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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辉

作品数:19 被引量:66H指数:5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科技成果

领域

  • 1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6篇犯罪
  • 4篇刑事
  • 4篇刑事责任
  • 4篇黑社会性质
  • 3篇刑法
  • 3篇司法
  • 3篇民事
  • 3篇黑社会性质组...
  • 3篇黑社会组织
  • 2篇要件
  • 2篇疫情
  • 2篇诈骗
  • 2篇诈骗罪
  • 2篇治罪
  • 2篇主观
  • 2篇罪过
  • 2篇罪过形式
  • 2篇民事责任
  • 2篇金融诈骗
  • 2篇金融诈骗罪

机构

  • 19篇黑龙江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黑龙江省人民...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作者

  • 19篇刘彦辉
  • 3篇于逸生
  • 1篇董玉庭
  • 1篇吕安青
  • 1篇哈书菊
  • 1篇韩红
  • 1篇赵微
  • 1篇陈文
  • 1篇于海生
  • 1篇贾一峰
  • 1篇王莹
  • 1篇杜娟
  • 1篇张莉

传媒

  • 4篇学术交流
  • 3篇求是学刊
  • 3篇北方论丛
  • 2篇黑龙江省政法...
  • 2篇北方法学
  • 1篇学习与探索
  • 1篇中国法学
  • 1篇哈尔滨工业大...

年份

  • 1篇2022
  • 2篇2021
  • 1篇2011
  • 4篇2010
  • 1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5
  • 1篇2004
  • 4篇2003
  • 2篇2002
  • 1篇2001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金融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被引量:5
2004年
金融诈骗罪不仅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而且侵犯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 ,而不是选择要件。对于金融诈骗罪这种目的犯而言 ,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 ,直接决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准确把握非法占有目的的涵义并适用司法推定理论才能够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
于逸生刘彦辉
关键词:金融金融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推定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功能之比较被引量:10
2010年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均属于法律责任的下位概念,都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功能,即惩罚功能、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又是性质相异的责任,两种责任功能的侧重点差异明显,前者更注重补偿功能,后者更注重惩罚功能。两种责任功能的融合虽然具有可行性,但是也具有有限性,二者的融合有利于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利于实现刑法的轻缓化,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
刘彦辉
关键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也论许霆案的定性被引量:1
2008年
许霆案的判决定性和量刑存在一定的问题,许霆的行为不符合秘密窃取的行为类型,以盗窃罪定性并不准确;许霆的行为是侵占遗忘物,应评价为侵占罪。许霆案的生效判决不但在定性上是不恰当的,而且即便假设许霆案可以认定为盗窃罪,其生效判决的量刑理由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
刘彦辉
关键词:秘密窃取遗忘物
论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在我国的立法确立被引量:17
2011年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富有特色的地方,是用具有技术操作性的条款,设计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审前供证合法性的庭审前置调查程序,它具有书面诉答、裁量启动、独立调查、辩方提出、控方证明、庭审为主、庭外补充、二审监督等八个方面内容,具有重大法治进步意义。《规定》在操作性上存在不足,一些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化,容易形成相应的操作难题,应通过确立我国非法证据调查程序的操作重点、操作原则以及三个操作"路线图"等实务技术手段,渐次加以解决。
刘彦辉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新刑法中的无过当之防卫被引量:1
2001年
正当防卫是刑法规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鼓励广大群众见义勇为 ,积极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斗争 ,为了更有效地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1 997年修订的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修改 。
刘彦辉
关键词:刑法行凶无限防卫权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比较研究
民法和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对于国家和社会都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其中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在各自的理论体系中又都具有重要地位。鉴于国内对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缺少系统的比较研究,本文通过对两者进行全面系...
刘彦辉
关键词: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文献传递
金融诈骗罪主观要件探析被引量:1
2005年
金融诈骗罪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所有权。其犯罪构成与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样,必须同时具备犯罪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要件。金融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正确把握的问题。“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而不是选择要件。金融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不能是过失,也不能是间接故意。
刘彦辉于逸生
关键词:金融诈骗罪主观要件主观罪过形式金融管理秩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网约车平台监督过失责任之肯定——兼论对利用网约车平台犯罪的刑法规制被引量:1
2022年
刑法学界以“快播案”为契机,对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通过该案的裁判文书对定罪理由的论述,可以发现监督过失理论的身影。监督过失理论的运用应以新过失论为根据。网约车平台的监督责任应从形式的监督义务与实质的监督主体两方面进行判断。平台的监督义务是否履行应从法律规范、习惯与惯例、内部管理规定三方面进行考察。对利用网约车平台实施犯罪的刑法规制,应以监督过失理论为指导。监督义务的规定应多方位、具体化:法律规范应发挥其强制性与指引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应尽可能具体,行业内部的习惯与惯例应符合常识性。监督义务的履行应从事前严格审查、事中即时监督、事后尽力补救予以认定。
刘彦辉马浩予
关键词:监督过失监督义务犯罪预防
新过失论之提倡——兼论后疫情时代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观责任被引量:2
2021年
后疫情时代的社会背景、社会生活规律以及所呈现的表面变化与本质变化符合新过失论的理论基础。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对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过失认定,有必要采纳新过失论,着重考量对危害结果的回避义务是否履行。在司法实践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义务违反的行为为主,对防疫义务进行类型化,在行为人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时,肯定行为人预见义务的违反,随后判断结果回避义务是否违反,最终判断过失犯是否成立。
刘彦辉马浩予
关键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责任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思考被引量:5
2003年
 单位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单位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与自然人并列的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正确界定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主观罪过形式以及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才能准确把握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准确地对其定罪量刑,从而更有效地运用刑法武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刘彦辉
关键词:犯罪主体罪过形式刑事责任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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