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
- 作品数:50 被引量:161H指数:6
- 相关作者:高全仁冯湘妮杨永华郑军李燕玲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更多>>
- 发文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语言文字更多>>
- 刑事错案及相关问题研究被引量:5
- 1995年
- 本文结合各种观点,从刑事错案的主体、性质、表现形式等方面,揭示了刑事错案的内涵,并作了分类。作者认为,错案处理必须坚持有错必究、给责任者以处分处罚原则;对当前刑事错案制度的建立,要统一协调,克服条块分割的现状。
- 王生今杨旺年
-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错案追究制适用法律刑事侵权侦查阶段
- “公了”还是“私了”
- 1998年
- 人在江湖,纷争难免。纷争既起,“公了” 还是“私了” 就成了我们面对的首要问题。每当我回答有关讼事的咨询并且鼓励当事人打官司讨个说法时,总会看到他们脸上茫然而又为难的表情。在他们一些人眼里,我也许有些可疑的利益动机存在(这至少可增加我们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我的内心确实是真诚的希望我们的事业能够尽快纳入法治轨道。
- 褚宸舸
- 关键词:司法腐败打官司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就业机会公民法律意识
- 理性认识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原则的价值及定位
- 1998年
- 理性认识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原则的价值及定位郑军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无论作为《中英联合声明》的重要内容,还是作为《香港基本法》的主要原则,在香港过渡或回归之际都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深入研究这一原则的内容、实质以及它提出、运作的价值及定位,是加强...
- 郑军
- 关键词:《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法律体系《决定》立法机关
- 《奏谳书》所反映的汉初政区地理与司法管辖——张家山汉简研究之三被引量:2
- 2004年
- 本文通过对有关文献和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的研究,揭示出汉代司法管辖以地区管辖为主的特点,对案件的告发,以及对相关人犯的逮捕、鞫讯、审判一般均由案发地的司法机构管辖,如有疑狱,并向所属上一级的司法机关奏谳。汉代的行政管辖与司法管辖是一致的,因此,从历史文献及出土简帛记载的有关汉代不同时期案例的司法管辖关系中可以窥探汉代政区地理的沿革和演变。本文尝试以这种新的方法和角度为依据,举例探讨了汉代政区地理的几个问题,尤其对《汉书·地理志》中关于陈留郡的设置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
- 阎晓君
- 关键词:张家山汉墓竹简司法管辖政区地理
- 论一国两制条件下的香港法律体系
- 1995年
- 随着1997年的临近,对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法制的研究也就显得愈加迫切和重要。本文从理论角度着重对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未来香港法律体系将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一、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三、与香港基本法不相抵触的香港原有法律;与这种法律体系相对应,未来香港法律体系呈现出以下特征:基本法作为“小宪法”的特殊性;制定法与判例法并存;以及一国两法两系两城的中国特色。香港这种独特的法律体系,既给传统法学注入了新鲜内容与活力,也标志着中国法学在当代的新发展、新转折。
- 宋瑞兰
- 关键词:一国两制法律体系香港法律香港社会香港基本法现行法律
- 论法律的发展被引量:6
- 1996年
- 葛洪义卢鹏
- 关键词:法律发展法律移植自治性法律形式发展论
- 论当前我国实现司法公正的条件被引量:1
- 2003年
- 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而要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又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司法观念的现代化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条件,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体制要求,法官素质是实现司法公正最关键的因素。
- 李向阳邓林
- 关键词: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法官素质
-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立法完善被引量:1
- 2000年
- 我国当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着有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监督对象不全面、抗诉程序不具体、监督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为此 ,建议在相关立法上具体规定检察机关的职能 ,扩大法律监督的范围 ,使抗诉程序明确化 ,监督形式多样化 ,以切实保障民事监督的有效执行。
- 徐秋菊
- 关键词:民事检察监督检察院抗诉
-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被引量:3
- 2004年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的大势所趋,而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以下三个问题必须明确:一是建立该制度的原因,二是该制度具有的功能作用,三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本文试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正确适用。
- 冯湘妮
- 关键词: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制度赔偿范围
- 论犯罪的价值及其刑事政策意义被引量:9
- 1999年
-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由此决定犯罪具有破坏作用,这也是犯罪的主要负效应所在。换言之,犯罪是无价值的。除此之外,犯罪也有特定的、积极的作用。犯罪作为一种“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犯罪的积极功能尽管是一种次要的功能,但也应该进行深入研究。
- 许发民于志刚
- 关键词:犯罪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