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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64)

作品数:3 被引量:22H指数:2
相关作者:宇文青梅宏田其云阳露昭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化学工程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养殖
  • 1篇生态
  • 1篇生态环境
  • 1篇生态恢复
  • 1篇污染
  • 1篇环境影响
  • 1篇海水养殖
  • 1篇海洋环境
  • 1篇海洋环境影响
  • 1篇海洋污染

机构

  • 3篇中国海洋大学

作者

  • 1篇宇文青
  • 1篇阳露昭
  • 1篇田其云
  • 1篇梅宏

传媒

  • 2篇海洋开发与管...
  • 1篇中国海洋大学...

年份

  • 3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海洋生态恢复技术引导机制研究被引量:2
2008年
在海洋生态恢复法制建设中确立海洋生态恢复技术引导机制,需要以生态恢复的科学研究和海洋生态恢复技术研发为科学基础,将应用成熟的海洋技术写入法律,上升为海洋技术法律规范,选择过程导向的海洋生态恢复模式,通过奖励海洋生态恢复技术的政策和加大达不到海洋生态恢复标准的处罚力度,引导海洋开发者自动寻求海洋生态恢复技术的应用,培育海洋生态恢复技术市场,依法保障海洋生态恢复技术的研发与交易。
田其云阳露昭
关键词:生态恢复
论我国生态保护立法及其完善被引量:8
2008年
当前,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处于一种割裂状态,未能按照生态系统管理的思想对生态保护做出统一、协调的规定,现行环境资源法律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完善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应首先确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由生态保护综合性基本法和各种涉及生态保护的单行法(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特定自然区域保护法、各类型生态系统保护法和提供各种生态保护手段的单行法)、区域(流域、特定地方)生态系统保护法、生态保护标准共同构成的内部协调、外部统一的法律框架。
梅宏
海水养殖对海洋环境影响的探讨被引量:12
2008年
海水养殖迅速发展,给海洋造成了严重污染。海水水质污染,主要有营养物污染、养殖用药污染、底泥富集污染。海洋生物污染,主要是外来生物物种入侵和生物物种基因污染,无计划的盲目开发浅海滩涂进行养殖对近岸海域滩涂湿地造成的破坏等。
宇文青
关键词:海水养殖生态环境海洋污染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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