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 作品数:79 被引量:92H指数:5
- 相关作者:范贞龚楠朱晓宇于忺范贞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徐州医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依法治“闹”是否可行
- 2008年
- 日前,云南省公安厅、卫生厅共同制定下发了《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用以"规范处理‘医闹’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就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方案》明确,有聚众占据医疗机构和医疗办公场所等11种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此《方案》的出台,是否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医闹"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保证良好、有序的就医环境?专家们如是说。
- 曾勇王前强朱岩杨支柱范贞吴凤清
- 关键词:法治医疗秩序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就医环境治安事件
- 医疗责任公益信托研究
- 2016年
- 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存在低赔付率,医疗机构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的赔付主体未变,医疗纠纷调解缺乏中立性等问题。本研究提出医疗责任公益信托模式,将医疗责任赔付信托给第三方公益组织,以期达到对医疗过失受害患者依法、充分合理赔偿,将综合性医院的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医院外以减少医疗纠纷对医疗秩序的影响,保障基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的经济风险,将医院提供的费用尽可能多地用于因医疗过失赔偿的患者的目的。
- 杜刚范贞
- 关键词:公益信托
- 紧急治疗情况下医方可以免责
- 2012年
- 紧急治疗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自医方接到患者伤病紧急求救或对患者实施治疗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产生,如果医方怠于履行紧急治疗义务,则构成医疗过错且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龚楠
- 关键词:医方免责法定义务医务人员赔偿责任医疗过错
- 胆管损伤的手术记录“过度完善”之法律风险预防
- 2017年
- 胆囊切除手术操作不当损伤胆总管或肝总管是手术严重并发症,如实记录手术过程有利于后续诊疗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鉴于胆管损伤可能导致胆管梗阻、反复胆道感染甚至肝硬化,如果医师书写与手术过程不符的手术记录以减轻过错责任不符合医师职业道德,甚至患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手术记录不真实时医院要承担全部责任。本文以某法院公布胆囊切除手术记录的主要内容不真实而承担医疗事故全责的判决案例为基础,警示医师过度完善手术记录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
- 范贞刘亮
- 关键词:胆管损伤胆囊切除病历医疗纠纷
- 转化医学研究中儿童(未成年人)受试者权益保障
- <正>儿童难以(完整)表达自己的需要或者捍卫自己的利益,涉及儿童医学研究带给儿童的危害可能要比带给成人的危害更加持久,对儿童施用未经临床试验的药品带给儿童的潜在危害,也可能要远大于带给成人的危害。虽然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的...
- 范贞
- 文献传递
- 转化医学研究中临床研究受试者风险等级评估被引量:4
- 2015年
- 受试者风险等级评估是临床研究中伦理审查核心,也是AAHRPP认证访谈关键问题之一。治疗风险和研究风险相对独立。随机、双盲、安慰剂空白对照等常带来潜在风险。受试者风险种类:身体损害、心理危害、法律风险和经济危害。当研究受试者风险高于最小风险时,应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保障受试者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受试者风险最小化包括研究方案合理性、利益冲突预防、保障措施等。借鉴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评价受试者风险高、中、低等级。
- 王瑾范贞
- 关键词:受试者
- 地震救灾中医疗队的法律定位
- 2008年
-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地众多医疗队根据属地卫生行政机关的命令参加抢险救灾。医疗队代表国家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表明行政法律属性。发生地震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应该作为各地医疗队责任承担主体。在救灾一线,可以不适用民事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病历书写和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
- 岳曼玲范贞
- 关键词:地震
- 过错责任原则如何界定?
- 2012年
- 对基层医疗机构而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不但提醒着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同时还让基层医疗机构把规范地处理医疗纠纷谨记心中。依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才是基层医疗机构应对《侵权责任法》的正道。
- 龚楠
- 关键词:过错责任原则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侵权责任法律意识
- 试论'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
- 综艺晚会是我国当下文化娱乐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活动形式,“春晚”更是众多综艺晚会中最为典型的代表。深入探讨并准确定性“春晚”的著作权客体属性,将有助于在与综艺晚会相关的著作权纠纷中,准确地分析和判断综艺晚会应当作为何种客体受...
- 朱晓宇
- 关键词:综艺晚会著作权法律保护
- 文献传递
- GCP弱势群体保护的探讨
- 2021年
- 弱势群体保护是医院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审查关注的重要环节,从民法的民事行为能力角度分析知情同意能力,包括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弱势群体,精神、神经疾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弱势群体,外在干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弱势群体,获取知识能力低下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弱势群体等诸多情形。尝试以“同龄的正常人群”为参照对象,说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保护,其目的是补足弱势群体知情同意能力缺陷使其达到正常同龄人的标准,缺乏阅读能力受试者见证人制度对弱势群体保护措施存在缺陷等。
- 范贞
- 关键词:弱势群体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