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 作品数:14 被引量:167 H指数:7 供职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经济管理 更多>>
管辖规范中的合同履行地规则研究 被引量:10 2015年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选择了特征履行地规则。然而,特征履行地规则由于内容烦琐,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争议,产生较多问题。于是,一些法院转而采法定履行地规则,导致两种规则在实践中同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案件管辖问题的混乱程度。通过比较,法定履行地规则具有内容简单、标准明确等特点,优势明显。在条件成熟时,法律应当摒弃特征履行地规则,而改采更加简单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肖建国 刘东关键词:管辖 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59 2013年 网络平台借贷近年来在我国悄然兴起,从个人借助网络的C2C信贷模式(Peer to Peer Lending,简称P2P借贷),迅速演化为C2B、B2B、B2C网络借贷,并且由单一的线上或线下借贷,发展成线上线下共存,集信息、资金、签约、担保等基于网络平台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借助网络科技,这种金融模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个人消费,因此得到了很多地方政府的支持和一定程度的管理。然而,网络平台借贷迄今一直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蕴含着一定的金融风险;作为新生事物,法学界对其运作规律和相关法律问题也不十分明了。有鉴于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与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6月8日在南京举办了"P2P网贷行业法律环境及相关制度研讨会",就网络平台借贷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兹选编一组会议论文刊载如下。 姚海放 彭岳 肖建国 刘东 左坚卫关键词:非法集资 公民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辨析 被引量:16 2014年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五十五条增加了有关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赋予了法定机关和相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却没有赋予公民个人相同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无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条着重解决的是非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没有任何否定公民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意思。事实上,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专家们均不否定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相反,过去的司法实践表明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是持支持态度的。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公民个人完全可以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以私益诉讼的外观,提起具有保护公共利益效果的诉讼。 肖建国 刘东关键词:公益诉讼 私人利益 公民诉讼 民事二审程序中的第三人问题 被引量:4 2014年 在民事二审程序中,经常会出现与第三人有关的问题,典型的包括:未参加一审程序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请求;一审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二审中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一审未列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要求追加;一审判决遗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该第三人以程序违法上诉。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就这些问题作专门的规定,为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了困难。对此,应当理论结合实际,方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处理方式。 肖建国 刘东关键词:二审程序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小额诉讼适用案件类型的思考 被引量:13 2015年 我国现行法未限制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类型,导致司法实践中大公司和企业俨然成为利用该程序的主力军,使得小额诉讼程序有沦为大公司收债工具的风险。而造成小额诉讼程序这一困境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机关对其功能定位的不科学。因此,应当将小额诉讼的功能作单一化设定,并对同一公司或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提起小额诉讼程序的次数作出必要的限制。 肖建国 刘东关键词:民事诉讼 小额诉讼 论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完善 被引量:6 2013年 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有利于缓解双方的紧张关系,加快法院判决的履行,实现当事人的权利。基于对法院权威的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的尊重以及程序保障的考虑,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民事执行和解协议以强制性效力,这不利于执行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为了更好的保护执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内容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对于履行方式的变更以及为债权的执行提供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可以允许执行债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刘东关键词:执行和解协议 既判力 股市、股价与公司会计管理 被引量:1 1995年 股市、股价与公司会计管理耿建新,刘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亦即组建股份制企业。这不仅要求企业有清晰的产权结构,还要求我国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从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并不理想,股票市场低迷,股价涨落无序,这种状况不利于我... 耿建新 刘东关键词:股票市场 股票价格 会计管理 “有独立请求权”的类型化分析——以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为中心的研究 被引量:8 2016年 "有独立请求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立的诉讼标的,表现为第三人于诉讼中所提出的各种具体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基础便是民事实体权利。仅就"有独立请求权"这一概念而言,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民事实体权利,且只限于实体上的救济性权利,而不可能是所有的实体权利。新民事诉讼法赋予了第三人撤销他人间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的权利,为了构建一套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的完整权利救济体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将防止诈害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根据。 刘东关键词: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论仲裁裁决案外人利益的保护——以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为中心的研究 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 刘东关键词:仲裁裁决 文献传递 论仲裁裁决案外人利益的保护——以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为中心的研究 被引量:23 2015年 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刘东关键词: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