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CFX091)

作品数:18 被引量:172H指数:6
相关作者:白洋吴庭刚刘晓源朱伯玉杨晓春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8篇期刊文章
  • 6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0篇政治法律
  • 6篇经济管理

主题

  • 6篇渔业
  • 5篇环境法
  • 5篇法律
  • 4篇资源法
  • 3篇依法
  • 3篇依法治国
  • 3篇依法治国方略
  • 3篇应然
  • 3篇治国
  • 3篇治国方略
  • 3篇实然
  • 3篇全球治理
  • 3篇环境法治
  • 3篇海洋生物
  • 3篇法理
  • 3篇法理分析
  • 3篇法治
  • 3篇《管子》
  • 2篇义务
  • 2篇生态

机构

  • 21篇山东理工大学
  • 2篇中国海洋大学
  • 1篇厦门大学
  • 1篇中国水产科学...

作者

  • 22篇白洋
  • 2篇吴庭刚
  • 1篇郑承友
  • 1篇刘晓源
  • 1篇杨晓春
  • 1篇朱伯玉
  • 1篇王玲
  • 1篇张子礼
  • 1篇赵蕾
  • 1篇刘秀
  • 1篇吕爱梅

传媒

  • 2篇科技管理研究
  • 2篇世界农业
  • 2篇河南工程学院...
  • 1篇兰州学刊
  • 1篇学术交流
  • 1篇中国渔业经济
  • 1篇中国人口·资...
  • 1篇生态经济
  • 1篇管子学刊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 1篇青岛科技大学...
  • 1篇山东理工大学...
  • 1篇Journa...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知与行
  • 1篇中国环境资源...

年份

  • 1篇2019
  • 4篇2017
  • 1篇2016
  • 4篇2015
  • 6篇2014
  • 4篇2013
  • 4篇2012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后UNCLOS时期国际海洋渔业资源法律制度分析与展望被引量:3
2012年
后UNCLOS时期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在总可捕量制度为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球性和区域性渔业公约的制定为总可捕量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法律保障;区域渔业组织是实施总可捕量制度的中坚力量。这一时期制度有如下特点:法律形式多样;以多种手段保障下的产出式控制管理为主;公海渔业保护的国际合作继续深化;执行标准逐步细化量化;责任制渔业和生态系管理成为未来法律制定的主要理念。制度的主要制约因素:规避共同的养护义务是影响制度有效实施的总根源;缺乏统一的分配标准;公海执法有待深入。未来制度走势:区域渔业管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联合执法机制是未来世界渔业管理的主流模式;科学确定总可捕量、制定公正的分配标准以及对非成员国的捕捞规制等问题是未来制度发展过程中亟须攻克的重点和难点。
白洋
关键词:UNCLOS
“生态红线”实施的制约性因素分析及制度完善被引量:6
2016年
"生态红线"作为对空间环境实施生态整体性保护的一项创新举措,在落地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制约性因素,具体表现为:概念界定不清、专门法律缺失、划线范围有争议、多头管理致红线空间重叠、生态补偿和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弊端,导致生态红线"难落地"。未来制度的完善应当在制度安排符合生态整体特性的思路指引下采取多种手段保障红线落地,具体措施如下:在科学划定红线区域的前提下,通过国家和地方专门立法予以保线;实施分类分级的管控措施进行护线;配套设置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公众参与以及立体化空间监管体系等制度坚实守线。只有通过多种管理手段的统筹推进,才能保障生态红线"划得好"、"守得住",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诉求。
白洋郑承友
关键词:管控措施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缺失及完善被引量:3
2015年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是农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顽疾,亟须法律制度加以解决。当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还存在立法理念陈旧、法条可操作性差、执法薄弱、司法受限及法律责任缺失等诸多弊端,严重制约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诉求。针对当前我国制度现状,结合域外经验,应当从转变立法观念、完善防治法律、建立农村环境执法机构、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供经济刺激和技术保障等层面加以完善。只有攻克农村环境面源污染,才能保障国人的环境权益。
吕爱梅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水污染环境保护
依法治国方略下的环境法治困境与出路被引量:8
2015年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我国环境法治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就目前环境法治的实施现状来看,还存在立法不足、执法混乱、司法匮乏以及被动守法等积弊。欲突破环境法治困境,须完善以下环节:立法层面,应当在严格遵循自然法则的立法理念指引下,合理配置环境权利和义务,通过"立"、"改"、"废"以及司法解释等具体手段加以完善;执法层面,应改明确执法层级的职责、优化环境管理制度、化解地方干预执法、完善强制执行措施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司法层面,应从健全环境审判组织和队伍、补充环境审判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审判的配套等层面予以完善;守法层面,不仅要构建完善的公众环境权益保障体系,促使公众积极监督立法、执法和司法,还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体系,强化公众的环境保护义务。只有通过科学民主的环境立法、公平严格的环境执法、独立公正的环境执法以及积极主动的环境守法,才能化解环境危机,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诉求。
白洋
关键词:法治环境法治
从“应然”到“实然”: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法理分析与规范路径
当前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不论是国际法抑或国内法在"实然"现状与"应然"理性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导致法律实施效果不彰,未能有效遏制海洋生物资源衰退。从法的"实然"现状分析,在国际法规制层面,存在国际规范间重叠冲突、遵守和执行...
白洋
关键词:全球治理
论法官与当事人沟通行为的正当化——兼谈《民事诉讼法》新增第44条第三款的制度意义被引量:1
2014年
我国现行法律禁止法官私自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但实务中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当事人多有接触,很多情况下都突破了既有规范的禁止性规定。从价值判断的角度考量,法官与当事人沟通行为的不规范性并没有危及当下的司法纠纷解决功能,但从程序法定的角度看,其对司法程序正当性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当下普遍存在的法官与当事人不规范沟通行为,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法官考评制度不合理、法官存在追求实体公正的集体无意识以及部分地方法院过分注重案件调解率。要实现法官与当事人沟通行为的正当化,就必须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实现调审分离,加强司法行政管理。
李敏白洋
关键词:法官当事人沟通行为正当化
中国古代渔业管理实践及其启示被引量:1
2014年
现存的中国史料典籍中,上至传说时期的尧舜禹时期下至封建社会的各个阶段,关于渔业资源养护和利用的文字记载颇为丰富。归纳总结,主要有虞官设置、时禁制度、渔业税、渔具渔法、鱼类尺寸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中国古人在渔业管理实践中所蕴含的管理智慧,尤其是生态智慧,时至今日都有极强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现代渔业危机,甚至其他环境问题的解决,亦需要从先人实践经验中寻求支持帮助。可以从转变立法理念、严格遵循生态规律、保障人类本能环境利用行为,限制超越极限的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等方面对现代渔业管理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白洋赵蕾
关键词:渔业管理生态规律
试析《管子》的渔业治理之策
齐法家的代表人物管子及其继任者在渔业治理领域有着超前的管理策略,主要措施有:立'海王之国'为基本国策,发展齐国的海洋经济;行'官海'之制,谋'渔盐之利',设'三虞'、'祈望'之职管理陆海渔业;渔业生产'取物顺时,以时禁发...
白洋
关键词:渔业
文献传递
依法治国方略下的环境法治困境与出路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我国环境法治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就目前环境法治的实施现状来看,还存在立法不足、执法混乱、司法匮乏以及被动守法等积弊。欲突破环境法治困境,须完善以下环节:立法层面,应当...
白洋
关键词:法治环境法治
文献传递
渔业配额制度的法律实质及展望(英文)被引量:1
2014年
渔业配额制度是在渔业资源过度捕捞所导致的渔业危机和传统的投入控制管理失效的历史背景下,基于渔业资源生态特性而构建的一种产出控制的渔业管理模式。它是在总可捕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冰岛、新西兰等国家得以成功实施。中国学者对于配额制度的法律特性持不同观点,认同其准物权的特性是主流观点。资源的生物特性以及制度的实质内涵告诉我们,无论是国际配额还是国内配额,制度要想取得实效,必须牢牢遵循不得超越总可捕量的共同义务这一要旨,通过落实有限准入、加强监管等多种手段来保障这种共同义务的履行,才能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白洋王玲
共3页<123>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