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3YJA820042)
- 作品数:3 被引量:42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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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的侵权责任及其限度——以“儿童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烧伤同伴案”为例被引量:4
- 2014年
- "儿童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烧伤同伴案"成为我国影视制作公司因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而承担侵权责任的首例。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的侵权行为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并非独立的侵权类型,在实践中和理论上却具独特性,也对《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提出了挑战。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的行为具有非法性,行为人有过错。在我国特殊语境下,法律不宜只以保护他人的法律的抽象性为由否定违法性和过错。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的行为造成他人伤害,意味着该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在该案中并不因其他加害人故意行为的介入而阻断。法律应增加该案原告的证明责任,以便根据原因力大小及法律现实确定被告承担责任的范围。该案判决协调社会现实与法律原理冲突的尝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能推动良好社会秩序的建构。
- 孙良国
- 关键词:侵权责任
- 论民营化后公用事业规制的公益目标被引量:10
- 2014年
- 民营化改革致使人们普遍担心公用事业用户的消费负担增加、市场竞争受阻,乃至影响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回答"公用事业为什么需要规制"这一问题上,公共利益是永恒的答案。尽管公共利益的概念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在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不断深化的特定情境中,公用事业规制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仍可获其特定内涵,并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面向,即通过强制延伸服务机制、抵制掠夺性定价和限制市场退出确保公用事业服务的普遍化、通过纠正无效率或不公正市场运作实现社会总体经济福利的优化、通过加强对环境污染的规制促进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公共利益并非公用事业规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追求公共利益在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个体人权。
- 高俊杰
- 关键词:公共利益福利最大化可持续发展
- 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主要规制技术被引量:29
- 2014年
- 2013年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了三种主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制技术。立法意图与规制技术的关系应得到认真对待,因为法律须尊重市场规律,认识到消费者作为价格的最后承担者,协调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信息披露的规制技术具有法律意义但实施效果未必理想,仍需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予以完善,如增加产品使用信息、所披露信息的顺位规定等。撤回权的规制技术则需要详细规定其适用条件、范围、计算方式,设定合理的成本负担规则及责任承担规则。消费者救济权的规制技术要适当考虑维修、更换、退货的适当顺序并分别对其设定适用条件,而非简单以退货为最方便的救济方式。
- 孙良国
- 关键词:消费者信息披露撤回权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