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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CFX050)

作品数:12 被引量:39H指数:3
相关作者:涂永前韩晓琪韩梅洁涂永前贾焕银更多>>
相关机构: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侵权
  • 3篇毒物
  • 3篇法律
  • 2篇诉讼
  • 2篇侵权责任
  • 2篇环境毒物
  • 2篇归责
  • 2篇归责原则
  • 1篇因果关系
  • 1篇英美法
  • 1篇中国特色法律...
  • 1篇人权
  • 1篇时效
  • 1篇食品
  • 1篇食品安全
  • 1篇食品安全法
  • 1篇实证主义
  • 1篇私权
  • 1篇司法
  • 1篇诉讼时效

机构

  • 6篇西北政法大学
  • 4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贵州民族大学
  • 1篇北京航空航天...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重庆大学

作者

  • 5篇涂永前
  • 2篇涂永前
  • 2篇韩梅洁
  • 2篇韩晓琪
  • 1篇贾焕银
  • 1篇周友军
  • 1篇赵家仪
  • 1篇贺媛
  • 1篇涂永前

传媒

  • 4篇私法研究
  • 2篇公民与法(综...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重庆大学学报...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创新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 6篇2011
  • 3篇2010
  • 1篇2009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产品责任之发展风险抗辩被引量:14
2010年
我国民法学界及立法机关对发展风险抗辩问题的认识和研究非常不深入,综观一些主流国家的法律,我们发现在是否适用以及有限适用该抗辩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并没有获得一致认可。我们所处的社会,损害风险无处不在,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频频发生,如果不对发展风险免责抗辩进行限制,遭受潜伏性产品毒物侵权的受害者将无法得到有效救济,损害的是所有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完善现行的发展风险抗辩免责制度以及对该制度展开深入研究实属必要。
涂永前韩晓琪
关键词:产品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的功能与制度设计被引量:1
2011年
目次一、高度危险责任的源起与演进二、高度危险责任的目的、功能三、民法通则的高度危险责任制度设计及其缺陷四、侵权责任法的高度危险责任设计与内容五、高度危险责任在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2009年12月26日通过,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用九个条文对高度危险责任作了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高度危险责任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赵家仪
全文增补中
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中的因果关系:英美法的视角被引量:1
2010年
在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诉讼中,最复杂的现实问题是通常要求原告直接指出被告的行为或产品与其所受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存在作为致害媒介的毒物具有潜伏性,从而使这种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实难确定。英美侵权法的因果关系理论及其在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因果关系判定方面的法律实践为我们如何解决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涂永前韩晓琪
关键词:因果关系英美法
食品安全权及其法律构造被引量:15
2014年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普遍性,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的重视。但是,在既有的人权法和国际法文本中均找不到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权这样的表述,食品安全权及其保障只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扩大解释文件及国际软法中存在,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在国内法层面,我国《宪法》中不存在保护民众食品安全权的相关表述,《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的健康权表述也没有明确提及这种健康权是否包括食品安全权。《食品安全法》虽已经存在并在继续完善中,但是其中也没有提出以保障食品安全权作为其立法宗旨。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民生、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宪法和法律必须加以明确。未来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整修,以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权为根本宗旨,整合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从而有效威慑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同时为食品安全权被侵害者提供更多更充分的私权保护及更为直接的法律救济路径。
涂永前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人权私权
毒物致害侵权的特征及法律应对论略被引量:1
2010年
目次一、引言二、什么是毒物致害侵权三、毒物致害侵权的特征四、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的现状五、结语一、引言人类发展到今天,一直都在不停地面对这样或者那样的风险,但是在我们这个科技快速发展、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强劲的现代社会。
涂永前
全文增补中
论人格权的认定
2011年
目次一、导言:人格权法的独立成编二、人格权认定的一般规则三、人格权的具体认定一、导言:人格权法的独立成编在罗马法上,人格权的概念并未出现。[1]人格权作为权利得到认可是近代初期的人文主义法学家、法国学者多内鲁斯(Hugo Donellus,1527~1591)的功绩。[2]他曾提出'对自己人身的权利',包括身体完整权、自由权等。[3]在此以后,人格权的概念经由近代自然法学家赋予其精神自主,从而逐渐形成。[4]
周友军
全文增补中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被引量:3
2013年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是30年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但法律权威并未充分彰显。现行法律体系更大程度上是文本意义上的,更多依赖国家强制力撑持而获得形式上的普遍服从。法律权威应当是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的统一。在规范和制度化特征方面,现行法律体系还有尚未形成内在一致的法律体系意义脉络、良性的吸纳和拒斥社会挑战的机制以及由中国社会多重二元性所导致的多重二元割裂等不足。法律权威树立依赖于法律制度化实施,但不能简单地将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等量齐观。若要仰赖法律权威推进司法公正,必须在澄清公正司法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之上,遵循若干法治标准和进行有效制度建构才能实现。
贾焕银
关键词: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公正司法法治实证主义
证据损害理论: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诉讼中的可选择理论
2011年
在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诉讼中,由于经历时间久远、证据缺失以及造成损害结果的事实不确定等因素,对诉讼裁判的准确性造成极大困难。不确定性的存在以及后来法庭无法对事实进行裁定,有时是由于当事人的不当行为所致。这些不当行为人才应该对案件事实的不确定性以及相应的致错风险承担责任。是否应该让这些当事人承担这种证据损害的责任、其法律标准应该如何设置以及对于那些遭受证据损害者法律应该给予他们何种救济都是这种特殊侵权诉讼中可选择理论———证据损害理论所要探讨的重大议题。
涂永前韩梅洁
关键词:侵权法
论产品毒物致害侵权的归责原则
2011年
产品毒物致害侵权以产品为载体,广泛存在于日常的衣食住行当中,对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了诸多损害,有些损害是无形的并且是潜伏性的。我国目前有关产品毒物致害侵权的法律规定尚存在不足,为保护毒物致害侵权受害者的利益,应建立以严格责任为主,其他责任制度为辅的产品责任归责体系,让受害者可以有多种途径选择自己的利益保护。
涂永前韩梅洁
关键词:毒物归责原则
论毒物致害侵权的时效再造被引量:2
2009年
在涉及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的诉讼中,诉讼时效经过常为被告援引的一项法定抗辩。若不改革现行的诉讼时效制度,那些遭受具有长潜伏期的产品毒物和环境毒物伤害的受害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对于这个新问题,国内鲜有具体阐述,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等这方面制度成熟国家司法实践之经验,重构我国涉及毒物致害侵权诉讼的时效,完善相关立法。
涂永前王同庆
关键词:侵权环境毒物诉讼时效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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