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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印

作品数:19 被引量:55H指数:4
供职机构: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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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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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6篇宋代
  • 5篇法律
  • 5篇法制
  • 3篇司法
  • 3篇胥吏
  • 2篇灾难
  • 2篇判案
  • 2篇情理
  • 2篇情理法
  • 2篇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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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政体
  • 1篇知识
  • 1篇知识学
  • 1篇中国法
  • 1篇中国法制
  • 1篇中国法制史
  • 1篇识学

机构

  • 16篇西南科技大学
  • 5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湖北经济学院

作者

  • 19篇张正印
  • 3篇唐勉
  • 1篇黎桦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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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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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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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2篇2009
  • 6篇2008
  • 3篇2007
  • 1篇2005
  • 1篇2004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司法制度变迁的知识学动力——从子产“铸刑书”说起被引量:5
2016年
从历史上看,司法制度皆有特定社会法律知识组织型态与之相应,当这种知识型态发生重大改变时,司法制度就会发生相应变动。春秋时期庶民知识人的兴起是子产"铸刑书"的历史前提,其意义在于打破领主贵族的法律知识垄断,向庶民知识人让渡部分司法话语权。其后两千多年,各王朝用士族制度和士大夫制度来整合新兴知识阶层,重新树立朝廷司法权威。清末变法实质在于取消士大夫司法垄断,向庶民让渡部分司法话语权。现代司法制度建立在平面媒体技术基础上,形成庶民依赖法律精英的司法制度。网络技术让法律知识平均化趋势加快,法律精英司法权力的知识基础面临挑战。司法改革既是司法权力的重组,更是权力表象背后法律知识型态的重构。
张正印
关键词:司法制度
还原与反思:清代情理法判案实践的“民、刑”差异被引量:3
2011年
国内外中国法律史学者虽然都只是在比拟的意义上使用民事和刑事的区分,但在讨论情理法判案方式时,还是受制于这种现代法律的分类框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清代法律的基本分类及其实践意义。清代法中案件的基本分类是州县自理案件和审转案件。在州县自理案件中,情理因素占主导地位,因为法官在这类判决中的压力主要来自当事人的上控。在审转案件中,国法受到重视,因其主要压力来自自动审转制度,但为了减轻由于当事人上控带来的上司审查的压力,法官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吸纳情理因素。
张正印
关键词:清代情理法
法律推理的步骤和疑难
2004年
张正印
关键词:法律推理法律规则判例法官
傲慢与权利:法律如何处理人的尊严问题被引量:3
2012年
近期通过网络引起社会轰动的诸案件,其关键皆在于尊严冲突。尊严冲突是导致几乎所有纠纷的基本原因。法律处理尊严冲突时存在两个基本标准:普遍的可接受性和双方的可接受性,调解机制在维护双方尊严上有利有弊。法律处理尊严冲突的有效性条件在于存在社会共通价值并在个案中具备灵活性。网络媒体的兴起加剧了处理冲突的难度,也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张正印
关键词:尊严权利可接受性
“多难兴法”:对灾难与法律发展关系的初步探讨
灾难包括冲击和威胁社会生存的—切自然和社会事态。从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角度,可以看到灾难和对灾难的防制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对于法律发展历史来说,社会危机时期相对于和平时期更具有关键的意义。现代法制体系总是力图将各种灾难当作个...
张正印
关键词:中国法制史法律发展法制体系民主政体
文献传递
宋代司法中的“吏强官弱”现象及其影响被引量:24
2007年
与唐宋之际社会转型相适应,宋朝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官僚制度和法律制度,司法的理性化和形式化程度有很大提高,为胥吏活动提供了巨大空间,而以诗赋和经学相高的士人在司法实务中不得不依赖吏人,以致出现"吏强官弱"的局面。胥吏司法作用的增强对宋代司法技术、司法体制乃至整个法律制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张正印
关键词:宋代胥吏司法
论宋代狱讼胥吏的地位被引量:2
2008年
狱讼胥吏在宋代司法行政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特殊,他们在实际司法过程中的作用非常关键,但其地位却非常卑贱.就整体而言,胥吏通常很贫困,需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取手续费来维持生活,并受到上级官吏的层层盘剥.虽然朝廷一度重视胥吏问题,但在社会政策上,通过禁止宗亲与胥吏通婚等措施,在胥吏与其它阶层之间划定一条清晰的界线。另外,在政治上,朝廷也不断通过降低吏人出职级别等措施阻止胥吏利用原有的晋升途径进入官员行列。权力与身份的强烈反差势必给宋代法制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张正印
关键词:宋代
“多难兴法”:对灾难与法律发展关系的初步探讨
2009年
灾难包括冲击和威胁社会生存的一切自然和社会事态。灾难在法制的生存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根本性的作用。从法律起源可以看出,它对灾难的防制具有极其关键的意义。灾难与重大社会变动藕合,会导致整个社会结构和法制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危机时期的法制变革对其后的法制发展具有根本的约束作用,在应对危机过程中发展出来的"专制"因素构成各种政治制度存续的基本条件。
张正印
关键词:法制灾难
宋代狱讼胥吏研究
张正印
关键词:法制史宋代
吏人起源于官府贱民略证
2008年
关于吏人阶层的起源问题,现有的几种解释都不是很周全,特别是从官制角度把吏人视为人为压制的结果,这与唐宋之际身份解放的大潮流相违背,显然不合情理。有种种证据显示,吏人的前身应该是官府贱民,这些人在隋唐时期开始加入日渐卑冗的吏职,并可能通过流外制度升入官员行列。唐宋之际,这些人的身份也一样得到很大解放,宋朝对吏人的种种压制措施实际上并没有压低他们的地位,只是取消了他们通过流品制度升入士流的机会。
张正印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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