差别很大,最初是游离于法律规制之外的。但是,由于对冲基金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态势非常迅速,对各国乃至世界金融市场都构成了一定风险,各国已经逐步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本文从对冲基金在美国的产生、发展、以及美国证券法对对冲基金的规制过程入手,对美国的现行对冲基金立法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了我国现有的证券立法情况、结合国际对冲基金的发展态势以及相应的国际法上的规定,分析了我国未来证券立法对对冲基金的规制趋势。
- 肖威
- 关键词:对冲基金法律监管规制
- 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嬗变——兼论中国立法及实践的现状及趋势被引量:1
- 2016年
- 跨国投资发展初期,并无完善的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而是沿用了传统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机制"。然而,由于外交保护程序之繁琐、政治与经济成本之高昂,运用外交保护制度无法有效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因而最终被更有效率的现代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所取代。
- 眭占菱肖威
- ISDS机制变革的根源、趋势及中国方案被引量:2
- 2020年
- 近年来,以ICSID作为主要裁决机构的ISDS仲裁机制频繁受到指责与挑战,欧盟提出建立一个“类司法化”运行的投资法院,拉美国家主张重新回归国内司法,以CPTPP为代表的区域性投资条约成员方大幅度限缩ISDS的适用范围,UNASUR甚至主张另行设立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逐渐碎片化及ISDS规则变革的态势下,中国应协调对接多元化的投资争端解决途径、树立正确的公私权益平衡理念、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升级改造我国的双边投资条约体系,构建体现我国司法文化价值观的“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
- 肖威
- “非国内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研究被引量:5
- 2004年
- 随着世界仲裁制度的发展,当事人对仲裁意思自治权的要求不断提高,近年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出现了一种不受仲裁地国程序法支配的“非国内化”仲裁。此种仲裁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仲裁地国的司法干预,将仲裁中司法监督的权力交由承认和执行地国行使。对于此种“非国内化”裁决,世界各国在对其裁决的执行上的态度和做法各异,本文结合一些仲裁制度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及典型案例对“非国内化”仲裁理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 肖威
- 关键词:仲裁裁决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撤销裁决纽约公约
- WTO与我国司法审查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05年
- 建立独立、公平的司法审查制度是WTO协议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国由于宪政体制的原因,在司法审查的范围、审查主体的权限和审查标准方面均和 WTO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减少投诉到 DSB的纠纷的数量,我国应及早确立符合WTO要求的司法审查制度。
- 肖威
- 关键词:WTO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 WTO“贸易救济体制”中的“金钱赔偿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09年
- 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对胜诉方的"贸易救济"是核心内容。由于传统的争端解决机制所包含的救济制度的局限性,一些弱小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规模较小的成员方不能有效的实施报复,以达到促使违法方纠正其违法行为的目的。因此,有成员方提出应该在原有的"赔偿"和"中止减让"之外设立一种"金钱赔偿制度"。迄今为止,WTO已经对首起"金钱赔偿"案例做出判决,"萨特兰报告"中也论证了"金钱赔偿制度"的利弊和可行性以及各成员方对设立这项制度的具体建议。虽然此项制度还在设想之中,但我们有理由期待这项制度在不远的将来诞生,并推进世界贸易组织公平机制的实现。
- 肖威
- 关键词:争端解决贸易救济金钱赔偿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