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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作品数:3,836 被引量:11,654H指数:33
相关作者:潘金贵陈伟高一飞李永升梅传强更多>>
相关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3,424篇期刊文章
  • 12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301篇政治法律
  • 135篇文化科学
  • 108篇经济管理
  • 33篇社会学
  • 20篇哲学宗教
  • 19篇医药卫生
  • 16篇自动化与计算...
  • 7篇艺术
  • 6篇文学
  • 6篇历史地理
  • 4篇环境科学与工...
  • 3篇建筑科学
  • 2篇农业科学
  • 2篇理学
  • 1篇生物学
  • 1篇电子电信
  • 1篇轻工技术与工...
  • 1篇语言文字

主题

  • 563篇犯罪
  • 505篇诉讼
  • 479篇刑事
  • 418篇司法
  • 414篇刑法
  • 301篇民事
  • 237篇法律
  • 159篇民事诉讼
  • 125篇审判
  • 120篇检察
  • 119篇刑事诉讼
  • 117篇量刑
  • 113篇刑罚
  • 112篇规制
  • 103篇法院
  • 90篇认罪
  • 90篇未成年
  • 87篇权利
  • 85篇诉讼法
  • 81篇人权

机构

  • 3,545篇西南政法大学
  • 24篇重庆大学
  • 13篇北京师范大学
  • 10篇重庆邮电大学
  • 10篇中央司法警官...
  • 9篇西南石油大学
  • 8篇四川大学
  • 7篇丹佛大学
  • 6篇最高人民检察...
  • 5篇广东警官学院
  • 5篇贵州大学
  • 5篇南昌大学
  • 5篇河南工业大学
  • 4篇中国传媒大学
  • 4篇重庆工商大学
  • 4篇上海政法学院
  • 4篇西南大学
  • 4篇中国政法大学
  • 4篇中国社会科学...
  • 4篇西北政法大学

作者

  • 197篇陈伟
  • 103篇李永升
  • 75篇梅传强
  • 73篇胡江
  • 60篇石经海
  • 60篇高一飞
  • 51篇陈小彪
  • 49篇贾健
  • 48篇包冰锋
  • 48篇姜敏
  • 43篇姚万勤
  • 40篇张吉喜
  • 35篇潘金贵
  • 33篇王利荣
  • 29篇李昌盛
  • 27篇熊波
  • 26篇唐力
  • 24篇张永进
  • 24篇袁林
  • 23篇卢有学

传媒

  • 70篇河北法学
  • 60篇中国刑事法杂...
  • 57篇刑法论丛
  • 53篇重庆理工大学...
  • 45篇黑龙江省政法...
  • 40篇西南政法大学...
  • 39篇政法学刊
  • 37篇福建警察学院...
  • 36篇甘肃政法学院...
  • 35篇昆明理工大学...
  • 34篇人民检察
  • 30篇山东警察学院...
  • 29篇海峡法学
  • 27篇兰州学刊
  • 27篇西南民族大学...
  • 25篇重庆大学学报...
  • 24篇政治与法律
  • 23篇社科纵横
  • 23篇天中学刊
  • 23篇研究生法学

年份

  • 5篇2024
  • 124篇2023
  • 162篇2022
  • 205篇2021
  • 259篇2020
  • 259篇2019
  • 236篇2018
  • 249篇2017
  • 239篇2016
  • 246篇2015
  • 234篇2014
  • 198篇2013
  • 175篇2012
  • 205篇2011
  • 189篇2010
  • 153篇2009
  • 132篇2008
  • 113篇2007
  • 63篇2006
  • 60篇2005
3,83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犯罪本质特征检讨和重构被引量:1
2007年
按照通说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其地位和作用在刑法中是举足轻重的,但现在却已经受到诟病。在批判把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犯罪的本质特征应是应受刑罚惩罚性。
姜敏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美国司法部审前风险评估模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19
2010年
为了降低羁押率,美国司法部建议采用审前风险评估模型来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审前风险。该风险评估模型是以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进入联邦司法系统的所有犯罪嫌疑人为样本,在一元分析和二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的。审前服务官根据该模型算出不同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审前风险,并根据不同的风险位阶,向法官提出是否释放的建议。这种以精算的方法评估犯罪嫌疑人审前风险的方式,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张吉喜梁小华
关键词:羁押必要性
论大陆法系证据调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为中心被引量:7
2012年
证据调查即证据的审查核实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从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立法来看,证据调查都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其不仅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同时也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证据调查程序在实现其对于事实探知的价值同时也平衡考虑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而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核"注重的是如何审查判断证据的技术性规范,而忽略了法官具体审查证据的程序性规范;注重的是法官对于证据的认定,而忽略对于证据的审查核实;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因此,我国对于"证据审核"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应对之通过有效的程序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应保障当事人在程序中的基本权利。
钱颖萍
关键词:法定程序权利保障
见义勇为的司法保障——从各地“彭宇案”谈起
<正>一、引言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到2009年的'天津许云鹤案',再到今年刚刚发生'南通殷红彬案','助人为乐'反被诬的事件被媒体频繁报道,引起越来越多的国人关注。特别是'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中'助人...
张永进
文献传递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审判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产物,在吸纳民众意见,实现司法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普遍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以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陷入存废之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贾晓晨张永进
关键词:陪审制参审制人民陪审员
文献传递
书面询问制度在日本的移植及其启示被引量:2
2013年
书面询问是德日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情况下的一种证据调查方法。与证人仅仅单方面提供书面证言不同,它通过书面问答的方式,尽可能实现法官与证人、当事人之间的实质交流。书面询问是直接主义、口头主义的例外,在适用条件和程序上有严格的限制,该方法与其他措施一起构成证人不出庭情况下的特殊证据调查体系。日本从德国移植该项制度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类型化设计,对我国相关司法问题的解决有重要启示。
李峰
关键词: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类型化
论人民陪审机制的构建——以S省F县人民法院创设人民陪审团的探索为基础被引量:2
2013年
在我国西北地区基层法院的司法改革中,F县人民法院所创设的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做法也具有积极意义。但其在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人民陪审团成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需要加强,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规范性需要加强,人民陪审团意见缺乏应有的效力等方面。因此,应当从加强人民陪审团制度运行的基础保障,规范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的条件和程序,限制人民陪审团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通过修改现行法律向人民陪审团制度提供正当性支持等四个方面来进行相关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许乐
关键词:人民陪审团选任程序
审前重复供述的可采性被引量:17
2013年
所谓"重复供述"是指通过非法讯问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后又通过合法讯问获取的供述。域外国家和地区有关判例在判断重复供述可采性时均以前次的非法取证行为和重复供述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为标准。我国也应采用"非法取证行为持续影响效力"的分析方法,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为法院排除重复供述提供依据。采用此种分析方法须综合考量个案中的具体因素。在我国,排除重复供述还面临着前次非法供述难以被排除以及拥有强大自由裁量的法官更偏向于控方的障碍,对此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相关制度。
林国强
关键词:可采性非法证据排除
规则与实效: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初步检视被引量:23
2015年
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改革是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比于现行简易程序,正在试行的速裁程序具有适用条件更严、审理程序更简、强调审前程序的配合和衔接、更加重视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等特点。其发展趋势应当是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的第三类审判程序。目前速裁程序的运行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适用率较低、适用的案件范围有限、程序缺乏实质性的简化、法律援助质量低下等问题,接下来的改革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实施细节、增设书面审理方式和完善配套措施解决上述问题,进而规范和完善速裁程序。
潘金贵李冉毅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刑法规制——基于正当化事由的考察被引量:2
2018年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刑法规制纷争缘起刑法规范与行业规则的优先适用,聚焦体育竞技伤害的特殊内容与普通伤害的差异,争执规则侵害和正当业务致损的偏差,陷入体育竞技伤害正当化事由之判断标准和裁量主体的理论分歧,面临正当化事由违法阻却阙如刑法规定的技术难题。溯源刑法惩罚的正当性,体育竞技伤害的刑法规制应当执基罪过原则,载荷大众情感,依托现有罪名,在综合考量公众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内容及其实现程度判定体育竞技伤害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体育竞技伤害的刑法规制以公众认同为价值标准,以罪过权衡为技术圭臬排除竞技过失行为的入罪认定,合理区分民法上的过失和刑法上的过失,有效甄别合规过失和违规过失之间的民法和行政法界限,理性阐释合规过失伤害和违规故意伤害推定的正当性,洞彻合规故意的举证责任倒置。
童春荣张凯
关键词:刑法规制正当化事由罪过公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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