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昱
- 作品数:20 被引量:101H指数:6
-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哲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 论家庭决策的哲学蕴涵被引量:2
- 2012年
- "家庭决策"是家庭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做出的旨在达到家庭利益最大化之决策。如果患者与家属意见不统一,则可认为家庭已然分裂成小的家庭。家庭决策兼顾个人与他人自由、保障人之主体性与尊严、遵循允许原则、保障家庭与社会的稳定。由此,对器官移植立法中的家庭决策进行了制度设计。
- 蔡昱
- 关键词:家庭决策医学伦理学
- 天津市伦理委员会现状调查分析被引量:4
- 2013年
- 通过对天津地区部分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设立与运行情况的调查问卷分析,发现其在设立、职能多元化、工作主动性、审查监督等方面有了提升;同时,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建议强化关于伦理委员会伦理价值的教育,呼吁临床医师向患方提出伦理咨询的建议,强化审查外的其他职能,设立伦理委员会专家库制度,强化对伦理委员会的检查与评估。
- 蔡昱张金钟陆于宏钟鸣
- 关键词:专家库问卷调查
- “亲亲不能相隐”的经济学分析——兼论“亲亲相隐”于民间法的归隐被引量:11
- 2008年
- 长期以来,"亲亲不能相隐"的制度因为难以推行一直被认为是我国刑事立法的软肋。本文通过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揭示"亲亲不能相隐"对提高破案率几乎没有作用,从而打破了公安机关依靠亲属的口供寻找突破点的期许。同时,本文立论了"亲亲相隐"已归隐于民间法,并且正在不经意间以理所当然、天然合理的方式规范着国民的行为。对比"亲亲不能相隐"与"亲亲相隐"的效用,我们不得不呼吁"亲亲不能相隐"的淡出和"亲亲相隐"的现代重构与立法。
- 蔡昱龚刚
- 对我国医事法律中患者自主决策权相关规定的质疑与建议被引量:18
- 2009年
- 本文对我国医事法中医疗决策主体的规定和对临终患者保护性医疗提出了质疑,并建议赋予患者预先指示权,建立医疗声明卡制度。
- 蔡昱苗延波(责任编辑)
- 关键词:宪法
- 论多策略的功利主义视角下儒家家庭决策的正当性
- 本文首先呼吁一种对人类生活世界如实关照的真挚的哲学。多策略的功利主义正是这样一种关照与兼顾了人类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真挚的哲学。在多策略的功利主义下,人们在私人关系中对利益的算计及对义务和公正的考量很少,而爱、忠诚和关...
- 蔡昱
- 关键词:医学伦理家庭决策功利主义
- 文献传递
- 类本质:社会批判的价值依据——对马克思《手稿》中类本质思想的再探讨被引量:4
- 2015年
-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人的"类本质"问题做出了充分的理论分析。他的类本质思想受到了费尔巴哈宗教批判、国民经济学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三个思想资源的启发,同时又是对这三个思想资源的超越。他从人的感性的生命活动出发,对人的类本质做出三个方面的规定:人是感性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由的存在物和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其中,人是自由的存在物是马克思类本质思想所确立的普遍性命题。以类本质思想为依据,马克思提出了批判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异化劳动理论。在以后的著述中,马克思依然坚持类本质思想所确立的普遍性命题,从而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证性研究同价值批判结合在一起。因此,马克思的类本质思想是社会批判理论的不可消解的价值依据。
- 阎孟伟蔡昱
- 关键词:类本质社会批判
- 论对患者自主决策权的限制被引量:1
- 2010年
- 对患者自主决策权的限制表现为:严格审核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强制医疗;保护性医疗;情势之限制(如在患者病情危急需要急救而又无法得到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势下的医师特殊干预权之行使)与公序良俗之限制(如指定某类特殊的群体为器官接受者的捐赠常被拒绝)。
- 蔡昱
- 关键词:自主决策权意思自治
- 医学伦理法律化视角下伦理委员会法律问题探析被引量:14
- 2011年
- 医学伦理准则的法律化为伦理准则的实现提供国家强制力保障。一般而言,由政府部门或者医学科研和医疗机构所设立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均属于内设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或者民事主体地位。为了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制度的作用,我国应完善政府医学伦理审查机制,规范机构伦理委员会建设,保障伦理委员会的专业适格性和运作独立性,建立公正、严密的伦理审查程序,并为伦理审查的利害关系人提供适当的救济途径。
- 李志强蔡昱
- 关键词:伦理审查法律制度
- 对活体器官捐献者的保护原则及立法建议被引量:6
- 2012年
- 为保护活体器官捐献者,建议立法在坚持"死体器官捐献优先"的同时,采用"合理等待时间"意义上的"必要原则";采用"可能导致捐献者不得不依靠医疗帮助继续生存的捐献都应被禁止"意义上的"合理性原则",并对合理性"独立评估";因器官捐献属于非治疗性医疗介入,根据Gieson的规则,应"高标准告知";同时,即使捐献者不愿意知悉手术相关信息,也需要"强迫告知",并坚持"告知结果独立评估";为了保障自愿并规避潜在利益冲突和心理操控,建议立法规定如下程序性规则:"医学检验后行原则"、设置"反悔期"及"回避原则"等,并有义务为捐献者"随时无条件的体面退出"提供理由,即使理由是虚假的;同时,对器官摘除手术采用"同行业内监督原则"。
- 蔡昱
- 关键词:器官移植立法权利保护
- 通过市场机制回归医师价值革除“以药养医”现象被引量:1
- 2012年
- 如何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多数人的意见是让政府买单,从而使医院完全回归公益。那么,能否通过市场机制,以回归医师价值,革除“以药养医”这一扭曲的现象呢?
- 蔡昱龚刚
- 关键词: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