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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红

作品数:21 被引量:47H指数:4
供职机构:南京农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4篇经济管理
  • 2篇文化科学
  • 2篇历史地理
  • 1篇农业科学
  • 1篇社会学

主题

  • 5篇法律
  • 4篇物权
  • 3篇政府
  • 3篇农村
  • 3篇法律问题
  • 2篇抵押
  • 2篇融资
  • 2篇入市
  • 2篇司法
  • 2篇土地承包经营
  • 2篇土地承包经营...
  • 2篇土地流转
  • 2篇农村土地流转
  • 2篇权法
  • 2篇物权法
  • 2篇民族
  • 2篇民族地区
  • 2篇经营权
  • 2篇规程
  • 2篇规制

机构

  • 17篇南京农业大学
  • 6篇南京大学
  • 1篇江苏徐淮地区...

作者

  • 20篇陆红
  • 5篇陶国中
  • 5篇陈利根
  • 2篇宋永杰
  • 1篇刘敏
  • 1篇张倩倩
  • 1篇束丽莉

传媒

  • 3篇南京农业大学...
  • 1篇江汉论坛
  • 1篇中国高等教育
  • 1篇中央民族大学...
  • 1篇南京社会科学
  • 1篇中国农史
  • 1篇中国乡镇企业...
  • 1篇鞍山师范学院...
  • 1篇中国土地科学
  • 1篇西藏大学学报...
  • 1篇大连理工大学...
  • 1篇河海大学学报...
  • 1篇北方民族大学...
  • 1篇天津法学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17
  • 3篇2016
  • 5篇2015
  • 1篇2014
  • 3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 2篇2000
2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土地违法行为及其责任研究
2014年
以藏区等民族地区土地案件为例,研究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问题,分析基层政府部门在主动违法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该责任主要为个人责任。个别地方政府假借城乡统筹,通过非法流转土地,使之合法化进而换取利益,目前监管的空间有限。对违法的工作人员进行土地违法责任追究时,应以其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农民土地权益损害为前提。基层政府部门本身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基层政府的直接责任人员和行政主管负责人承担法定行政或刑事责任。从实际出发,建议在民族地区实行预防性"约谈"制度。
陆红刘敏
关键词:法律责任
论《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程序性规制
2017年
程序性规则以学术公正和学术民主理念为核心。以行政程序设计来实现控制行政权力目的。程序规则要达到和实体规则的互补统一。
陆红
关键词:程序性规则规制规程行政权力民主理念学术公正
南宋砧基籍研究——基于《名公书判清明集》的分析被引量:1
2016年
《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各种土地交易纠纷,出现基于砧基籍的判例和判决。砧基籍是田产底账,具备土地物权登记簿册的全部法律要素,是南宋土地交易的规范化表现。砧基籍实行以"宗地"加"人户"为单位的土地登记。砧基籍是南宋不动产所有权登记证书,具有对物权记载事项的绝对证明效力。不符合砧基籍范式、追毁文书公据、在虚假文书上批凿的纠纷,按照砧基籍管业判决。砧基籍在司法审判中起到证明田土产权、土地权利正确性等物权登记效力。
陆红
关键词:南宋物权登记物权效力
采矿权抵押若干法律问题分析——基于采矿权抵押案的探讨被引量:6
2009年
作为国土资源流转的重要部分,采矿权的抵押给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采矿权的抵押,属于非移转占有型动产担保,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设立抵押权,扩充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采矿权客体为动产,其法律属性为自物权。采矿权抵押合同不属于登记生效的合同。公证不是采矿权抵押强制执行效力产生的原因,申请法院执行采矿权是物权法赋予抵押权人的法定权利。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提供采矿权抵押担保无须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陆红陶国中
关键词:物权法法律问题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制与程序
2007年
一、新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程序的规定 公司资产来源于股东和债权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负债资产来承担责任.有学者认为:"以资本为核心构筑的整个公司信用体系不可能完全胜任对债权人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保护的使命.决定公司信用的并不只是公司的资本,公司资产对此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陆红陶国中
关键词: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债权人利益规制资产来源公司信用
政府干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分为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农民承包土地的流转。基于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不能用政府干预代替市场机制。促进土地流转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通过私人之...
陆红
关键词:土地法农村土地流转政府干预
简析宋朝土地交易中的物权公示被引量:3
2008年
根据宋代法律及司法判例分析,其土地买卖有较严格的法定程序,表现为对土地交易权利证书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上来说,土地交易权利证书反映土地物权的登记,即土地买卖的物权公示。物权公示的出现体现宋代物权立法之发展。红契是买主取得所有权合法凭证;到了南宋,砧基籍是田产底账,田产买卖,须准备砧基籍及契书赴县对行批凿,有契书而不上者无效。砧基籍是经过登记的土地物权证书,在司法审判中可起到证明田土产权的作用。批凿相当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也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宋朝土地交易公示具有独特安全价值和秩序价值。
陆红陈利根
关键词:宋朝土地交易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基于环保组织起诉化工企业案的分析被引量:3
2016年
原告资格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我国对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加以限制,降低了对潜在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监督效能。环保组织的公益性及专业性特点符合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要求。检察院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履行监督职能,符合检察院内在职能的要求。设置环境行政管理前置程序,在行政环保职能部门穷尽行政管理措施后,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了防止滥诉,个人暂不能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建议建立原告诉权冲突协调机制。
陆红宋永杰
关键词:环保组织公诉机关
基于江苏太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问题探析被引量:2
2015年
金融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融资担保纷纷在各地开展实践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的讨论成为焦点。本文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走访了江苏省太仓市的村镇,分析了"太仓模式"的创新之处和存在问题。在分析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因素后,提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合理的土地定价机制、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对策。
杨贺竹陆红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物权法公示制度研究
物权法是现代民法的重要篇章,其公示制度在维护正常的财产流转秩序、保护主体合法的物权利益及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在我国公示制度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确认,实践中亦无法展示其极强的应变能力。因而本文对物权公示制度的...
陆红
关键词:物权法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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