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作品数:120 被引量:187H指数:7
- 相关作者:张彬陈琨王赫赵玉东马超雄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科学自然科学总论更多>>
- 本位回归:执行辅助事务社会化的基础与路径被引量:5
- 2019年
- 执行辅助事务已成为制约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瓶颈。文章以执行权子权力的构成为切入点厘清执行辅助事务与执行核心事务之间的界限,进而对执行辅助事务进行“类型化”归纳;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为社会机构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寻找支点,提出构建执行辅助事务外包的二元模式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等对策建议,以期探索执行辅助事务外包的科学路径,让执行法官回归“审理者、裁判者、负责者”的本位。
- 王柏东张守国杨明月
- 关键词:社会机构社会化
- 德国议会请愿权制度简介被引量:3
- 2005年
- 李琦祖力克
- 关键词:议会公民权利
- 团队化执行模式的构建被引量:3
- 2018年
- 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升,传统执行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应运而生。团队化执行模式不单是人员配置上的简单组合,其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共享、多赢的工作理念和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的运行机制。科学构建团队化执行模式不必千篇一律,但至少要做好以下3方面基础性工作:一是在团队组成人员的选任上严格标准并实现合理流动;二是建立与当前信息化管理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流程;三是在科学分工基础上落实不同主体的责任制。团队化机制的顺利运行还需要配套机制的保障,包括3个方面:一是以放管结合为原则,建立与团队化执行模式相适应的案件管理机制;二是以信息保障为基础,完善服务于团队办案的执行指挥体系;三是以科学引导为目标,建立适应团队发展的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机制。
- 赵玉东
- 关键词:团队化信息化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信息保障
- “您快判吧,我好上诉!”
- 2024年
- 案情简单,开庭就能写判决,而且基本没有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情况,1个月内结案,这样的案子还要不要再试着调一调,让原被告双方息诉?前一段时间我在处理8件劳动争议案件时,就面临这样的选择。最终,费时费力地案结事了,不仅解决了这8件案子,还平息了尚未诉讼的几起劳动争议,让我对上述问题有了自己的答案。
- 张雪薇
-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件发回重审上诉改判开庭
- 赵鑫:期待个人破产法早日到来
- 2021年
- 几年前,我在观看一部外语电影时,对其中一个情节印象深刻:主人公的父亲因为被法院宣告破产,不得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在生活上也受到很多限制。随着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2021年3月1日施行,电影中的情形已经在生活中上演。这部在深圳市试点施行的个人破产法规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 赵鑫
- 关键词:抚养权个人破产法破产法规
- 为了半边天绚丽的彩霞——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妇女维权纪实
- 2011年
-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非常注重妇女维权工作,积极为涉案的妇女提供诉讼便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该法院的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和6个派出人民法庭均被评为"巾帼维权岗",为妇女撑起的半边天抹上一道绚丽的彩霞。
- 谢伟勇
- 关键词: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司法
- 执行程序中司法拍卖担保物的税款顺位被引量:2
- 2019年
- 分歧观点与规范依据王长军: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抵押的土地、房屋,因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应担的税款是否优先于拍卖物上存在的担保物权?李志刚: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 王长军李志刚葛洪涛王赫肖建国刘生亮徐同远陆晓燕
- 关键词:司法拍卖担保物权税款税收征管法无担保债权
- 水管质量引发索赔
- 2004年
- 张彬苏前伟
- 关键词:水管产品质量案例分析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纠纷的司法裁判被引量:2
- 2018年
- 【裁判要旨】单用途预付卡在实践中存在实体卡,但其卡内金额却与实体卡上所载明的卡号及密码相关,消费者将卡号和密码与账号进行绑定后,该实体卡载明的消费金额即与该一消费账户固定单一绑定,即使相关人员持有该实体卡,也已不再享有卡上的相应权利。
- 赵雪康临芳
- 关键词:消费纠纷司法裁判单用相关人密码
- 第三人行使抵销权规则在债权执行中的适用与排除
- 2024年
- 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后,第三人以对被执行人亦享有债权为由主张抵销的,法院应否准许?问题的实质在于查封债权人的查封权益与第三人的抵销权益之冲突。目前实务中的裁判分歧尚缺乏对冲突背后利益关系的理性衡量。对此,应在“尊重非执行法”规则下考察涉查封利益不同立法模式下上述两种利益何者应予优先保护:在现行“混合主义”模式下,利益衡量应考虑债权平等价值与促进资金融通价值之间的竞争;未来可能采取的“优先主义”模式下,则须重点考虑查封债权人的程序性信赖利益。上述两种模式下均应准许第三人合法行使抵销权,但应设置准许抵销的具体情形以防权利滥用,即参照债权让与场合下债务人抵销权行使的规则,区分独立抵销和关联抵销,并分置对应情形。就正当程序保障而言,对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期限届满后主张的抵销之审查,目前实践中参照债务人异议处理,但现行制度框架下参照案外人异议为更优方案。
- 熊诗岚程立
- 关键词:抵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