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滢
- 作品数:19 被引量:62H指数:5
- 供职机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法律系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互动式教学在法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 2021年
- 互动式教学能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和多种实践能力,是适应法学教学改革的新型课堂模式。互动式教学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目前互动教学中存在形式单一、僵化,互动效果差等问题,可以灵活采用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课堂辩论等多种形式的互动实践模式,同时开展分组研讨式课堂教学,建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教学模式。
- 江滢
- 关键词:互动式教学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授课技巧
- 从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被引量:2
- 2005年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最基本的法律之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对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起剑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体系的日趋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执法实践中暴露山了许多问题,法律的修改和完善迫在眉睫。本文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对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 江滢
- 关键词:实体法程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 胎儿健康法益保护的相关问题探讨被引量:4
- 2005年
- 传统民法认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由于尚未出生,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其健康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就无从主张权利救济和损害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侵害胎儿健康利益的情形大量存在。从对胎儿健康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看,"法益说"比"权利能力出生说"更有利于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同时,"保护先期人身法益"这一原则也逐渐为各国司法实践所确认;然而相比较一般民事主体而言,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更有其特殊性。我国法律对胎儿健康法益的保护问题涉及甚少,立法亟待完善。
- 江滢
- 关键词:胎儿法益损害赔偿请求权
- 论我国离婚立法中子女本位思想的建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被引量:2
- 2020年
- 本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律制度实际,阐述了离婚立法中从"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过度的趋势,分析了"父母本位"的立法痕迹在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中的表现,以儿童在离婚法律制度中应享有的基础权利为依据,提出了子女本位立法思想的确立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思想,引入"父母责任"的概念;完善离婚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 江滢
- 关键词:离婚立法法律制度
- 临摹品的著作权问题探析被引量:9
- 2004年
- 江滢
- 关键词:临摹品著作权《著作权法》复制品
- 对构建我国《反商业贿赂法》的再思考被引量:2
- 2008年
- 2006年是我国"反商业贿赂年",政府自这一年开始重拳治理商业贿赂,取得一定成效。但商业贿赂的屡禁不止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的欠缺与不足,出台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已是迫在眉睫。拓宽商业贿赂行为的范畴,清晰界定商业贿赂的概念,考量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统一执法机关并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体系,这是新法的重点所在。国外相关立法经验亦可资借鉴。
- 江滢
- 关键词:构成要件
- 对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
- 2009年
-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上有着不同于其它专业的独特之处,它既有抽象精深的法学原理和繁多冗长的法律条文,又有生动鲜活的真实个案,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意识,增强课堂教学效果,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在课堂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对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及手段等进行探讨。
- 江滢
- 关键词: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改革
- 论我国防治儿童家庭暴力的难点及应对被引量:5
- 2014年
- 儿童家庭暴力无论是特征和表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目前防治的难点主要在于转变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难、儿童家庭暴力案件起诉和立案难、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难三个方面;不足之处体现为: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定义没有清晰界定、缺少一套完善的监护监督制度和一个独立的专司未成年人保护的政府机构、公权力介入不足,对施暴人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太弱。建议立法明确规定儿童家庭暴力的定义;完善监护监督制度,明确最后的监护责任主体;转变传统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强制举报制度;加大公权力介入,强化公权力机关的职责和对施暴者的责任追究力度。
- 江滢
- 关键词:应对之策
- 论雇员的电子邮件隐私权与雇主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 2008年
- 雇员的电子邮件隐私权与雇主的知情权时常发生冲突,然而雇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知情权并不构成对雇员隐私权的侵犯。如何协调二者关系,平衡双方利益,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文中同时借鉴美国的相关判例,提出对两种权利应进行具体限制与协调,并应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规制。
- 江滢
- 关键词:知情权
-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分析被引量:1
- 2009年
- 竞业禁止制度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新增设的一个重要制度,它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该制度同时却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因而须对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若干重要条款进行合理限制,方能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利益,彰显我国劳动合同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本意。
- 江滢
- 关键词:竞业禁止商业秘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