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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sk339)

作品数:5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余为青汪春英李瑞林更多>>
相关机构:阜阳师范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语言文字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语言文字

主题

  • 1篇大学英语
  • 1篇当场
  • 1篇当场击毙
  • 1篇调查取证
  • 1篇调查取证权
  • 1篇读写
  • 1篇读写教程
  • 1篇新视野大学英...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言词
  • 1篇言词证据
  • 1篇英语
  • 1篇侦查
  • 1篇侦查阶段
  • 1篇人权
  • 1篇人权法
  • 1篇人权公约
  • 1篇诉讼
  • 1篇欧洲人权法院

机构

  • 5篇阜阳师范学院

作者

  • 4篇余为青
  • 2篇汪春英
  • 1篇李瑞林

传媒

  • 3篇阜阳师范学院...
  • 1篇学术论坛
  • 1篇昭通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0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有待再修订被引量:1
2015年
大学英语教材研究是大学英语教学研究的一部分。反复使用《新视野大学英语》这套教材之后发现它具有如下优点:篇章主题能教育人感染人,具有人文教育作用;读写策略丰富具体。同时也有些许不足:部分网址不正确、少数参考答案有误、个别短语的拼写和中文译文不正确、缺乏《课程要求》中规定的应用文、翻译技巧、学习策略等信息。反思教材有利于更好地修订教材和有取舍地使用教材,从而提高大学英语教学效果。
汪春英李瑞林
关键词:《新视野大学英语》教材修订
欧洲人权法院视野中的“当场击毙”及其启示
2014年
《欧洲人权公约》中有关生命权的规定包含有"当场击毙"的内容,即依照"绝对必需"标准,在法定情形下,执法人员有权使用武力乃至剥夺他人的生命。欧洲人权法院在一系列案件裁判中认为:使用武力要综合考虑所有情况;各缔约国的国内立法的替代性规定要切实有效;对"绝对必需"标准的审查要严格贯彻比例性要求;对相关案件要设立足够的调查程序并且要形成机制。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判体现了平等适用法律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公正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这些有益经验对我国的"当场击毙"法律规制具有借鉴意义。
余为青
关键词:欧洲人权法院欧洲人权公约当场击毙
论刑事诉讼程序启动权与平等
2010年
依据刑事诉讼平等原则,刑事案件满足立案条件都应当立案,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区别对待要有"合理根据"。但是司法实践中,行使刑事诉讼启动权不平等情况表现为:一般民众很难启动,轻微案件很难被启动,平常期间很难启动。因此,必须要废除立案程序,将其并入侦查程序;确立对事模式的刑事诉讼启动方式;树立正当的政绩观,客观面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启动程序的监督。
余为青汪春英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争论与应对被引量:3
2016年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无调查取证权,新《刑事诉讼法》条文之间存在矛盾,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律师法》之间也存在不一致现象,导致学术界争论纷呈。研究结果表明应当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因此,可以在默示方式、全国人大常委解释方式和裁决方式三者之间择一而为之,最终确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
余为青
关键词:辩护律师侦查阶段调查取证权
非法证据概念辨析及其排除范围界定被引量:1
2015年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是狭义上的非法证据,即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证据。这种非法证据大多都具有关联性,也可能具有客观性。但无论非法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都应当予以排除,既不能作为最终裁决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各个诉讼程序节点的依据。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从证据存在形态上和表现形式上,可以归纳为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就应在各个诉讼环节予以排除。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对象应作广义理解,不仅仅包括书证、物证,其他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被界定为非法证据的也应排除。实物证据分为合法证据、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其中瑕疵证据有两个走向,能够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转化为可用证据,否则转化为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
余为青孙朝伦
关键词: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实物证据瑕疵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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