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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少波

作品数:17 被引量:91H指数:7
供职机构:华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6篇诉讼
  • 5篇民事
  • 4篇司法
  • 4篇民事诉讼
  • 4篇纠纷
  • 3篇调解
  • 3篇法律
  • 2篇正当
  • 2篇权利
  • 2篇析论
  • 2篇公正
  • 2篇管辖
  • 1篇第三人撤销之...
  • 1篇调解协议
  • 1篇调解优先
  • 1篇顶岗
  • 1篇顶岗实习
  • 1篇刑事
  • 1篇刑事一体化
  • 1篇学生顶岗

机构

  • 17篇华侨大学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湄洲湾职业技...

作者

  • 17篇许少波
  • 1篇吴志先
  • 1篇姜新

传媒

  • 3篇华侨大学学报...
  • 3篇法律科学(西...
  • 2篇江海学刊
  • 2篇海峡法学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 1篇福建论坛(人...
  • 1篇河南大学学报...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法治现代化研...
  • 1篇民事程序法研...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年份

  • 2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9
  • 1篇2018
  • 3篇2015
  • 3篇2014
  • 2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大学生顶岗实习法律关系分析——以福建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纠纷案例为切入点被引量:12
2013年
随着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顶岗实习已成为高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提升实践技能、熟悉岗位的重要途径。但我国法律对高职顶岗实习法律关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且人们对顶岗实习内涵特征认识不全面,造成侵犯顶岗实习学生权益案件屡屡发生,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文章试从顶岗实习纠纷个案入手,在全面概述顶岗实习概念和国外顶岗实习立法状况的基础上,对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法律关系进行辨析,并提出构建顶岗实习学生权益法律保障之途径。
吴志先许少波
关键词: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法律关系
论先行调解协议的效力被引量:7
2014年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先行调解,这既是我国诉前调解司法政策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先行调解与诉前调解是同一种制度的两个不同的称谓,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同等级的概念。先行调解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法官主持或由法官与法官以外的人共同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院调解的效力;二是由法官以外的人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合同或契约的效力。并且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的主持者应当与法官一道依职权进行司法确认,但当事人不同意的除外。
许少波
关键词:民事诉讼诉前调解
以法官独立为轴心的协作型统一法律适用之路被引量:2
2021年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于2020年形成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度体系对于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类案不同判”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保证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手段的统一司法并不等同于作为目的的公正司法,两者当前的冲突围绕着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间的辩证关系呈现,并显著辐射到与该主体相关的类案制度、司法责任制度、回避制度。针对上述问题构建的本土解决方案不能畸重统一法律适用或个别法律适用中的任何一方,而应当通过对审判风险承担主体的区分、法院科层制的改善、审判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的改革等,确立法官独立在协作型统一法律适用进路中的轴心地位;通过对类案背离理念的肯定、区分技术的推广、类案网络平台的深化建设等,综合提高法官个体判断与类案制度运行的科学性;通过对审判委员会与法官司法责任的划分、回避制度的完善,维护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的公正性。
许少波曾梦
华侨华人国内投资法律保护模式论析被引量:1
2022年
华侨华人在国内投资的法律保护可以建构为三种模式,即仅由华侨华人国内投资相关法律保护的一重法律保护模式、由华侨华人国内投资相关法律和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同时保护的二重法律保护模式、由华侨华人国内投资相关法律和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及国内主体投资相关法律共同保护的三重法律保护模式。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华侨华人国内投资经历了建国初期的一重法律保护模式、改革开放后的二重法律保护模式和《外商投资法》颁行后的三重法律保护模式。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创业人数的剧增,要求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或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法,进而回到一重法律保护模式的呼声日渐升高。但在《外商投资法》已经颁行并强调“平等对待”和“内外资一致”的背景下,逆势回归一重法律保护模式已不合时宜。实质上,人类族群及其根基的差异只是侨民现象形成的基础因素,国家主权和治权的不同才是关键。鉴于人类族群及其根基差异和国家存在的长期性,“平等对待”并非绝对平等,“内外资一致”也不是绝对一致。在实践层面和现实性上,华侨华人国内投资的三重法律保护模式将长期存在。
许少波
关键词:华侨华人法律保护
家事纠纷类型化分析被引量:11
2014年
根据我国亲属制度的历史和家庭生活的现实,家事纠纷应界定为:以婚姻家庭关系为基础的,发生在夫、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民事纠纷。基于程序的视角,家事纠纷可区分为三个层级,即家事诉讼纠纷和家事非讼纠纷、家事财产性纠纷和家事身份性纠纷、有潜在第三人的家事纠纷和无潜在第三人的家事纠纷,这三个层级的分类是相互联系、层层深入的。在程序原理适用上,可以将家事纠纷的讼争性与非讼性连接为一条直线,将诉讼原理与非讼原理连接为另一条直线,这两条直线相互平行,在逻辑上形成一种对应适用的关系。
许少波
关键词:家事纠纷家事诉讼类型化
刑事一体化视角下正当防卫司法认定的规则与方法——以典型案例为样本的分析被引量:1
2020年
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应当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考虑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基础上,辅以逻辑和经验做出认定。在确定防卫过当的限度标准时,应综合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条件、方式、强度和后果等因素进行判断。认定特殊防卫,关键在于准确把握“行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等概念的立法本意。司法机关办理正当防卫案件时,应当坚持刑事一体化思维。在实体法方面,把握正当防卫制度的本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在程序法方面,坚持互相制约原则,体现正当法律程序;在刑事政策方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常理常情、尊重民众朴素的正义观念。唯如此,才能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许少波姜新
关键词:正当防卫刑事一体化司法认定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探讨被引量:12
2012年
证据交换的正当性虽然无可置疑,但其被规避适用却是实务中的普遍现象。设置证据交换制度有诉讼效率的考量,但其首要的价值目标却是公平和公正。审判效率得以提高的秘密不在于证据交换本身,而在于证据交换制度所依存的具有不可逆性的二元性诉讼结构。在制度层面上,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不兼容及司法解释技术自身的问题应当予以检讨。完整的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证据交换规则的确立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包含有实体性因素的证据交换规则;二是包含有程序性因素的证据交换规则。
许少波
关键词:诉讼公正审前程序民事诉讼
论民事案件受理权与管辖权的统一与分开被引量:9
2019年
最近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的"跨域立案"改革,其实质是管辖法院的管辖权部分由非管辖法院行使。这在诉讼理论上就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即管辖权中的案件受理权能否独立于管辖权,案件受理能否与管辖分开。作为民事诉讼架构的一部分,管辖是反映和承载民事诉讼制度价值的一个坐标系,管辖统一能够避免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从整体上保障诉讼理想的实现。在中国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人口流动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随着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管辖分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管辖的理论逻辑也不排斥管辖分开。但就管辖规则体系而言,基于管辖的法定性和强制性,考虑诉讼当事人的角色分配和"双重推定"法则,管辖统一仍居于基本规则的地位,管辖分开只具有补充性。并且,作为补充规则,管辖分开仅可限定为两种情形:一是具有较大可能调解结案的案件;二是涉弱势群体且请不起律师代理的案件。
许少波
关键词:管辖规则
先行调解析论——兼与“调解优先”比较
2012年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12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该规定一面世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这意味着调解优先这一原则要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中。本文作者通过对先行调解和调解优先这两个概念的剖析和区分,为我们更正确和深刻地理解这一条文提供了新的视角。
许少波
关键词:调解优先
我国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化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强制医疗是一种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措施。在刑诉法修改前,强制医疗缺乏司法程序的有效规制,导致在实践中"被精神病"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出台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并通过"两高"司法解释的颁布实质性地推动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化。在强制医疗程序中,审理裁判程序是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化的主要切入点,主要表现在其明确了涉案的当事人参与庭审的权利,并使其得以借助诉讼代理人和专家辅助人的帮助实现与检察机关的平等对抗。然而,强制医疗程序在启动程序和救济程序两方面仍保留着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不符合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应本着权利保障的精神设置相应的解决方案。
王君炜许少波
关键词: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化精神病人权利保障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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