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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旸

作品数:9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8篇犯罪
  • 4篇数额
  • 3篇罪数
  • 3篇犯罪数额
  • 3篇犯罪数量
  • 3篇非法
  • 3篇非法吸收公众...
  • 3篇非法吸收公众...
  • 2篇刑法
  • 2篇社会
  • 2篇社会性
  • 2篇罪名
  • 2篇犯罪成立
  • 1篇行为共同说
  • 1篇行为违法
  • 1篇行为违法性
  • 1篇要件
  • 1篇疑难
  • 1篇社会危害
  • 1篇社会危害性

机构

  • 9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公安部物证鉴...
  • 1篇最高人民检察...

作者

  • 9篇栗旸
  • 1篇赵晓辉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铁道警察学院...
  • 1篇江苏警官学院...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中国检察官
  • 1篇四川警察学院...
  • 1篇魅力中国
  • 1篇福建警察学院...
  • 1篇甘肃警察职业...

年份

  • 2篇2016
  • 2篇2015
  • 4篇2014
  • 1篇2008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研究
2014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栗旸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数额犯罪数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量要素初探——以罪名限缩适用为视角
2014年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栗旸
关键词: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社会性
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2014年
我国对国有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的规制体系缺乏明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和惩戒的有效性。我国应从严密法网,扩大犯罪圈的刑事政策出发,将国有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定位为贪污贿赂犯罪的类型,进行犯罪化思考。单位贪污罪系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截留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栗旸
关键词:小金库贪污贿赂犯罪反腐败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量因素初论
2016年
定量式规定构成了我国刑法与大陆法系刑法分则罪名立法模式的重大区别。犯罪定量因素的本质在于其体现了行为达到应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基本犯既遂意义上的犯罪成立要件。犯罪定量因素不应局限于客观的犯罪数额、犯罪结果,还应当包括犯罪动机和不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目的。
栗旸赵晓辉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犯罪成立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量要素初探——以罪名限缩适用为视角被引量:1
2014年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栗旸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社会性
犯罪定量因素定位实例分析
2015年
一、作为真正客观处罚条件的犯罪定量因素 我国刑法理论中,被作为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进行讨论的立法例,有侵犯著作权罪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以犯罪后的表现及被害人谅解等因素作为犯罪成立情节要求的情节。由于不直接体现行为的违法含量,不影响行为违法性程度的升降,因而也不是行为人主观必须考虑的对象,为此这些因素被视为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
栗旸
关键词:犯罪成立客观处罚条件违法所得数额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行为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罪
国有单位委派到集体企业从事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定
2015年
对国有单位委派到集体企业从事组织、管理、经营人员身份的认定,应以其是否负有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法律责任作为实质判断标准,并结合其所在的集体企业形式作个别化的综合判断。
栗旸
关键词:委派
犯罪定量因素与主观罪过关系论纲被引量:1
2016年
行为认定为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对客观的犯罪定量因素具有认识;这一认识首先是事实层面的认识,事实性认识是基础,其次才是规范性、评价性认识;这种事实认识应该以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对象为基础进行判断,不能凭借社会上的一般认识水平予以推论。犯罪定量因素认识错误属于刑法中事实错误的范畴,司法处理应当遵循具体分析的原则,对积极的认识错误根据"具体危险说"加以判断,对消极的认识错误在能够排除过失的前提下一般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
栗旸
关键词:主观罪过犯罪故意
论我国共犯本质理论中的行为共同说被引量:1
2008年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共同犯罪成立的理性基础在于犯罪的共同性,而不是行为的共同性。但是,实践已经证明,既有的共犯成立范围理论并不能有力的解决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行为共同理论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理论上共犯形态认定的问题,而且也可以为复杂情况下共犯规则的适用提供理论依据。
栗旸
关键词:共同犯罪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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