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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星

作品数:18 被引量:58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5篇法律
  • 4篇海洋法
  • 2篇刑事
  • 2篇维权
  • 2篇效力
  • 2篇环境治理
  • 2篇公约
  • 2篇管辖
  • 2篇管辖权
  • 2篇海上交通
  • 2篇海洋法公约
  • 2篇《海洋法公约...
  • 1篇岛礁
  • 1篇岛屿
  • 1篇地缘
  • 1篇地缘政治
  • 1篇刑事法
  • 1篇刑事管辖
  • 1篇刑事管辖权
  • 1篇修订草案

机构

  • 11篇中国社会科学...
  • 7篇大连海事大学

作者

  • 18篇马金星
  • 5篇李志文

传媒

  • 2篇法学杂志
  • 2篇中国海洋大学...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河北法学
  • 1篇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辑刊
  • 1篇太平洋学报
  • 1篇欧洲研究
  • 1篇中国发展观察
  • 1篇中国检察官
  • 1篇国际法研究
  • 1篇人民法治
  • 1篇中国远洋海运
  • 1篇东南法学

年份

  • 2篇2021
  • 2篇2019
  • 2篇2017
  • 5篇2016
  • 3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在南海“断续线”水域内设置避航区的法律问题探讨被引量:3
2014年
避航区是SOLAS公约认可的海上交通管理措施,与其他类型海上限制区域存在显著区别。通过分析在南海"断续线"水域内设置避航区的可行性、阻碍因素和国际法依据,提出应当通过界定南海"断续线"历史性权利范畴,补充避航区设置条件、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以及通过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方式,在我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海上划界主张重叠区域设置避航区,维护我国在南海的固有权益。
李志文马金星
关键词:维权
Handelsgesetzbuch·Fünftes Buch Seehandel德国《商法典·第五编 海商》被引量:3
2016年
根据2012年12月13日联邦议会和2013年2月1日联邦参议院分别通过的《海商法改革法》修订,2013年4月24日第十九号《联邦法律公报》第一部分第832页及之后公布,2013年4月25日生效实施。~①第一章船舶运输当事人第476条船东船东是指借助于营运海上航行船舶从事营利活动的船舶所有人。
马金星
关键词:营利船东海商商法典公报
国家海洋法立法的定位及基本范畴被引量:2
2015年
随着中国涉海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海洋事务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局面。通过制定海洋法依法维护我国领土主权、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阐述我国的海洋基本政策,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存在必要性。我国海洋单独立法的称谓宜采用海洋法。在法的位阶中,海洋立法属于基本法律,不属于宪法性法律,进而也就不属于基本法范畴。制定海洋法与现存其他涉海立法之间并不存在冲突或重复,海洋法的出台应当与国家海洋战略相呼应。我国海洋法应当对我国海洋基本政策、海洋管理体制、海上执法力量、海上通道安全和我国在管辖外海域海洋权益作出具体规定。
李志文马金星
关键词:海洋法国际公法国际海底区域
我国海域物权生态化新探——理念、实践和进路被引量:4
2013年
海域物权生态化以"法律社会化"、"物权生态化"为理论根据,要求海域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负有海洋生态保护的义务,我国现有海域物权制度缺乏生态化理念指导,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基本理念和具体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生态化转变。
李志文马金星
关键词:海域物权生态化
论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被引量:5
2019年
专属经济区内涉外船舶碰撞引发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兼具国内法与国际法属性。专属经济区介于领海与公海之间,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的我国“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第2款、第97条第1款将船舶碰撞刑事管辖属人原则引入专属经济区制度,但没有厘清具体适用条件。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的存在表明公约上述规定具有限定性,不足以排除沿海国依据国内法主张属地管辖权。在专属经济区船舶碰撞事故中,船旗国管辖权应当建立在真实联系基础上。依据《刑法》寻求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时,应当肯定《刑法》在专属经济区的空间效力,并且将“真正联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适用属地管辖的连接点,补强沿海国属地管辖,避免无限度适用《刑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
马金星
关键词:属地原则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法律冲突船舶碰撞
海上交通安全维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海上交通是国家交通运输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国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文从问题意识出发,以海上交通安全维护的实现为逻辑主线,以海上交通安全维护的构成为铺陈序位,研究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维护、海上通航环境安全...
马金星
关键词:海上交通法律规制
论海事安全调查国际立法发展趋势及启示被引量:1
2016年
海事安全调查是改进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偏重属地管辖影响下,海事安全调查中的沿海国管辖与船旗国管辖存在失衡现象,IMO海事安全调查国际规则及其修正案生效实施,加速了海事安全调查国际立法统一化进程,扩大了参与海事安全调查的国家范围,强化了海事安全调查中船旗国义务和对海员人权的保护。中国海事安全调查国内法机制与国际立法不相契合,是由行政组织模式国别差异及国际话语权旁落造成的,但基于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中国有义务依据SOLAS公约的规定修订国内立法,区分责任调查与安全调查,解决国内立法中的纵向冲突,调整调查内容和遵循的原则,组建半独立型海事安全调查机构,强化相关领域国际合作。
马金星
关键词:有限政府
以“智慧法治”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数字化时代被引量:2
2021年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首次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对新时代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系统性、阶段性部署,《规划》第六部分提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马金星
关键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论沿海国海上执法中武力使用的合法性——以“鲁烟远渔010号”事件为切入点被引量:6
2016年
使用武力属于海上执法中的非常态行为方式。"鲁烟远渔010号"是近年来又一例中国渔船在他国海上执法中遭遇武力攻击的事件,由于国际法并不禁止在海上执法中使用武力,故沿海国使用武力实施海上执法存在法理基础。国际法中对使用武力执法存在诸多限制,并存在与之相关的国际判例,以武力方式实施海上执法,需要严格遵守国际法中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规范。分析沿海国海上执法中武力使用是否合法,核心在于使用武力行为是否遵循了国际法中相关限制性要件。在"鲁烟远渔010号"案中,阿根廷以非法捕鱼为由,在海上执法中对其使用武力欠缺合法性基础,不属于使用武力自卫与排除妨碍,在武力使用程序规则方面存在瑕疵,在使用武力程度方面不符合国际法限制性规范,属于海上执法中过度使用武力。
马金星
关键词: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程序瑕疵合法性紧追权
从时际法原则解析先占取得岛屿行为的效力被引量:3
2013年
在中日钓鱼岛论争中,双方皆主张是通过"先占"取得钓鱼岛主权,中日其他主张均以先占取得为存在基础。中国是钓鱼岛唯一合法的所有者,日方所谓无主地先占取得钓鱼岛主权的主张具有欺骗性,中方基于"先占"和"有效控制"取得钓鱼岛主权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中日钓鱼岛争端中存在"关键日期",日本和美国在"关键日期"之后对钓鱼岛的侵害行为不发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效力,二战后钓鱼岛主权依法回归中国,不存在所谓中国对日本"拥有"钓鱼岛的默认。
李志文马金星
关键词:先占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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